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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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的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这个单位在当地的整体收入比较高,而且收入也相对比较稳定,基层员工每月的月薪在五千元以上

中国人事考试网阅卷人一般是一些高校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比如要人工阅卷的就是申论一科,多数是高校教师,以哲学文学等专业为主,还有部分机关工作人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山区强县”目标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孝昌县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招聘17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孝昌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岁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四)本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需为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1.报名渠道:本次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2.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孝感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 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孝感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二)考试方式1.笔试(1) 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类别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医疗卫生类(E类)三个类别分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3)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并通过孝昌县政府门户官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孝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本次招聘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2.面试(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3)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孝昌县委组织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于入围面试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竞争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三)体检、考察(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四)公示及备案体检、考察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孝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孝昌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一)成绩计算方法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折合成百分制成绩)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报《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2),于4月2日前提出申请,可通过现场提交或上传至邮箱()等方式报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报送地址:孝昌县花园大道11号县人社局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3.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二)有关事项说明1.本次招聘在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不得调动到孝昌县域以外的其他单位。2.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3.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机会。五、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由孝昌县委组织部、孝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政策孝昌县人社局: 孝昌县人事考试院: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附件2:孝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xls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在线预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百色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百色市委协助管理体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相当正厅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4月,学院列入中央组织部备案的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名录,是领导干部修 炼“心学”的“红色殿堂”。学院地处革命老区广西百色市,位于右江之滨、思贤湖畔,占地面积630亩,2016年12月11日建成启用,可同时培训500名学员。 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干部学院”为目标,以“立足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为办学定位,以打好“红色牌”“民族牌”“生态牌”“东盟牌”为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发展和开放式办学路子,着力打造一个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同时开展国情区情教育,以及面向东盟国家为主的国(境)外干部(公务员)培训于一体的重要基地和实训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享受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学院安排单间配套公寓居住,在教职工餐厅用餐。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在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学院()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24: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百干院人力部招聘的拼音首字母,邮件和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部门+岗位”)。 3.报名材料: (1)《百色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或Word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彩色全身照片。 4.我院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试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改报 1.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改报。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应聘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学院通知后,可于报名截止日期次日(2022年6月27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方式改报其他岗位,并且注明“姓名(改报)+部门+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应聘。 (四)考试 1.进入考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6月30日前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考察环节。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高于1:10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6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依据,不带入面试。考生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核 1.根据岗位分类,将考试成绩提交院委会审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与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政法情况、家庭基本信息、个人性格特点和求职意愿等方面。 3.考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15日前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如遇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按照考生总成绩的岗位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体检 1.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院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31日前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学院()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为鼓励人才到学院工作,凡到学院参加应聘考试的,考试期间均由学院安排食宿。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招聘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人力资源部,黄老师,罗老师。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进入学院参加考试,须持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 (四)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百色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由于百色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断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百色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百色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百色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百色干部学院 2022年6月10日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广西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 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是自治区文联主管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搜集、整理、研究、编纂、挖掘、抢救广西民间文艺,弘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 (二)《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 《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是自治区文联主管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我出版发行《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三个刊物。 其中,《南方文坛》创刊于1987年,是由自治区文联主管和主办的一家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艺理论与批评双月刊。1996年改版以来,催生了中国一代代青年作家与批评家的共同成长,被誉为“中国文坛的批评重镇”,全文转载量一直位于中国语言文学类期刊前茅。在广西报刊评比中多届被评为“十佳社科期刊”“十强社科期刊”,系“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截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学生;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文联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文联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同时,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时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送电子材料的邮件主题要设置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南宁市建政路28号自治区文联行政楼6楼611室,,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4)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背面写上名字); (5)报名人如目前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文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笔试。如达不到1:3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包括语言表达、策划组织能力、艺术修养等;考官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2012〕79号文和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的有关规定组成。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时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文联网发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核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员。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报文联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进入考核的人员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自治区文联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自治区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文联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后,自治区文联再办理聘用、定岗、工资等相关手续。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监督电话: 招考咨询电话: 招考联系人:李良斌、朱江、伍雅萍 附件下载 附件1: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原文标题: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襄阳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湖北襄阳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工作安排,结合襄阳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参加2022年度卫生技术(含医、药、护、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参加“基卫高”评审的人员也应参加此次测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根据鄂职改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与申报专业、级别相同的水平能力测试。 援派期间(包括援外、援藏、援疆、援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卫健委确认、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二、测试方式和内容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测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等。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操作系统”→“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公众服务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当前考试”→选择“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确认基本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填写报考信息”。 (二)选择专业。测试人员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执业范围,遵循实际工作岗位与报考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详见《襄阳市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三)提交审核。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主管部门(县、市、区级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和本人签字后,上传报名表提交审核。上传图片(要求务必清晰彩色版,建议扫描)。 (四)审核缴费。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经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网上缴费”扫码缴纳费用,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信息经审核缴费确认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实行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办理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答疑。网上报名中所遇政策问题请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00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8:00 (五)测试时间:暂定5月28日星期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随时调整,请关注襄阳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六)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核验体温,并出示健康绿码。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考试现场出分,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控制在80%以内,“基卫高”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低于常规5分确定。合格证书作为参加相应专业、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考生2019年度及以前取得的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水平能力测试报考费用标准为正高及高级(副高级)100元/人。 附件: 襄阳市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2022年4月11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襄阳社会工作师考证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可在浏览器直接搜索中国人事考试网即可。

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待遇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工资待遇高。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该机构工资处于市属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之上,这是苏州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和职业水平,还有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如年终奖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6000元以上。人社局人事考试院工资在每月6000元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

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视视力均在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3月26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告于2009年3月2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 报考人员在2009年3月26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职位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部门负责解释。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4月7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报名期间,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录部门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和山区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司法监狱劳教单位机械制造、机电、印刷、医学类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于2009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省公安机关须于200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网上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5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收费票据在考场发放)。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收费票据;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收费票据。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下载并发放准考证。村主职干部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村主职干部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1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上网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必须在面试前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各地组织。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各招录部门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专业科目笔试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部门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各市州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5月31至6月3日;省地税系统、司法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单独命题。 面试前,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各招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经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主职干部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林业局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村主职干部按1:2比例确定体验与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部门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部门填报《湖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的,必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才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省人事厅咨询电话:,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八、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九、聘用(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2日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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