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通知制作
人事考试通知制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申请,撤回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 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二)未选择告知制、撤回申请、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 2022年4月24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二)符合(一)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
(一)报名办理和信息核验。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将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
1.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在线核查通过无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在线核查不通过或无法核查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此类报考人员,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撤回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一旦操作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四)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报考告知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二)时间及要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附件3)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特别提醒: 2005年6月前取得的学信网无法查验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考后人工核查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新报考人员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21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核查的市州。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事项告知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如密保答案无法找回,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级或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密保答案找回。
5.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考试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方式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标准为:客观题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元);主客观混合题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3.咨询电话及网站
人事制度考试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参考。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并承担虚假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社部门或审计部门负责对报考审计初、中级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直审核点报名,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核查。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6日20:00。 (可提前在网上注册,并完成注册核查) (二)网上报名核查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7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6日-7月27日 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8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9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考试组织安全。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或取消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3.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4.省直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审计厅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七、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2 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一、公务员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同时须取得2016年(含)以后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应取得2017年(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3 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须上传应届毕业证明扫描件。报名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须上传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现场核查范围及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核查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见附件4。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或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1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各市统计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信息查询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需要初、中级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打证证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或关注“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查询有关信息。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须知事项 (一)实行告知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考试规定要求,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二)资格核验。 考试组织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在8月14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市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5.缴费。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经核查为“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缴费环节。 (二)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18: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3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广西统计考办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网上缴纳考试费。 缴费时间范围:2022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8日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精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桂统字〔2019〕25号)规定:考务费:初级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中级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 (2)缴费方式。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设现场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仅支持支付宝)。 需要考试缴费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后20个工作日联系广西统计考办领取电子发票。 4.考后核查。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考试要求,广西统计考办会加强日常监管,考试结束后对拟合格考生进行网上公示及报名资格条件复核,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核查时间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个人准考证,准确掌握个人考试地点。 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网上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的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将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 七、组织领导 2022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广西人事考试院承担部分考务工作。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有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顺利报考。 八、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疫情防控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广西统计考办) ? 附件: 1.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 附件1 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满??年,其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年。 经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事考试网下达印制通知
2022年上半年:接收证书数据:2022年8月18日;
2021年上半年:接收证书数据:2021年8月19日;制作证书电子文件:2021年8月20日;开通证书查验:2021年8月20日;下达印制通知:2021年8月20日;证书运抵机构:2021年8月31日。
根据对比可以发现,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办理的时间进度基本上跟2021年上半年差不多,所以证书发放早的地区预计在2022年9月初就可以领取证书了,请大家多留意当地领证书通知。
温馨提示:广东、山东软考电子证书可能8月底就可以打印,请有需要的考生多留意当地相关信息。
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办理进度查看方法: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资格证书”→点击“证书办理进度”→点击“2022”→找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就可以查看到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发放进度了。
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此表的更新时间一般有所延迟,有可能已经发证书了,但这里的表格还没更新,比如说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8月19日可以查询了,但是该表一直没有显示时间,直到8月24日才更新显示。所以从2022年8月底开始,请大家多留意当地发证机构相关通知。
通过了2022年软考考试的同学,都非常关注2022下半年的软考证书什么时候能收到。2023年1月3日就已下达了纸质证书印制通知,而2023年1月下半旬恰逢春节假期,因此预计各地2022年下半年软考证书要到2023年2月初才会陆续发放。通过了2022年软考考试的同学,都非常关注2022下半年的软考证书什么时候能收到。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办理进度”页面显示的信息可知,2023年1月3日就已下达了纸质证书印制通知。从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的办理进度来看,从下达了纸质证书印制通知到证书运抵机构,中间间隔了 18天。而2023年1月下半旬恰逢春节假期,因此预计各地2022年下半年软考证书要到2023年2月初才会陆续发放。想了解2022年下半年软考证书发放进度的同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依次进入:资格证书——证书办理进度——点击“202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2022年软考证书查询全国软考证书2022下半年软考证书领取热门:2022下半年软考证书领取时间|2023年软考开考资格推荐:2023年软考考试时间|2023年软考报名时间备考:软考真题自测 | 软考资料下载 | 0元领软考免费课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猎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2023上半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重要知识点100条 格式:DO大小: 2023上半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重要知识点100条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作弊通知个人
会告诉你,还会公告的
事业单位考试如果被记录诚信档案是会给本人通知的。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比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河南人事网考试工作通知
河南省公务员2023年考试时间2月25日-26日。
一、公务员时间安排表:
报名时间是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名确认和缴费:1月20日9:00至1月御历30日17:00前;打印准考证: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笔试时间:2月25日、26日;成绩查询:3月24日后;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下旬。
二、笔试时间地点:
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3月24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神宽。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或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务员的属性类别: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游拆亮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河南考公务员2023报名时间是1月9日-16日。
2023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于2023年1月5日,共招录9134人,1月9日-16日报名,2月25日-26日笔试。考生可于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将于2月25日举行。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40周岁、30周岁、2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2年1月、1992年1月以后出生、1997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其他职位只要持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代码为两位的是学科门类,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代码为四位的是专业类或一级学科,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具体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把握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