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伙伴觉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天经地义的,殊不知,这一项制度并不是一直就有的,年纪大一点的同志都经历过或者听说过“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后来还搞过“双向选择”,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公开招聘”的呢?是不是必须公开招聘呢?笔者觉得有必要简短的记个流水账,供大家参考。
一、公开招聘的开始
2005年,原人事部以第6号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即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平等竞争选拔人员。这应该是公开招聘的开始时间。
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维持了这一要求,即以行政法规形式稳固了公开招聘制度的法律地位。
二、公开招聘的特点
通过研读相关文件及资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区别于公务员考录,其制度核心并非在“考”上,而是在“公开”上,即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也就是说,在“三公开”的基础上,公开招聘在方式方法上,可采取考试的办法,也可以采取不考试的办法,可以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办法,而非简单地采用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单一方法来选聘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纪律
笔者发现,由于公开招聘的特点,导致其违规成本远小于公务员考录,因此,如何遏制和有效防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是长期以来公开招聘配套政策的重点:
2010年,人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
2011年,中组部出台《关于严格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电明字[2011]52号),人社部出台《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人社厅函[2011]123号);
2012年,中组部出台《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组通字[2012]16号);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体系,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出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
四、公开招聘的特殊政策
2016年,中组部、人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放宽对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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