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办公点
四川人事考试办公点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考点如下:
1、四川省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校,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南薰巷25号。
2、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公交校区,原公交职中,成华街2号,西藏饭店对面。
3、成都石室初中东区,成都市二环路东三段33号狮子楼对面。
4、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
5、成都西北中学,成都市人民西路107号。
6、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原旅游职中),成都市大石西路56号。
7、成都市二仙桥学校,成都市二仙桥北路31号附288号。
8、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9、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静康路536号。
10、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
11、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1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锦江校区,成都市书院西街58号。
13、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青华路8号,浣花公园对面。
14、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成都市成华区府青东街61号。
15、成都铁路运输学校,成都市火车北站西二巷11号。
16、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内。
17、四川传媒学院(原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西区团结学院路67号。
18、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团结学院路96号。
19、四川 工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成都市高新西区团结学院街65号。
20、成都四十九中,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56号附3号。
2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二段60号。
22、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23、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建校校区,成都市双林路双园巷1号。
24、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财校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769号。
25、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西四路10号。
26、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27、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青羊区文家场正街227号。
28、成都大学,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29、四川五月花专修学院,成都郫县希望职业学校成都郫县团结镇花石路68号。
30、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31、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成都八中北区),成都市高笋塘红旗巷9号。
3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德通桥路392号。
3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34、四川爱华学院,成都市九江镇双温路198号。
35、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36、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府校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
37、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安德校区,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38、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
39、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
40、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都江堰大观镇高尔夫大道367号。
41、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天府校区,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42、成都文理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43、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996号。
44、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西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军路281号。
45、成都市新都区升庵中学,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湖滨路94号。
46、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88号(原港通北三路1899号)。
47、成都市技师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西北村301号。
48、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49、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西区),成华区航天路29号。
50、成都市金牛中学校,成都市外西土桥镇金周路198号。
51、成都市蜀西实验学校,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一路116号。
52、成都市武顺街小学,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781号。
53、都江堰市顶新新建小学,都江堰市学府路296号。
54、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崇阳街道中南街463号。
55、四川省崇州市崇庆中学,崇州市崇阳街道学苑东路24号。
56、成都市技师学院(东校区),成都市槐树店路32号。
57、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
1、选择职位。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9年6月5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为每人80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9年6月25日-2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参考资料: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
四川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直考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3日
网上缴费:3月14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准考证打印:6月6日-6月10日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4月13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4日至4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4日至4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6月10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公布报名时间的地区和省份
1.贵州省:2月16日9:00—2月25日16:00
原文章链接——贵州二建报名官方文件
2.重庆市:3月3日9:00—3月9日17: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江苏宿迁:3月1日9:00—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陕西省: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
原文章链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
5.江苏省:3月1日9:00—3月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6.甘肃省:3月7日9:00—3月16日18:00
原文章链接——内容详情页 ()
7.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7日9:00-3月30日23:00
原文章链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8.湖北省:3月14日9:00-3月24日20:00
原文章链接——湖北省人事考试 ()
9.四川省:3月14日-4月13日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电话表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8662831986129850(传) 2 政策研究处 86110521 3 法规处 86746189 4 规划财务处 86138236 5 就业促进处 86111756 6 人力资源市场处 86751483 7 军官转业安置处 8676139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86113498 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6759627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6627083 11 农民工工作处 86125365 12 劳动关系处 86112724 13 工资福利处 86761784 14 养老保险处 86123449 15 失业保险处 86117055 16 医疗保险处 86111639 17 工伤保险处 86136810 18 农村社会保险处 86110193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86110560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86133200 21 劳动监察处 86145792 22 外国专家工作处 86742939 23 引智管理处 86741109 24 信访处 86758870 25 人事处 86761187 2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8675933186110523 27 机关党办 86137417 2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86139086 29 省公务员局 综合处 86766763 职位管理处 86510797 考试录用处 86783299 考核奖励处 86510464 培训与监督处 86510797 30 省就业局 87760643 31 省社保局 86693218 32 省人才交流中心 86140600 33 省人事考试中心 8662921986740101 34 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86139299 35 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86675599 36 北院信息中心 86626703 37 省专家服务中心 86741860 38 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617161 39 省军转培训中心 86741638(总机转卢雁) 40 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130955 4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6131176 42 南院信息中心 86110853 43 省劳科所 86129282 44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86523381 45 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 85541881 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6136211 46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86114717 47 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86136135 48 省招募办 86129989 49 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86742939 50 省继续教育协会 86786763 51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86139028 52 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86761312 53 省劳动保障学会 86119217 54 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 87736502 55 省职业技能开发学会 86116269 56 省劳动保障学会社保分会 86633016 57 省劳务开发协会 86125365 58 省医保研究会 8613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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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过人事考试,报考、拿成绩、拿证书,都在绵阳人事局三楼考试科办理!地址在南河路口公交站附近。10路车出城方向,在南河路口下往回走100-200米左右。
四川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在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的军转大厦,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坐5、6、80、301、14路到军转大厦站到。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860662620、86740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咨询电话:、86740101。
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考试答题卡扫描评卷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投标人需要完成扫描地点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部署测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扫描评卷工作结束后,将扫描图像打包,并连同扫描卷面数据及成绩库交付省人事考试中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地址是: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2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电话表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8662831986129850(传) 2 政策研究处 86110521 3 法规处 86746189 4 规划财务处 86138236 5 就业促进处 86111756 6 人力资源市场处 86751483 7 军官转业安置处 8676139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86113498 9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6759627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6627083 11 农民工工作处 86125365 12 劳动关系处 86112724 13 工资福利处 86761784 14 养老保险处 86123449 15 失业保险处 86117055 16 医疗保险处 86111639 17 工伤保险处 86136810 18 农村社会保险处 86110193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86110560 20 调解仲裁管理处 86133200 21 劳动监察处 86145792 22 外国专家工作处 86742939 23 引智管理处 86741109 24 信访处 86758870 25 人事处 86761187 2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8675933186110523 27 机关党办 86137417 2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86139086 29 省公务员局 综合处 86766763 职位管理处 86510797 考试录用处 86783299 考核奖励处 86510464 培训与监督处 86510797 30 省就业局 87760643 31 省社保局 86693218 32 省人才交流中心 86140600 33 省人事考试中心 8662921986740101 34 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86139299 35 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86675599 36 北院信息中心 86626703 37 省专家服务中心 86741860 38 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617161 39 省军转培训中心 86741638(总机转卢雁) 40 南院机关服务中心 86130955 4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6131176 42 南院信息中心 86110853 43 省劳科所 86129282 44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86523381 45 省机关事业基金管理中心 85541881 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6136211 46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86114717 47 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86136135 48 省招募办 86129989 49 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86742939 50 省继续教育协会 86786763 51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86139028 52 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86761312 53 省劳动保障学会 86119217 54 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 87736502 55 省职业技能开发学会 86116269 56 省劳动保障学会社保分会 86633016 57 省劳务开发协会 86125365 58 省医保研究会 8613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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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已经通过 但忘记缴费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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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对点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公告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22年下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已于12月30 日委托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中心点对点发布,请广大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此公告不再单独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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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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