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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减岗位人数公告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按照《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要求,对以下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具体见附件。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6月22日9:00—6月23日17: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7:00。

别错过!事关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给编无笔试,40岁可报!鄂尔多斯一地事业单位招7名工作人员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给编无笔试,40岁可报!鄂尔多斯一地事业单位招7名工作人员

给编无笔试,40岁可报!鄂尔多斯一地事业单位招7名工作人员

@鄂尔多斯新闻网

? 报名网址: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

? 报名时间:202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2年6月29日9:00~7月5日17:30

? 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

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为伊金霍洛旗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信息详见《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9日(不含)至2004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29日(不含)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6月29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

,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2022年7月5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6日17:00。

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

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7日上午9:00--2022年7月8日下午17:30;改报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面试、试讲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具体以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准,对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专业不作要求,其他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按公告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和试讲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和试讲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和试讲范围 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试讲及总成绩计算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加权后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及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和试讲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组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招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2.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谈话了解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送旗委组织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招聘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为3个月。

5.待遇保障。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给编!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8名工作人员!7月2日笔试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给编!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8名工作人员!7月2日笔试

给编!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8名工作人员!7月2日笔试

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8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2日(不含)至2004年6月12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2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 6月12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6 月12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 6月12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2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7:00。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6月22日9:00—6月23日17: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7:00。

报名结束后,报考的岗位正常开考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进行改报。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项目生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和服务期满时间。

(5)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6)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双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用)三种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只能选择双语试卷),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7)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9)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0)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审查部门于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二)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须用相应文字作答。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聘人员登陆报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9:00—2022年7月2日9:00之前。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段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部分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且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具体见《2022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 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具体见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选择面试的语种,并签字确认),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须按照选择的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用相应语言作答。具体面试事宜请关注相关通知。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两种方式由招聘单位选其中一种在相关公告中明确)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1.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鄞州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宁波招聘一批事业编教师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鄞州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宁波招聘一批事业编教师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宁波招聘一批事业编教师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宁波又有一批事业编招聘来了,包括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象山教育局等。一起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名。

招聘对象:

1.2022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按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 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现在鄞州区教育局(含东钱湖镇)下属鄞州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以公告发布之日(含)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鄞州区幼儿园在库教师信息为准]。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7日-3月29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通道开放)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

0574-89189435;0574-89189436

原文网址:

https://www.nbyzedu.cn/yz_zwb/jyxz/gsgg/202203/t20220322_584570.html

象山教育局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促进象山县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3名事业编制教师。

招聘计划:

宁波招聘一批事业编教师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宁波招聘一批事业编教师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日9时-4月6日16时

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2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联系电话:

0574-65722642;65768781;65732890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5LsEOg67eu1sEbC2C8b2g

海曙中心城区优质标杆初中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中心城区优质标杆初中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曙优名家”卓越教师储备人才30名。

招聘岗位:

共招聘“曙优名家”卓越教师储备人才30名(事业编制)。其中,初中语文6名、初中数学6名、初中英语6名、初中科学6名、初中社会6名。

招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院校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3日18时-3月30日18时

报名方式:

[酒店管理专科可以考什么事业单位]2023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酒店管理专科可以考什么事业单位]2022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公办经贸旅游类高职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学院是黑龙江省双高高职院校、黑龙江省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开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全省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全省旅游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考务等工作。学院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学院、酒店管理学院、餐饮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康养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交通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和中职教育学院(佳木斯校区)10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34个。详细介绍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jlyzy.org.cn/。

  主校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佳木斯校区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221号。

  (二)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商科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学院是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商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具有社会化培训功能。学院现有会计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系、基础教育部、中职教育部(培训部)等9个教学单位,共开设20个招生专业。按照办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定位,学院计划于2023年9月整体搬迁大庆市办学发展。详细介绍见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
https://www.hljszy.org.cn/。

  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三)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际经济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国内贸易发展趋势等方面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承担黑龙江省商务年鉴、商务志编纂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65号。

  二、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含当日)。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五)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度、2021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现未从业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受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11日9时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0日9时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并递交相应资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3);⑧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⑨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http://sswt.hlj.gov.cn)上适时发布(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形,将以线上形式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应返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留存原件备查,并在现场进行缴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45元,面试免费。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侧重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超过5: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招聘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拟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末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程序,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考察,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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