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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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东方

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东方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

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

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

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

南通中学 崇川区中学堂街9号 南通市第一中学 人民西路38号南通市第三中学 南园路21号南通市虹桥二中 市虹桥路西段虹桥东村对面南通市跃龙中学 北朱家园路30号南通市启秀中学 市健康路60号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 市跃龙路74号体臣卫校 市青年东路150号南通市职业大学 市青年东路139号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市青年东路148号南通广播电视大学中远校区 市中远路169号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南通市崇川路9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市通盛大道185号南通市工贸技工学院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振兴东路296号南通市工贸技工学院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振兴东路296号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大概在15年2月中旬报名,3月中考试。

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汇总:

这里有2014年考试信息查看: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4年3月 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这个问题比较晕,没看明白,考点一般是报名你选择哪个区,然后人士考试中心安排你在哪里考,打印准考证前是不知道的。而且多数在学校,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0人。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四、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10.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现役军人;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五、招聘信息发布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四)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④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六)综合成绩核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二)考察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八、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十、考试要求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十一、有关事项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十二、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咨询、监督电话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 (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技术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监督电话: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这个考试都已经结束了的,周末是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可以去我百度空间的一级建造师链接里看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东方市人事考试服务网

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怎么登陆如下1.首先,打开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官方网站:。2.然后,在首页左侧“在线报名”栏目中选择“全国人事考试”。3.接下来,进入到“全国人事考试”页面,在此页面的右上方有一个“登录”按钮,点击进入到登录页面。4.在登录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的会员中心。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考核招聘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3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1年3月27日12:00准时关闭。

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四、招聘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大专学历13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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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没有指定大纲和教材,考的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政府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3、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5、现役军人;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三、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五、考试科目、时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一)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三)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六、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七、公示和聘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八、递补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九、其他事项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网站咨询: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监督电话: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附: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023年3月6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东方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考核招聘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3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1年3月27日12:00准时关闭。

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四、招聘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大专学历13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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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固定电话 告诉他们当时注册填写的个人信息即可更改

1、首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网站主页点击“网上报名”;

2、然后进入登录页面,选择“用户名找回”或者“密码找回”;

3、可以看到有两种找回方法,分别是“预留问题找回”和“短信验证码找回”,以预留问题找回为例,点击“预留问题找回”;

4、然后输入注册时使用的姓名和证件号码,将验证码输入后点击“查询”即可找回证件所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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