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人事考试
宁夏同心人事考试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2、报名地点:同心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楼308室)
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由本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会同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照招录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测试结果当场宣布,测试三项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同时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合格和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平安同心”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考官由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担任。
3、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政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拟招录人员本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八)体检
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因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至底递补。
信息来源:同心县公安局招录辅警人员公告 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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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川市或所属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考焊工证。焊工证是属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就业的上岗资格证件,一般是需要经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领取。发证机构是全国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
宁夏人事考试同心县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10.现役军人;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二)报名程序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6.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7.兼报事宜。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三)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四)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六、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七、面试(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九、体检(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考察(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十一、公示及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十二、关于岗位递补(一)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十三、其他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政策技术举报电话:、5099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接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县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进入资格复审的补录人员(支农13人):马凤 马孝国 丁佩蓉 李涛 李扬 周丁 马晓峰 李欣 田娟 马小丽 杨娟 杨娜 周帅。(扶贫9人):金明 丁力 白亚楠 苏厚琴 白明栋 田彦财 苏丽姗 马杰 杨婷婷.以上人员请于2012年9月12日之前尽快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本人登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网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未打印者可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贫困家庭、残疾家庭、零就业家庭提供招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证明。
(5)毕业生档案务必在 2012年9月20日 前调入同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
资格复审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人:马卫红 联系电话: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地址:银川市中山北街5号服务大厅: 6021173
宁夏同心县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扩展资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2、承担全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5、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6、承担各类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7、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心简介
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宁夏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通讯录兴庆区 西夏区 金凤区 永宁县 贺兰县 灵武市 大武口区 惠农区 平罗县 吴忠市 青铜峡市 盐池县 同心县 原州区 西吉县 彭阳县 隆德县 泾源县 中卫市 中宁县 海原县
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中午休息
5099131
宁夏同心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宁夏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通讯录兴庆区 西夏区 金凤区 永宁县 贺兰县 灵武市 大武口区 惠农区 平罗县 吴忠市 青铜峡市 盐池县 同心县 原州区 西吉县 彭阳县 隆德县 泾源县 中卫市 中宁县 海原县
一、网上报名
1.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秋季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24日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网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7:00-24:00,其余时间所有功能关闭。
3.网报入口
(1)国考:参加国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2)师范类申请直接认定: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4.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确认地点:同心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岗位
申请人应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对未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定。
2.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须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不需要再另贴照片。申请表承诺书页申请人签字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手工填写自己的姓名,并填写时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①在同心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和根据国家政策在同心县服务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②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③未参加工作申请人(含尚未参加工作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④持同心县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竖版,身份证正、反面印于同一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5)学历证明。
①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②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不能通过网上查询的学历,可申请办理书面认证。
③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
④持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其中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当年就读学校招生部门档案中复印后盖章,不可以录取通知书代替)。
⑤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A4)(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
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
⑦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⑧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详见附件5)及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⑨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秋季申请认定的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page]
(6)户籍证明。
①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竖向复印,将有户籍所在派出所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至A4纸同一面);
②持同心县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竖向复印,将有效居住证封面、发证机关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至A4纸同一面);
③人事关系在同心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但户籍不在同心县的申请人,以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替代户籍证明;
④户籍不在同心县但在同心县的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用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台账替代户籍证明;
⑤申请人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根据国家政策在同心县服务的,且正在服务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也可以在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在同心县服务地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用签约手续的复印件或现服务单位开据的就业证明替代户籍证明;
(7)国考申请人需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A4打印,彩色黑白均可)。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持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安排)。
在体检表中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项目,如有隐瞒,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只对当次认定有效。
已经在宁夏某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后,在现场确认时发现报错认定机构,更改认定机构后,接收该申请人认定信息的认定机构需承认申请人在前一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结论,如有体检项目的差别,只需在当前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补检未体检项即可。
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在跨省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
(9)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以上资料必须装在标准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必须粘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6、附件7)。
档案袋内除第1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提交个人材料项收取资料栏第2-6项(师范类)、第2-7项(国考)按序在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一针成册,7(8)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不装订,放置于装订项下面即可。
仅供核对的相关证件原件不得装订,在现场确认后由申请人带回。
材料完整,装订整理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受理,待所有资料整理齐备后,再予以受理(在规定受理时间内)。
(三)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包括体检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发布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秋季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于2018年11月底前打印完毕,具体发放时间可咨询同心县教育局,电话:8022366
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同心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岗位领取《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资料,申领人核对领取证书及资料袋内资料无误后,必须签字方可离开。(资料袋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委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委托书(详见附件8)、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持毕业证原件)到认定机构领取,认定机构必须让被委托人签字,签字完成后,领取物一旦遗失,后果自负。
接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县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进入资格复审的补录人员(支农13人):马凤 马孝国 丁佩蓉 李涛 李扬 周丁 马晓峰 李欣 田娟 马小丽 杨娟 杨娜 周帅。(扶贫9人):金明 丁力 白亚楠 苏厚琴 白明栋 田彦财 苏丽姗 马杰 杨婷婷.以上人员请于2012年9月12日之前尽快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本人登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网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未打印者可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贫困家庭、残疾家庭、零就业家庭提供招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证明。
(5)毕业生档案务必在 2012年9月20日 前调入同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
资格复审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人:马卫红 联系电话: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宁夏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考试中心电话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人事考试新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功能齐全、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机构。
中心愿意接受各界用户委托,提供各类人才评价和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主要提供宁夏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宁夏人事考试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早上8点半上班。根据查询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显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休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