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少数民族
四川人事考试少数民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及名额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27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3名,共计273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招录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使用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二)考察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监狱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四)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监督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60662620。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您好,四川金标尺教育为您作答!2021年四川选调生对少数民族无加分政策,公告也没有任何关于加分政策的阐述,一切以公告为准。公告对笔试成绩做出了如下规定: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12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贵州人事考试少数民族加分
2023遵义市省考公务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公布如下:
2023贵州省考于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招录5581人,成绩查询时间是2023年3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贵州省考是指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根据往年贵州公务员进面分数来看,平均进面分数在185——195分之间。
今年贵州省考的笔试总分为300分,行测和申论各150分,申论为AB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果笔试分数在150-160分之间,那么除了特定的岗位,即你报考职位人数在个位数有进面机会外,大部分职位这个分数是没有进面机会的,这个分数在公务员所有考试分数中都是处于下线水准。
预计今年进面概率大的笔试成绩须在180分以上,公务员笔试成绩180分是否进面,还需看同职位报考人数的多少。
贵州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少数民族
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楼上的回答给出了具体要求,我补充一下选调生是需要党员干部的,所以你要考的话要争取成为预备党员,党员最好~!另外就是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成为班里的干部。选调生是学校审核统一上报的,今年湖大好像有300余人报考公务员要求比较宽松,只要注意好报名时间,按照要求来报考就可以了~!
看当年的公务员招生简章
你是08级的,可以考2012的湖北公务员,选调生需要时党员身份或者报考当年已是预备党员。具体要求如下: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特别提示:1、敬请广大报考者报考前认真阅读我省《招考公告》和本政策问答,准确理解有关政策与要求;2、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一、本次遴选选调生、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答:本次遴选选调生、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分四类:1、省级机关、市(州)一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和其它机关部分职位面向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直接选调的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遴选,其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职位。2、省级机关、市(州)一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其它机关部分职位面向其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不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也可以报考该职位。3、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限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报考。4、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的职位,按职位要求报考,即:要求报考者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未限要求的,则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均可报考,但《招考公告》和本《政策问答》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除外。二、对报考者是否有户籍限制?答:除部分职位限少数民族考生外,没有户籍限制。三、何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答:“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8月以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满两年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统分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依此类推)。在校学生未毕业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四、委培生、中小学教师可否报考?答:面试资格复审前,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五、本次招考对报考者学历有何具体要求?答:报考省级、市(州)级一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一般为本科以上,其它机关一般为大专以上;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县级法院、检察院除外)。招录机关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某考生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经济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职位,或者报考要求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毕业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为准,须在200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六、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七、留学人员如何报考?答: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八、哪些人员不能报考?答: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九、报考人员如何实行报考职位回避?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答复实施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关问题的函》(鄂人函[1996]132号)的规定精神,报考人员与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主管部门任免的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所在机关的职位。如报考者A,其前述亲属在B县工商局任职,则A不得报考B县工商局职位,但可以报考B县工商局上级工商局机关或B县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商所职位。十、今年对报考者有何优惠政策?答:1、根据我省选调生有关政策,我省省、市部分职位限选调生报考,限选调生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应由市、州以上组织部门和省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2、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项目和湖北省级项目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恩施州以外地区公务员,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考恩施州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3、对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报考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享受加分政策,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予以认定。报名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对拟加分人员进行审核,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4、对我省恩施州(含所属各市、县)、五峰、长阳等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恩施州(含所属各市、县)、五峰、长阳等地民族自治机关的,可对部分职位限招当地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未限要求的职位,对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十一、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答:面试前,除省高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汉江中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其派出检察院、公安机关外,各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考生已经与其它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十二、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是什么?答: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十三、录用考核是如何进行的?答:考核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查。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原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十四、对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答: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并查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永不录用。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湖北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五、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答: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它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各级机关遴选的选调生录用后按现行调配程序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审批手续;其他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办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本《政策问答》适用于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负责解释。报考者在我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仍有疑问的,可网上咨询,或向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致电询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每一年出排名的时间都略有不同,需要以本年度官网的具体通知为准。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发布的时间为5月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人事考试少数民族加分依据
没听说过有此类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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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加分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在这一规定中明确了少数民族可以予以适当的照顾,故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各个省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招考的具体细则中明确了采取加分的政策,具体加分多少各个省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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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面试少数民族不加分,国考只有笔试少数民族才会加分。目前实施少数民族加分的有贵州、海南、广西、青海、宁夏,加分额度也不一样,通常为3分,贵州可以加5分,海南则是加5%的总分。如果是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这些省份的岗位,可以看看要求,不要错过加分的机会。
国考面试少数民族加5分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一些考生,因为是少数民族而享受了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民族人事考试网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考录用管理局的数据,今年共有7万8千多人参加新疆公务员考试,其中男生6万2千多人,女生1万6千多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组织2008年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376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2008年自治区选调生 新疆生源内地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新疆内地高中班应届大学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5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请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年龄适当放宽,报考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民法院审判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单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自治区选调生的招录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基层党政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2008年自治区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5376名,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5月26日18:00以后(北京时间),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查询招考职位。 四、招考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方式、时间、办法 1、报名方式:除个别机关采用现场报名外,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10:00时—6月5日18:00时(北京时间)。 (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6月4日。每天10:00-18: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3、报名办法: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步骤》。 六、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13日。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一)政策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2391232 (主要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主要负责政府机关) 3、自治区人事厅基层干部工作处:、4685817 (主要负责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主要负责选调生招录工作)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4650800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4685809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