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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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报名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报名网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缴费)/23447342(监督)。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考务一部、考务二部、综合信息部、培训开发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人事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考务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库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资格(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委托的各类考试服务项目及国际代理考试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

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江西人事考试网电话:

江西简称“赣”,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设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为江西最大河流为赣江而得简称,是中国内陆省份之一。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在长江中下游南岸,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变化分明。

境内水热条件差异较大,多年平均气温自北向南依次增高,南北温差约3℃。全省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18余万,辖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省共有55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99%以上,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有畲族、苗族、回族、壮族、满族

江西省地处中国东南偏中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古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乃“形胜之区”,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而共接长江。江西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的腹地,与上海、广州、厦门、南京、武汉、长沙、合肥等各重镇、港口的直线距离,大多在六百至七百公里之内。

境内高速公路里程突破6234公里,出省主要通道全部高速化。京九线、浙赣线纵横贯穿全境。航空和水运便捷。

江西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河流总长约18400公里,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已发现野生高等植物5117种,野生脊椎动物845种。

全省现有世界遗产地5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1处,世界地质公园3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地质公园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处,林业自然保护区186个(国家级15个),森林公园180个(国家级46个),湿地公园84处(国家级28处)

人事考试网报名咨询电话

四川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09:00至3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7:00。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8日至4月21日。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下午。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公共科目按公共行业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医务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教育教学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三类岗位分类设置。

部分招聘单位有专业科目笔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咨询方式

(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面试、体检、考察事项,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一村一大”“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及加分政策等相关问题可拨打各招聘单位公告中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成都人事考试网”网络平台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以上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7:00。

江西人事考试网电话:

江西简称“赣”,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设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为江西最大河流为赣江而得简称,是中国内陆省份之一。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在长江中下游南岸,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变化分明。

境内水热条件差异较大,多年平均气温自北向南依次增高,南北温差约3℃。全省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18余万,辖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省共有55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99%以上,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有畲族、苗族、回族、壮族、满族

江西省地处中国东南偏中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古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乃“形胜之区”,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而共接长江。江西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的腹地,与上海、广州、厦门、南京、武汉、长沙、合肥等各重镇、港口的直线距离,大多在六百至七百公里之内。

境内高速公路里程突破6234公里,出省主要通道全部高速化。京九线、浙赣线纵横贯穿全境。航空和水运便捷。

江西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河流总长约18400公里,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已发现野生高等植物5117种,野生脊椎动物845种。

全省现有世界遗产地5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1处,世界地质公园3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地质公园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处,林业自然保护区186个(国家级15个),森林公园180个(国家级46个),湿地公园84处(国家级28处)

江苏人事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人员)910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139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603名,乡镇(街道)机关161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7名。 考录政策详见: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为本人报名负责。报名网址:(苏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苏州人事考试专栏) 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单位、各地电话如下(区号0512,部分参照管理单位未列出,请拨打主管单位电话): 市发改委:68616073 市工信局:68616377 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68260091 市公安局:69866028 市救助管理站:67510015 市司法局:67523695 市就业管理中心:69820397 市劳动监察支队:69820371 市社保中心:69820462 市资源规划局:65296098 市土地储备中心:65213058 市住建局:65115952 市交通局:68125780 市水务局:68075521 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68360953 市水政监察支队:68850079 市农业农村局:65259458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8130226 市文广旅局:69823080 市审计局:68617425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65221675 市生态环境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58682471 市生态环境局常熟生态环境局:52814642 市生态环境局太仓生态环境局:53524002 市生态环境局昆山生态环境局:55232797 市生态环境局吴江生态环境局:63938066 市生态环境局吴中生态环境局:65618851 市生态环境局相城生态环境局:85182757 市生态环境局姑苏生态环境局:68725605 市外办:6520644365108817 市统计局:68610127 市市场监管局:69851310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5206255 市机关事务局:68618385 市人防办:65150862 市金融监管局:67339630 市供销总社:65233746 市城市管理局:69333161 市纪委监委:68616912 市中级法院:68552543 市检察院:69828882 民建苏州市委:65105923 市工商联:65230003 市委党校:66610163 市档案馆:65733263 虎丘区法院:68758221 虎丘区检察院:68213704 吴中区:65621259 相城区:85182319 姑苏区:68722530 吴江区:63981233 工业园区法院:66603600 工业园区检察院:66602702 工业园区司法局:66683721 常熟市:52880231 张家港市:58676009 昆山市:57310620 太仓市:53525384 苏州监狱:69598032 省统计局吴江调查局:68610127 仍有疑问的,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苏州市公务员局:68612021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每日09:00-12:00、13:0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65301425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08:30-12:00、13:00-17:00 郑重声明: 本次考录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文标题: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江苏二建后审一直显示审查中表示审查未结束,审查结果暂未发出。

根据《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可知,2022年9月27日前“审查状态”显示为“审查中”。

9月27日,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提醒短信,审查对象应保持填报手机信号畅通并按照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于2022年9月27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9月28日至10月10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如果在审查日期截止后仍未查到审查结果和公示名单,可向当地相关人事考试部门咨询。

部分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如下: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东阳人事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咨询电话:020-12333-9、020-12345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考试局

广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20-12345

深圳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咨询电话:

汕头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韶关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河源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梅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惠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汕尾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东莞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中山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江门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阳江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湛江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茂名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肇庆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清远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潮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揭阳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云浮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东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事招(2008)第07号 招聘单位 东阳市人民医院、市人医巍山分院、市皮肤病医院 经费性质 差额拨款 主管部门 东阳市卫生局 招聘人数 临床医学专业共1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6人、巍山分院2人、市皮肤病医院2人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落实就业岗位(以人事劳动部门录用登记为准); 3、东阳户籍;2007-200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日 报名地点 东阳市卫生局1927办公室(东阳市行政中心19楼)报 名 方 法 1、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东阳人才网上下载),提供二寸证件照2张,交考务费40元;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各考生选择一家单位报名。9月4日在东阳人才网公布各单位需求岗位报名情况。 领准考证 2008年9月11日 东阳市卫生局1927办公室 报 考 程 序 1、笔试考临床医学试卷(医学基础占3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占70%),试卷总分为100分,按所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 2、体检:每个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均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考 察 聘 用 1、体检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超过招聘计划数时,相同成绩的一律另行加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替补。 2、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东阳人才网上公示。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备 注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笔试分数、体检、聘用的通知,各事项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如果考生原来提供的资料有变化,请随时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或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655825、86655782)。否则,造成后果自负。本简章由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卫生局 2008年8月18日

四川人事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人事考试网是由北京知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国内权威专业公务员考试辅导网校,下设公务员远程教育中心和公务员教材中心。

网校汇聚了近二十名业内专业名师,凭借领先的课件制作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率先研发出公务员考试个性化网校特色课程和精品教材。

名校名师、专家执教。原国家公务员考试学科命题组组长周盈教授担任校长;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孙秀秋教授担任副校长;原中国人民大学公务员研究所所长李如海教授担任名誉校长。专业的课程设计、睿智的授课技巧、全新的辅导模式,将使你有醍醐灌顶、耳目一新之感。

网上课程为通用课程,适用于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08年全国各省市公务员考试、2008年全国各地事业单位招考、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选调生、军转干、公检法司系统招考等各类考试。学员可根据各类考试的通用性及自身需要,选择适合自己复习的课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2014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9名,乡镇机关20名,司法助理员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属于“芦山地震”重灾区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含公布当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11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4年11月底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14年12月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县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司法助理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6740202、86740303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2392200 政策咨询电话: 、2678966 监督电话: 、2331722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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