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事考试网下半年
井研县人事考试网下半年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一、报名时间、网址及入口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11月9日(9日截止到18:00时)
2.报名网址。自贡人事考试网()。
3.报名入口。2022年下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
>点击即入:22年四川省自贡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点击即入:下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详细报名时间
2022年各地事业单位考试具体时间略有差异,比如,据四川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公告(考试招聘)》(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知: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6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8月27日下午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28日下午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如东县人事考试下半年
2022下半年赣州事业编考试时间目前还不确定。
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原计划于2022年12月10日上午举行的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延期举行,延期后具体考试时间将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和“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感谢支持、理解、配合!
事业编考试是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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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2年事业单位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是8月下旬,统一笔试时间是2022年9月17日。除了事业单位联考,2022年下半年还有各省统一招聘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不一样,例如贵州下半年事业单位笔试时间是8月27日,报名时间是7月27日-7月29日;北京9月24日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报名时间是9月5日到9月7日;四川11月26日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日到11月5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地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2
报名入口
2022年事业单位下半年考试报名入口是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事业单位考试有事业单位联考、事业单位省内统考和单位自行招聘3种。
事业单位联考是各省同一时间、同一试卷的考试,事业单位联考时间一般是5月份和9-10月份,事业单位联考报名入口是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省内统考是一个省下面各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同一时间、同一试卷,各省份考试时间不同,报名入口一般是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自行招聘是各单位单独招聘,一般来说招聘人数少,时间不固定,但对个人来说,全年都有各单位的招聘,具体以公告为准,事业单位单招的报名入口是上级政府门户网站。
2022年事业单位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
石柱县人事下半年考试
毕业时落实工作单位没?单位能接收不?如果没有落实工作或者单位不接收,那就按照“从哪里回哪去”的原则,档案打回原籍,重庆市石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都在这)。办公电话:主管部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邮编:409100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6号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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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石柱考调招聘教师50人公告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校(园):经县教委办公会研究,并报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和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今年县城中小学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公开考调部分教师。现将今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宣传并做好相关工作。一、报考条件(一)参加县城中学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在我县在编(含特岗服务期)工作满5年;(二)参加县城小学(含幼教)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在我县在编(含特岗服务期)工作满5年;(三)参加县城小学、中学公开考调的教师报考学科必须与小学六年、中学三年以来任教一年及以上的学科或大学毕业证书专业相符;(四)近一年内()未受过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或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批评;(五)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或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的党政务处分;(六)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作出微罪不诉决定的;?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受党纪、政务处分拒不配合、规避执行等原因导致其本人所受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近一年来(2019年9月1日起至报名时止)旷工一天以上或病假三个月以上或事假一个月以上的。乡镇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者可报考幼教教师岗位,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者可报考幼教教师岗位);乡镇初中教师(含西沱中学的高中教师)只能报考县城中学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每名教师只能选报符合规定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县城内学校教师不能报考。二、报考资格的确认各乡镇中小学教师报考县城中小学教师的资格确认工作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长负责。各乡镇中小学要组建专门的参加县城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对教师的报考资格、考核、加分依据以及《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参考教师所在学校的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委编办等单位组织实施。参考教师报名时,县教委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学校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和报名参考教师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参考教师本次及下一年度报考资格。三、县城相关学校的考调学科和名额(一)思源实验学校(初中)从乡镇中学考调2人。其中初中化学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二)南宾小学从乡镇小学考调13人。其中语文教师9人,数学教师4人。(三)师范附小从乡镇小学考调14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2人,体育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四)第四小学从乡镇小学考调5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五)双庆小学从乡镇小学考调2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六)示范幼儿园从乡镇小学考调3人。其中幼儿教师3人。注:报考幼儿教师者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阶段。(七)实验幼儿园从乡镇小学考调3人。其中幼儿教师3人。注:报考幼儿教师者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且2020年春季学期任教幼儿教育阶段。(八)思源实验学校(小学)从乡镇小学校考调1人。其中小学数学教师1名。四、报名、考试、考核(一)报名凡参加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的教师,于2020年8月19日9:00—11:30、14:30—17:30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2020年石柱县城缺编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近三年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委人事科报名。所有报名、考核、加分的原件、复印件、表册等必须在报名环节一次性登记、核实完毕,并由参考教师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逾期概不受理。各参考教师于8月21日16:00—18:00在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二)考试2020年8月22日10:00—12:00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试卷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为文考分。参考教师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室)。阅卷完毕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中小学音、体、美学科分别考试其专业所涉及的基础理论知识;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初中各学科的考题内容和难度与中考相当;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不实行合卷考试,考试内容分别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及教材教法;学前教育岗位为对应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音乐、美术和体育同学科为同一套考题,小学英语与初中英语为同一套考题;高中阶段各学科命题,除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学科的考题内容和难度与高考相当;除上述要求外,各科考题将含有一定分值的新课改和新课标内容。(三)考核由县教委组织进行考核,音、体、美学科以外的其余学科考核办法以附件1为准;音、体、美学科的考核办法以附件2为准。教学成绩考核以县教委组织并实施的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初中教师以县教委组织实施的质量监测、初中毕业及地生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任教同年级一门学科有两个及以上教学班的以所任班的平均值为依据;任教不同年级或任教多门学科的以报考时申报的学科和年级为准。对凡事实上存在进行分层次教学的学校,此次若有参加考调的教师(报名时由报考教师本人向报名核分处提供亲笔签名并捺指纹的书面声明),其教学效果考核得基本分20分。对事实上存在分层次教学班,但报名时不主动提供书面声明而被举报查实的,其教学效果考核计0分。(四)报考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考核成绩的公示报考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考调结果将在县教委及时予以公示。(五)考试分数的查询对考试分数有异议的参考教师,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8月24日9:30—11:00到县教委人事科登记查询,当日11:30反馈查询结果。考试分数查询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县教委人事科派专人进行,仅对试卷中小分到大分,大分到总分进行核对。五、选岗程序和办法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只进行考试和考核,不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和考核成绩各占50分,按参考教师考试和考核总成绩排序,由参考教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校及学科公开考调名额依次选择学校。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教师入围后放弃的,取消其下一年度考调资格。本次公开考调因放弃选岗、违纪取消录取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录取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确定:笔试成绩、考核项目中的教学效果、突出贡献分(或业绩成果)、年龄较大者(以审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出生年月为准)优先。本次公开考调进入县城内各学校的教师,其职称岗位一律降为十二级。以后职称的晋升按新进入学校的竞聘方案、空缺岗位及任职条件重新竞聘岗位等级。思源实验学校系九年一贯制学校,新进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根据该校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进行。六、纪律要求在本次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中必须严肃考调工作纪律,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各参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参考教师,一经查实,依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且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的考试。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通知(含附件)由县教委负责解释。特此通知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简章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需先将《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7)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民政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21日10:00至2022年7月30日8:00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需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2.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参加资格审查,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环节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结论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本次所有公开招聘的人员若未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简章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解除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在石柱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县卫健委)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人社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等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1.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 ??6.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7.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射洪县下半年人事考试
2021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笔试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21日举行,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将延期举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2021年四川省人事考试计划安排表日历,我省有“下半年全省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计划,具体考试时间未定。还有乐山也发布过2021年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提到“2021年下半年公招”,可以说是有考试计划的。再从近期官方回复考生咨询2022年我省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相关问题来看,再结合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和2020下半年省考时间,可以预估到:2021下半年四川省考笔试将在10月举行。每年下半年四川省考招录主要以公检法司系统为主(不排除也有综合岗),具体岗位情况等正式公告出来就可以看到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加考《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1年国考将于10月15日8时至10月24日18时期间报名,11月29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选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查询: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对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职位予以政策倾斜。
肥西县下半年人事考试
21年下半年的合肥市直事业单位已经出来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可以看到。
2021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要点。
《综合知识》是考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
2021年合肥市直考试公告已出,考试时间11月13号
合肥事业单位考试科目:《综合知识》、《申论》或者专业课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33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上级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3名,并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上级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或腋温≤℃),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肥西县上派镇宝成路肥光办公区4号楼4233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详见岗位表)。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招考纪律:(县纪委监委) 报名系统: 七、本公告由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1.专业参考目录 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3.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4.专业目录.zip 5.《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5日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面向肥西县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需具有肥西县户籍或婚嫁入肥西县户籍。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上级管理。 2.模范作用好。在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支持“两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村规民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作风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农村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创新意识强。 4.群众基础好。热爱家乡、心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善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年龄及学历要求: 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年龄条件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7.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选拔: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发展党员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2)2019年4月以后,从柿树岗乡政府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辞职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名额(见下表) 三、选拔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肥西县柿树岗乡2022年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公告》统一在肥西先锋网、柿树岗乡先锋网、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选拔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柿树岗乡先锋网、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00至2022年5月8日17:00。考生可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材料:根据报名提示,报考人员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户籍地证明文件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退伍证扫描件及2寸免冠电子照片。 其中: 1.户籍地证明文件上传标准: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报考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需上传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具有学位证书的,需同时上传学历及学位证书; 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2年5月9日17:00前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0日12:00前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相关事宜,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续关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及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常用公文知识、写作知识、电脑操作技术、村(社区)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进行相应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报名人员为退伍军人的,笔试成绩加2分; 2.报名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4月28日)的,笔试成绩加1分; 3.报考人员现户籍地为柿树岗乡(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4月28日)的,笔试成绩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以通知公布为准,请持续关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及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 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柿树岗乡先锋网、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及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在村(社区)重点工作推进(如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区治理)中无不支持、不担当、不作为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⑨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⑩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及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解决问题实际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场当天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笔试成绩、中共党员、学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柿树岗乡先锋网、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考察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由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柿树岗乡党委进行。出现录用人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主要提交材料如下: 1.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村(社区)出具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柿树岗乡先锋网、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乡党委会议审查研究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后,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分配到村(社区)工作。村级后备干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报酬每月2400元,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留村(社区)使用,待遇参照在职村(社区)一般干部报酬执行。考核不称职的,取消村级后备干部资格。 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从录用公告公示时间起计算。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拔工作,在柿树岗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选拔工作委托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乡纪委(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六、其他 1.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柿树岗乡先锋网和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具体通知为准。 2.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报名人员在此次招聘中应遵守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 咨询电话:(柿树岗乡组织办) (皖信公司) 监督电话:(柿树岗乡纪委) 肥西县柿树岗乡2022年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诚信书 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