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体检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体检公告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对应到职位编号)。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3月2日上午8:0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招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电话:)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或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25日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29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专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2022年5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点对点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阶段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获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本次招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或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2.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邮箱: 附件: 自贡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名额及职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35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16名,警务技术类职位19名。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考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请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下列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华蜀南路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和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下午。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4.?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3 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2 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 2 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英烈子女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安街8号达州市公安局8楼810会议室,电话:0818-211501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
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30%)×6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信息表;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6.?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次80元。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达州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只进行1次。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二)考察
达州市委组织部会同达州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 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达州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公安局: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12380
达州市公安局:0818-3091022
十、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达州市委组织部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达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体检
你好,金标尺教育为您服务。具体的要看地市。像遂宁体检完第二天就通知了哪些待检哪些需要复检。一般来说四川公务员体检完毕之后,三到五天出体检结果,通知不合格的待检的去复检。复检完之后再通知最后结果,也需要三五天的样子。所以要等替补公告需要一个多星期。注意关注你报考的人事考试网,体检公告都会在上边更新。
四川二零二二届紧缺悬吊四川二零二二届紧缺选调生考试如何确认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我们一般情况下,他是可以经过一些考试才能进入的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考生填报的第一职位志愿 (第一职位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省直部门面试环节的,将其第二、三、四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三志愿处理),由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务员考试网上看公示,也可以打电话询问招考单位。
四川人事考试吧体检肛检
事业单位体检注意事项,体检须知:第一,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备好体检表上需贴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第二,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第三,体检完成后及时办理健康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考录机关提出。
1、一般情况,未婚女性体检是不需要做妇科检查的,采取肛检进行妇科检查 。2、公务员体检项目的内容:(1)生化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其中肝功能检查包括SGPT、蛋白、HBSAg,对于单纯HBSAg阳性者要复查肝功三项,单纯SGPT异常者,一周之内只允许再复查一次。(2)一般检查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妇科检查。其中妇科检查一般来讲只对已婚女性检查,未婚女性可不做,如果有规定要做的,未婚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不进行阴道检查。(3)特殊检查包括肝胆B超、胸部正位X光检查、心电图、心脏超声检查等。
一、基本体检项目: 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肝、胆、脾、肾)、五官八项。
二、特殊岗位体检项目: 在基本体检项目基础上,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有选择的增加身高、体重、体能测试、皮肤病、过敏史、妇科、血糖等项目。
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标准对数视力)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所咨询的信息可以通过访问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招录公告页面进行了解
一、省级事业编考试命题模式为:有专业的命题组命题,题目都是现命题,跟公务员是一个命题模式。所以说省级事业编考试出原题的几率比市区县事业编考试的几率小些,但是大部分的相似题和变形题都在题库找的到。二、地级市及县市区命题无论以何种模式命题,这些命题一般都有一个共同点:命题人不是现编写命题,而是从某几种内部资料直接抽题,一般由当地人事局出题或者招录单位出题。所以说这类事业单位的考试可以直接准备到原题或相似题。省级事业编不一定在省会工作,也可能在地市工作,所以不能简单的冠以某市县事业编招考,来看事业编招录的性质。其次准备好复习资料: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还是比较杂的,有很多单位都有出,用的比较多的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真模拟试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真模拟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用教材。最后三个阶段进行复习:第一阶段(初级)应以基础教材为主。第二阶段(中级长假备考阶段)应以专项教材为主,以真题辅之。第三阶段(高级冲刺阶段)复习建议,这个阶段主要是历年真题与模拟题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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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人事考试体检公告多久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根据德清县人事局的公告,经过体检的公务员名单已经确定,并进行了公示。下面是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的详细内容:一、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10日,地点为德清县人民医院。二、体检结果的公示经过严格的医学体检,以下公务员名单被确认为符合体检标准,已经通过了此次体检:1. 张三2. 李四3. 王五以上名单仅为部分,完整名单详见县人事局网站公示栏。三、相关说明1. 如有疫情风险,公务员需进行二次体检。2. 体检未通过的公务员可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但需在公示期内进行。以上是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的公示内容,请各位公务员注意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县人事局。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时间一般为体检后一至两周内,具体时间应该在公务员招聘网站或者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如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需要注意的是,公示结果只是初步的,最终结果还需要等待体检医院的终审结果。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或者重新体检,那么结果的公示时间会相应延迟。建议考生在公示期间关注官方网站的通知,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情况。
40——50天左右
面试最快的也要一周,慢的需要13天。笔试到面试之间,还需要经历这些程序: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会在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发布之后两周内开始进行,具体面试公告由各个招录单位自行决定。公告发布的通知招录单位会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到个人。
1、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排名及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查询一般在笔试考后的15-25天的时间,有些成绩排名是和笔试成绩分开的,排名是在笔试成绩后的7天内发布。
2、有些笔试排名是和资格复审一起发布的,而资格复审后到面试最快的也要一周,慢的需要13天。
3、一次联考考试,从笔试考完到面试,间隔时间差不多40-50天时间,主要还是看笔试成绩发布的快还是慢,如果成绩发布的比较快,那面试时间就快。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时间一般在体检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县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公示期间通常为7-10个工作日,期间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现场公示牌查看体检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无异议,体检结果将正式确定,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
邻水人事考试体检公告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邻水县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5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对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文凭及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6.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1.若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其他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硕士为4万元,博士为10万元)。若聘用人员在邻水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5000元/年,硕士4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1.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人才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同时在开展面试考核前一天的高校宣讲会现场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1寸免冠近照2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广安市邻水县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登录邻水县委组织部“邻水党建”(http:// )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邻水县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面试测评。此次引才工作在成都和重庆分别设立一个面试点,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面试点参加面试,同一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面试点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邻水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原则上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再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县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办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期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
电话:(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邻水县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邻水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doc
邻水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我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和范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方面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我县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二、引进岗位及要求本次共引进教育方面高层次人才16名,其中,邻水中学5名、邻水县第二中学5名、邻水县职业中学6名。具体要求详见《邻水县2023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三、资格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2.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公务员和教师录用体检标准。3.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学位证书和《邻水县2023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教师资格。(2023年7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5.年龄限制: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6.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7.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上述所涉年龄及取得相应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四、引进程序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锦云大厦七楼人事股704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同时在开展面试考核的高校现场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1寸免冠近照2张,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以及个人详细简历(自荐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应邮箱地址,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相关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下载。(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即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三)面试考核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南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华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四川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厅一、二。(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凡面试考核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若某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合适人员的情况,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及学校协商一致,报经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将该岗位未使用的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并择优引进人选。(五)体检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1.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3.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12万元、硕士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需全部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10000元/年,硕士5000元/年。5.引进人才享有配偶优先安置及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报名邮箱:电话:(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其它未尽事宜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8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