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事考试安全督查
做好人事考试安全督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关于山西省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补考安排,说明如下。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及考场安排考试名称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月26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月26日9:00-11:30药师管理与法规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3月26日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4月8日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月22日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4月23日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上述5项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太原市,其余4项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参考要求见准考证。二、补考确认安排(一)不参加补考人员确认。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但确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 2月11日至2月16日期间,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网上报名”,登录后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待补考确认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无须再次申请,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二)参加补考人员安排。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且确定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三、补考工作计划(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3月21日至3月26日;成绩查询:6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准考证打印:4月4日至4月7日;成绩查询: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4月18日至4月23日成绩查询:7月底录报名网站查询四、其他事项(一)报名常见问题考生忘记“用户名”或“登录密码”无法自行找回的,可在报名期间,按照附件2的要求,申请找回。(二)资格审核、票据领取、证书发放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考试,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自行打印;证书发放采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证书发放”,办理证书邮寄。(三)其他考试事项其他考试事项及要求仍按《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省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办理。五、咨询服务网上报名:成绩管理:考试缴费:票据领取:附件: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2月8日原文链接: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2022初中级经济师补考经济师补考经济师补考时间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可知,报考长沙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准备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可参加考试。报考长沙地区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注意,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才可参加考试。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现就加强我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一)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二)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三)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形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一)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二)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三)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查询);(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查询);(五)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六)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八)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九)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十)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三、考试期间异常情形处理符合参考健康要求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四、其他有关问题(一)原则上所在设区的市出现中高风险区、封闭封控区域或本地疫情,停止人事考试,直至疫情处置应急状态解除,恢复至常态化防控才可开考。(二)考生及考务人员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三)人事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其他工作按照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四)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可根据疫情形势以及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按照从严从紧要求,本地疫情形势有具体规定的,可执行地方相关规定。(五)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落细防控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22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做好人事考试保密安全
我国保密管理的本质特征是党管保密。
坚持党管保密,关键是贯彻落实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这就需要依靠制度和法治进行转化,需要依靠制度和法治来具体实现。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征。
实现国家秘密的有效治理,只有靠制度办事,遵循法治方式,才能建立国家秘密治理的长效机制。
保密工作需要注意:
1、要遵守保密法规,不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要遵守上网规定,不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
3、要注意信息安全,不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贮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4、要注意通讯安全,不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5、要做到公私分明,不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6、要遵守保密制度,不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
人事行政涉及的保密工作内容通常包含人事信息、人事档案、薪酬信息、各类人事报表等内容。需要保密的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处理: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2.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3.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4.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5.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人事部门在实际业务工作中,极少涉及科研方面的国家秘密,但是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归口管理部门,需要做好上述工作。
在人事工作中,单位最可能涉及的是高知密度专家管理,这样负责人事调派的主管人员就应该作为涉密人员管理。
另外,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档案应该按照涉密文件管理,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档案。
在职称评聘工作中,涉密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注意是否涉密,评审会议是否涉密等等。
全力做好人事考试
鄂州社工证考试地点解释:鄂州社工证考试地点是指鄂州市内指定的社工专业考试地点,用于进行该地区的社工证书考试。拓展内容:鄂州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地级市,其地区内有很多从事社工工作的人员。为了规范该地区的社工行业,提高社工的专业素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定期组织社工专业的考试,社工证书考试的地点是在指定的场馆举行。考试地点通常会提前公布在官方网站上,考生需要提前查询以进行相应的准备。选拔通过,在考试地点领取证书可以正式获得鄂州市颁发的社工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通知,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9-20日举行的重庆考区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12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通告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9、20日举行的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注册手机畅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暂停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请拨打023-1233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11日有关问题解答一、问:为什么暂停举行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答: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作为承接考试主体的学校(高校)实施封闭管理,严控人员聚集,已不具备正常开考条件。二、问:后续考试如何安排?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后续安排目前暂未确定,待明确后将及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通知公告。如安排补考,仅限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参加,且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缴费,届时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正常参加考试即可。如不安排补考,将对报考成功人员统一安排退费,考生无须申请,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合格成绩滚动管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三、问:现在能否办理退费?答:为便于做好补考与退费工作的衔接,待国家后续明确是否组织补考后,统一安排退费。四、重庆考区报考人员能否申请调剂到其他省市参考?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其他正常举行考试的省市已按照计划安排就绪,无法进行调剂。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鄂州市社工证考试地点通常在市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或考试中心举行。具体的考试地点通常在考试前会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在报名时,考生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考试机构与考生联系。一般来说,鄂州市社工证考试地点会选择比较安静、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场所,以确保考生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下参加考试。此外,考试机构还会在考试现场提供必要的考试设备和材料,如答题卡、笔、计算器等。考生需要在考试前提前了解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和交通情况,以便准时到达考试现场,避免影响考试成绩。
鄂州市社工证考试地点通常会在招考公告中公布,可能会在市区或者周边县市的教育考试中心、招聘考试中心、相关社区服务中心、行政大楼等地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官方公告为准,考生需要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在考试前,考生还需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社工知识和技能,做好考试策略,全力以赴,争取取得好成绩。
如何做好人事考试监督工作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我也是管理人事部的工作的,不知道你管的是那块工作?我觉得首先要做的是,你的那个公司的考勤管理制作是你自己做的,还是大家讨论出来的.我建议开个会,把这个考勤制作讨论通过一下,在会上讲清楚,以后就要按照这个执行,也让老总表个态,你的工作好开展.补充一个,有罚也有奖,好调动积极性,比如设一个全勤奖.其实看的出来,你也想把工作做好.最后祝你成功.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将使党委、纪委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更加有力有效。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细化和深化。查案件是纪委履行职责最主要的权力之一。强调查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就会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有利于更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打击腐败犯罪。干部管理是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他们更负责地发挥职能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有真空地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中央对派驻机构作出的重大改革。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等要求,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党内职务所肩负的职责,增强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在巡视制度方面,提出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节奏、创新巡视方式,创新组织制度、加强巡视力量、探索专项巡视,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等要求,有利于巡视工作不断深入,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坚持求真务实、探索实践、统筹协调、循序渐进,从简单的说起,从容易的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坚决把中央的部署落实好。
(一)要充分认清人事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做任何事情首先要找到自己的角色定位,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如何去做,才能更好开展工作,认清其地位和作用是做好人事行政工作的前提。发挥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好公司的人事行政工作,为领导分忧,让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定方向,抓大事上。针对人事、行政后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同时做好办公室的文秘工作,做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好领导在管理中的助手和参谋作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人事行政部天天和员工打交道,要通过培训,谈话,聊天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前景,把领导的管理思想和意图及时传达给每名员工。也要及时倾听员工的心声,把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及时向公司和领导反馈,在公司和员工之间搭建起桥梁和纽带,使政令畅通,民意畅达。发挥统筹沟通协调作用。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线是跟着针走,针同时也要把各条线统一到一起,按照既定的方向,共同前行,人事行政部就是一根针,其他部门就是一根线。因此,人事行政部在人员调配、后勤保障、工作配合方面为其他各部门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沟通,整合各方资源,为其他各部门提供有力保障。发挥榜样示范和执行监督作用。人事行政部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同时也是执行者,在执行和落实制度上我们首先要严于律己,为其他部门和员工做好榜样,如果自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也就不能严格要求别人,规章制度就无法有效执行。同时要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给予处罚。(二) 创建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为做好人事行政工作提供支撑。建立公司的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和员工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增强企业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企业员工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而努力。员工有了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对企业有了认同感,在工作上,在管理上,员工都会积极主动配合,人事行政工作开展起来也顺利。 (三)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企业与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市场竞争。一是要做好识人、用人、育人、留人的工作。识人就是在人才招聘过程要“慧眼识英雄”,把好面试入职关,切实把有能力,蹲得住,做得长,具有实干精神的人招聘进来,为公司所用。用人就是要心胸宽广,根据每名员工的特点,用其所长。育人就是要建立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学习提高的平台。留人就是要建立良好工作氛围和人文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让员工扎根公司。二是要丰富员工娱乐活动,营造栓心留人环境。根据员工不同年龄、兴趣、爱好、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因势利导,开展看电影,唱卡拉OK,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比赛为内容的业余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员工共同参与,为员工创造相互沟通、相互了解机会的同时,也让员工们在活动中放飞自己的心情,陶冶情操,使员工们愉快生活,快乐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公司建设中。三是严格落实劳动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有员工入职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内容全面、合法、程序规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各环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现象,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三)严格行政管理工作,建立正规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努力达到“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生活安全、减少降低各类成本”的目标,建立正规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做好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总经理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落实公司规章制度,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二是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及检查监督。三是认真抓好食堂、水电、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环境卫生、车辆的管理。四是着重加强消防安全、防盗防灾、职业安全防护等的管理,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创造一个安宁祥和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四)不断加强学习研究,适应人事行政工作需要。社会不断进步,企业不断发展,员工的素质和要求越来越高,人事行政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要不断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学习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才能适应人事行政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人事考试安全问题材料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浙江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该须知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浙江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本须知所指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浙江考区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所有考生考试前5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周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
3.“行程卡”中标注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到浙后“3天3检”,除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天3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4.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考生;
3.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视情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因此,非我省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加之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省级各类人事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对于成绩滚动管理的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准后,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具体方法,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七)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逾期不能入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八)本须知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相关通告,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
【 #规划师考试# 导语】2022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第5项、第6项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3.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9月1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许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2.报考人员作出许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许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72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许诺的、已作出许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