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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宁波市人事考试院(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成立于2003年02月11日,注册地位于宁波市兴宁东路。根据查询宁波人事考试院得知宁波人事考试院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经营范围包括拟订全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统一规程;参与全市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指导、协调各区县(市)人事考试工作;参与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和考风考纪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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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74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1名;区县(市)级机关单位439名;镇乡(街道)机关6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宁波党建网 报考区县(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海曙党建网 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余姚人才网 慈溪人才网 宁海党建网 宁海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象山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站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市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2、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镇乡(街道)机关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6、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市属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招录机关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笔试阶段未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须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市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县乡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市)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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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人事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宁波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为8月8日-8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考试﹝2019﹞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点考试定于11月2日、3日进行,按级别和专业分两天上、下午各1个批次(共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考试方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报考初级资格: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2、报考中级资格:(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6)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三)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三、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22日,通过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一是注册和上传照片。首先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及编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二是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上,再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三是签署承诺书。在填选完相关信息后,签署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四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五是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在确认交费成功后即为报考成功。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通过网上验证后,按以上流程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对于持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系统无法核验的(包括其他无法核验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只需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3、对于身份信息核验(注册)无法通过的,需联系我院处理。(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1、报名时由于个人的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尽早注册,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4、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在考后复核中,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四)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报考业务咨询电话:报考技术咨询电话:四、收费标准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两个考试科目为全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绝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为便于组织实施和方便考生应考,将两个科目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考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为确保考试信息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六、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一)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二)2019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七、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考后将由宁波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对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公示10天,与考后复核同步进行,考后复核工作将在公示结束前2天完成。公示和复核期间,若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证书信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或到现场领取。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对在公示和复核期间来不及查实的问题,相关工作按计划进行,在后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发文、制证、发证、注册、职称评审评定等)工作中,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包括需受相应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八、有关要求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宁波市人事考试院2019年8月1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宁波2023年中级经济师预计在7月中下旬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2023年宁波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

宁波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二、2023年宁波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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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事考试院

1.报名时间

2022年浙江宁波统计师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月3日至8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

2.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 2021年浙江宁波审计师报名人员于 6月12日至21日 ,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条件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报名费用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

宁波市人事考试院院长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初级学院”,它是由宁波大学附属初级学院举办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

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6-17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2年1月10日8:30-1月12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2年1月14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1月10日8:30-1月12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2年1月14日16:30前完成报考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2年1月10日8:30-1月14日16:30前完成报考二、流程考生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三、相关提醒1.首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续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须自行补填或修改手机号;(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2.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3.请考生务必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4.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5.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四、准考证打印宁波市所有考生(市辖区和八个区、县、市所有考生)在自考网站上点击“我的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与考试通知单二合一)。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五、其他需要强调的事项:1.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仔细校对所有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则不能更改。2.请考生妥善保管好缴费银行卡的密码和网上报名密码,以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建议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尤其是银行卡密码,操作完成后建议对机器进行重启操作以防密码被窃。3.自学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一律不能进入考场。请考生报名时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仔细核对。4.请广大考生经常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教育考试”),了解与你密切相关的信息。附件1: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附件2: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宁波市(区、县、市)自学考试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浙江民办专升本学校名单: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技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温州商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宁波大学科学与技术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宁波财经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校简介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经浙江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列入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新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目前实施两校区办学,杭州下沙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紧邻母体中国计量大学,校园占地500余亩。2019年1月,浙江省政府复函批准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迁建至义乌市,义乌校区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学院目前设有机电工程学院、计测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工、管、法、文、经、理六大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机械工程,1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机械电子工程,5个省级一流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工程、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省新兴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1个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门教育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浙江省精品课程,14门浙江省一流课程,5门本科高校省级“三类”一流课程。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校简介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经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省属本科独立院校。2017年获批留学生招收资格。2018年9月,滨海校区正式启用,现已成为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全国同类独立学院副理事长单位、独立学院医药院校委员会副会长单位。2020年,成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培养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学院依托温州医科大学百余年的雄厚办学优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专业,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25个本科专业,其中省重点学科1个、省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3个,省一流专业3个,国家级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一流课程30门,省级重点教材6部。学院馆藏纸质中外文图书62万余册。建有18个实验中心(室),在省内外合作建立了100余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学校简介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于200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由同济大学、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举办,是一所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举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校依托百年名校同济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设置专业。学校设有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医学影像技术、汽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德语、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汽车服务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艺美术、文化产业管理、机械电子工程等33个专业(方向)。浙江树人学院学校简介浙江树人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一所由浙江省政协创立、省教育厅主管的社会力量办学本科高校。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设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亿元,图书馆藏书201万余册,电子图书约100万余种。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在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连续多年荣获第一。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高校思政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开设51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开设3000多门课程,其中,国家级一流建设课程1门,省级一流建设课程106门。“浙江省污染暴露与健康干预重点实验室”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培育),计算机教学、化学实验教学、城建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等4个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及现代服务业研究基地等平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校简介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于 2000年 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杭州市滨江区高教园办学,同年秋季开始招生。学院下设第一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系、第三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口腔医学系、药学系、护理学系、医学技术学系、生命科学系、人文与管理系、马克思主义系等 11 个系及体育部、图书馆。拥有 2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同时共享母体学校3所直属附属医院。学院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药学、药学(专升本)、药物制剂、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专升本)、英语、英语(专升本)等23个本科专业,分属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大学科门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为主型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6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温州商学院学校简介温州商学院是浙南闽北赣东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坐落于永嘉学派发源地、中国民营经济先行地——温州。学校肇始于1999年创办的温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2005年合并成立独立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著名数学家、中科院院士谷超豪亲笔题写校名,著名天体物理学家、中科院院士孙义燧担任名誉院长。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浙江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温州商学院。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李扬教授担任校长。学校获批列入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荣获温州市“推进温州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浙江省4A等级平安校园等称号。学校下设金融贸易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共有21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校简介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坐落于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县市、浙江省首批教育强市——浙江省诸暨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前身为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是2000年由浙江林学院(浙江农林大学前身)创办, 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与浙江省诸暨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整体从浙江省临安市迁址到诸暨市办学。学院按照教育部“依托母体、相对独立、规范管理”的办学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下设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部(统战部、教工部)、纪检室(审计室)、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学科办)、社会合作部、计划财务部、学工部?团委、公共保障部、工会等10个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工程技术学院、园林学院、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生物环境学院、体育军训部7个教学单位及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体育中心4个教学辅助单位。设有3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文、理、工、农、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校简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由教育部确认的第一批独立学院。2012年7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与临安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学院正式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学院地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青山湖畔,学院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学院秉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笃学力行、守正求新”的精神,遵循“依托母体、相对独立、办出特色”的办学方针,本着“立足区域、贴近行业、服务浙江”的服务宗旨,致力于建成现代创新创业型大学。学院已形成电子信息优势明显,经济管理特色突出的学科布局。目前设有23个专业, 涵盖了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形成计算机类、机械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英语类六大专业群本科专业布局与结构。学院拥有省一流学科2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1个 ,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3个,省“十一五”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青山湖校区建有各类实验室81个,拥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电子信息实验示范中心)1个。宁波财经学院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8年由原校名“宁波大红鹰学院”更名为“宁波财经学院”。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您好,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办公室,它位于鄞州大道与菜市街交叉口,距离宁波市中心约3公里。它是宁波市政府办公室的一部分,负责宁波市政府的考试工作,主要负责宁波市政府的考试安排、考试安排、考试管理、考试结果统计和考试结果发布等工作。它拥有完善的考试管理系统,可以满足宁波市政府考试的需求。它拥有完善的考试环境,可以满足宁波市政府考试的需求。它拥有一支专业的考试服务团队,可以为宁波市政府考试提供优质的服务。

宁波市人事考试院

到宁波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可以等单位集体领取,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个人领取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且代领证书须同时提供本人及申报者身份证原件,并提供附件链接里相应姓名前的序号到人事考试院领取即可。初级工程师职称为助理工程师,其评定条件为中专毕业生,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大专毕业生,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整合了原宁波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原宁波市教育考试服务站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及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计算机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等各项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城区中考体育、游泳测试、科学实验考查等工作。

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各项新开设的考试、测评任务及社会各部门委托考试服务;负责教育考试科学研究、测量评价,行使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院人事、财务、财产、后勤保障、宣传、档案文书、安全保卫、来信来访接待咨询;计算机硬件管理、维护,网站建设、指挥系统管理等。

高校招生管理: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入学、专升本招生、高考“三项考试”、美术专业、高职技能等各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学业考试管理科:负责高中、初中(含体育、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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