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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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专科招生 工作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和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4652

3.办学性质: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

6.学院隶属部门: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7.学院地址:新疆和田市 北京 工业园区京怀大道10号

8.学院简介:学院于2018年批准成立,现有六个系部,包括工程技术系、工艺美术系、经济管理系、农业科技系、社会管理系和旅游管理系。开设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园艺技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计算机 网络技术、民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艺术 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畜牧兽医等十五个专业,为相关行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学院已建成院内实训室54个,其中与企业共建院内生产性实训室2处;已建院外实训基地94个;学院现有高职在校生4100余名;每年承接各类社会培训4000余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简章、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招生与 就业 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咨询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 书 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 志愿 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对 高考 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或 民族 语文排序; 理工 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排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三校生”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时,除特定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其他专业无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五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六章 新生 报到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 每年每人为3300元,住宿费6人间每人每年800元,8人间每人每年600元,代收教材费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到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国家通用 语言 文字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 学习 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学院内自设助学金、伙食补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根据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学院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五条 学生报到时,应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2014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如下:1、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10:00-7月23日20:00(北京时间)。2、缴费时间:2014年7月15日10:00-7月24日18:00(北京时间)。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2)查阅《报名流程》;(3)签署诚信协议书;(4)如实填写《2014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更多信息参考

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给和田地区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26名,专项用于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为保证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经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23名,其中:县级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18名,乡(镇)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05。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来源:高校人才网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请于10月27日登陆和田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外地州考生在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各县市上报考试报名资料,同时上报地区人事局专门配发的EXCEL表格报名数据信息。 来源:高校人才网6、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5)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和专业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加2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在和田服务满六年及以上的选派生、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未满六年的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1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3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或通过声讯电话查询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来源: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来源: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4日-12月1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来源:高校人才网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3日-12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来源:高校人才网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28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xls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 #教师招聘#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国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第14次)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于田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于田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特制订如下教师招聘简章。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招聘计划,通过自主招聘国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于田县下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具有本科学历的招聘教师工资每月按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 此次国语教师招聘工作,我县有关人员将前往内地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到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以后报到者不予受理。 六、享受优惠政策 (一)录用人员来签合同的国语教师我县提供教师周转房。 (二)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三)教育主管部门与所招聘的教师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内,于田县将积极为招聘的国语教师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积周转房。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与家人一起过来的安排100米平方的房子,子女安排入学,符合其他岗位工作的以单位的名义介绍工作。 联系人:贵老师;祁老师 办公室电话: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0月1日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给和田地区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26名,专项用于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为保证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经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23名,其中:县级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18名,乡(镇)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05。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来源:高校人才网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请于10月27日登陆和田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外地州考生在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各县市上报考试报名资料,同时上报地区人事局专门配发的EXCEL表格报名数据信息。 来源:高校人才网6、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5)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和专业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加2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在和田服务满六年及以上的选派生、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未满六年的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1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3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或通过声讯电话查询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来源: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来源: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4日-12月1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来源:高校人才网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3日-12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来源:高校人才网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28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xls

和田人事考试网招考简章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和田引进人才政策:

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田地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及文件精神,和田地区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453名。第一批引进303名,其中,事业单位自主引进(编制外)112名,非公企业引进191名。

一、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国范围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要求的,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2.全国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

3.全国范围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相关技能等级人员;

4.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应是经国家、省(区、市)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等级,技能等级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技能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等级;

5.上述人员包含2016年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引进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不宜列入公开引进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26日至1998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岁。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和田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和田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站()。

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年龄、族别等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岗位要求、待遇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用人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6月26日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和田本地考生到地区及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和田地区以外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

(1)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2)参加现场报名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均须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本人签字备用。《报名表》中考生须在新疆和田、陕西、河南等三个地点选择一个笔试地点,并在所选地点前“□”内填写“√”符号。

(3)缴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12〕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共计55元。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点缴纳,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2.其他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可免笔试、面试费用。

(2)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7月14日,现场报名考生在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准考证领取点另行通知。

(3)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公告及引进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如考生个人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非公企业人才引进的考生,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由各非公企业自行组织,2016年7月16日起,各考生按照《岗位表》确定的联系方式,自行联系相关企业。

(二)笔试

在《和田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中报填岗位为事业单位自主引进的考生,请自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步拟定为2016年7月16日左右。

笔试试卷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统一命制,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以职业能力测试为主,答题语种为汉语,试卷试题满分为100分。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环节工作均由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各业务主管理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时,将一并公布后续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工作安排。考生自2016年7月25日10:00起可登录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查询后续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工作安排。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为2016年7月28日-7月30日。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考生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取消该岗位;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8月5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组织。面试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时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考生告知,初步拟定为2016年8月6日-8月8日。面试费由地区、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在面试现场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具有执业证书人员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于2016年8月9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由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工作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一般于次日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取消该岗位。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填写《考察表》(附件3),按表中规定项目进行填写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考察表》于2016年8月13日-8月16日交报考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地考生应提前下载填写《考察表》并审核盖章,随身携带以便使用),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由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17日起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录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网站公布。考生根据网站上公布的录取名单,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2016年9月2日-9月7日到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及各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地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计、教育、经信等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地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三)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招聘工作巡视组,适时赴各县(市)实地开展监督检查。

(四)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报名、笔试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和田信息网、和田党建网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务必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政策问题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报名与确认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进行查询;(2)查阅《报名流程》;(3)签署诚信协议书;(4)如实填写《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和田人事考试简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组织2008年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376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2008年自治区选调生 新疆生源内地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新疆内地高中班应届大学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5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请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年龄适当放宽,报考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民法院审判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单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自治区选调生的招录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基层党政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2008年自治区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5376名,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5月26日18:00以后(北京时间),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查询招考职位。 四、招考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方式、时间、办法 1、报名方式:除个别机关采用现场报名外,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10:00时—6月5日18:00时(北京时间)。 (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6月4日。每天10:00-18: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3、报名办法: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步骤》。 六、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13日。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一)政策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2391232 (主要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主要负责政府机关) 3、自治区人事厅基层干部工作处:、4685817 (主要负责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主要负责选调生招录工作)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4650800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4685809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高顿教育建造网同步发布:内蒙古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详细内容如下文所示!

根据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已发布的相关公告,了解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名及考试相关安排如下文安排,一起来详细了解下!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一、2022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2022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上海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出来了吗?什么时候可以报名?报名条件是怎么样的?如何进行初级经济师的报名?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考试时间: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在2022年11月12日、13日进行。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可在报名时间之内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初级经济师考试的报名。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签署《报考承诺书》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5)报名信息确认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注意:报名期间,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以及考试时间等事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2022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流程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什么时候报名?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了吗?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现在可以报名了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信息,一起来看看吧。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22年4月起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海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中级审计师、其中之一的,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符合中级经济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12月31日。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报名上海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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