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事考试最低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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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人事考试最低进面

保定人事考试最低进面

保定市人事局保定市环保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职责 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市环保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分析,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监测报告,对全市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监督监测等。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类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环境保护工作;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条件: (1)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化学仪器分析、仪器仪表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能够掌握大型分析仪器的使用,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2)环境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化学分析或相近专业,能够掌握环境监测、治理技术。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保定市环保局一楼112室(东风中路1495 号)。 2、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下午5时。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应聘资格报名表》可在“保定市人事局网”“保定市人才市场网”下载,提前填写。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哲学、有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职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试卷由招聘办组织有关专家拟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和有关环保专家担任。面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60%。 (四)体检 按照录取成绩、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一所市级医院半天完成。体检标准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找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空余招聘计划另行安排招聘。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意见,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主考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到市人事局办理鉴证和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录用聘用调配处 5063342 市环保局人事处 3034112二○○八年五月五日

河北保定蠡县公务员录取分数线线: 最低分数线: 面试名单 职位详情 中公APP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联合招考工作,全省共招录公务员3050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系统621名,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机关2429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录对象 >>招考条件 >>报名时间 >>笔试考试 >>面试时间 >>体检、公安体能测试 >>附件:职位表、报名入口、考试大纲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201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他报考人员须是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人员,户口以201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1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08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09 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0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以上人员。 10、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1年3日1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 日后出生),单侧*眼视力不低于,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1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二、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录公告和有关信息 3月12日前,在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使用的网站分别为: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张家口人事人才网()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唐山市人才网() 廊坊人才网()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 沧州人才网() 衡水人事人才网() 邢台市人事局网()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报考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办公厅(室)职位的,招录职位中注明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须增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包括通信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保密知识等。考试时限 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三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4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下午14:00—15:3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5月1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5月17日-5月19日,报考省直部门和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所报考部门(系统)的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进行证件审核;报考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和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证件审核中,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批次和时间。第一批:报考省直机关和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5月27日至5月29日面试;第二批:报考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6月4日至6月5日面试;第三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6月11日至6月13日面试;第四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部分)的考生,6月18日至6月19日面试。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3、面试地点。省直各部门(系统)考生在石家庄市面试,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考生在各设区市面试。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4、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要求,其中,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在本市网站公布。 (六)体检、报考公安系统考生体能测评 1、体检的时间。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本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的体检时间在本市网站公布。 2、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3、确定考察和体能测评对象。除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外,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4、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于6月25日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 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根据体能测评情况统一划定体能测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省直机关(系统)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进行公示。 (九)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对审批录用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通过用人部门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考生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其中,招录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我推荐: 2011年河北公务员招考公告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1年河北公务员报名时间3月15-24日 2011年河北公务员报名入口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201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部门网站及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最低生活保障材料

申请低保补助是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材料来证明个人的身份符合救助标准的。一般包括书面的申请书,还要填写申请审批表,还有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等,以及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材料,如果有重大疾病的也要证明材料,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⑴.申请书;⑵.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应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有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③.有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应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证件;④.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由其管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证件;⑤.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应由街道、乡镇劳动力管理机构提供就业状况证明;⑥.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⑦.有农业户口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证明和家庭养殖业、种植业等的收入证明;⑧.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⑷.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低保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4、相关证明材料: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一、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1、城市低保申领条件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办理农村低保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审核;3、镇审核。镇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申请低保通常需要以下材料:1、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2、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5、申请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属于法定劳动年龄的需提供务工单位收入证明6、有村(居)分红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村居股份分红证明7、在校学生需学生身份证明8、患有严重疾病的提供疾病证明9、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10、银行账号复印件(农商行)11、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二·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3·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4·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5·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7·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陕西人事考试最低面试成绩

陕西事业单位面试名单分数主要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三部分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标准分别为100分和120分,而综合成绩的标准则为100分。因此,面试名单分数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 面试成绩 × + 综合成绩 × 。从这个计算方法可以看出,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相对较小,但也不能忽视。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注意仪表端正、言谈得体、表达清晰、思路清晰、回答得当等方面,以争取更高的面试成绩。同时,也要注意综合成绩的影响,尽可能发挥笔试和面试的优势,以获得更高的总成绩。

1. 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因为不同单位的招聘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其考核内容和方式也可能不一样。2.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分别对应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招聘计划,通过面试选拔合适的人才进入面试名单。3. 如果想要成功进入陕西事业单位名单,需要提前准备好笔试和面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多参加一些培训和模拟考试,增加经验和信心,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同时,也要多关注招聘信息和动态,及时掌握招聘要求和规定。

陕西事业单位面试名单分数是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而确定的。由于每个单位的招聘条件和权重不同,因此分数线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其中笔试成绩为70分以上,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上即可进入面试名单。但是具体分数线还需根据招聘单位的情况而定。在面试中,考官主要关注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工作经验及能力等。考生应该充分准备,展示出自己的优势和潜力,同时也要注意言行举止,尊重考官,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总之,参加陕西事业单位面试要充分准备,掌握考试要点,展现出自己的优势和潜力,加强自身素质提升,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保定人事考试网最新通知

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规划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保定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9日前完成注册,8月24日9时-3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许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统一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现场人工审核(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电话:3024184)。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栏搜索“专业评估(认证)”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16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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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8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的补考于10月15日、16日举行。为稳慎做好我市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务工作安排 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于10月8日-16日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参加补考确认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补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报名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费,由部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附件:参考确认程序 (一)已报名缴费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进入个人界面。 (三)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四)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五)完成确认。 注意: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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