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干部退休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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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老干部退休人事考试

北京老干部退休人事考试

值得。北京老干部服务管理局文职待遇好,有五险,稳定,值得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北京市老干部服务管理局是北京地区唯一一个以服务离退休老首长为主要任务的单位。

离休干部待遇最新规定2017年。此次调整包括两个部分:基本离休(养老)金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一、增加离休干部离休金根据文件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厅局级正职900,厅局级副职750,县处级正职600,县处级副职500,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二、增加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一)根据文件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给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简称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按4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根据兵团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按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简称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建国前老工人按当地机关事业退休高级工标准增加。其中,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39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72元,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23元,五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89元,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10元。增加离休干部离休金及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养老金体现了兵团党委对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的关怀,此项工作将在12月底前全部调整及补发到位。(1)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要负责将他们编入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单独建立离休、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干休所支部。有的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党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可仍在街道(或农村大队)的党组织,由街道(或农村大队)的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3)易地安置的党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出,由接受安置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4)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同志,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出外时间较长的(比如六个月以上),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负责给他们开写党员证明信件,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对于那些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离退休干部,不要勉强地要求他们参加会议活动,党委、支部或小组要满腔热情地予以关心和照顾,应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的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6)离休、退休、退职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这些党员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7)安排党员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安排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要注意什么问题?答: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的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各地还可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参照上述精神,拟定相应的规定。中组发〔1981〕17号对组织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有何规定?答:一、为了照顾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和减少交通压力,参观活动以就地、就近为主,原则上限于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二、跨省、市、自治区参观,应从严掌握,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应事先征得参观地区或部门的意见。参观人数,每次一般以不超过30人为宜(含工作人员)。参观时间,每次15-20天。三、在参观过程中,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不要影响当地工作,不要讲排场,不要接受礼物,不要接受宴请。四、接待参观单位,要积极提供,保证参观顺利进行。不要组织欢迎,不要张贴标语,也不要安排党政负责人迎送或会见活动。五、参观经费,按现行旅差费标准办理,由发放工资单位列报。劳人老〔1983〕18号对节日期间慰问老干部有何具体要求?答:在春节期间做好慰问老干部的工作,对于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敬老尊贤的美德,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①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参加走访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各级组织部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地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重点慰问那些已退居二、三线和正在养病治疗的老干部,以及老干部遗属。各级领导干部可以组成慰问组,到老干部家里、干休所、医院和疗养院走访看望;可以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还可以举办老红军、老干部讲传统报告会,对广大青年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理想的教育。无论开展什么形式的活动,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③各级领导同志和负责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在慰问活动中,要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 ④要大力表彰老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积极“荐贤举能”,落实“三位一体”任务、模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勉励他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争取更大光荣。

你说的文件里面没有这个规定。也许是你说的不是规范说法。给你文件原文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人老〔 1983〕20号 各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老干部(人事)部门:自劳人老〔1982)10号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发布以来,各地陆续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予以解释。经征求部分省、市和部、委老干部部门同志的意见,并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我们拟制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3年5月16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 一、关于离休条件问题1.问:《处理意见》第一条提出:“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其中“个别老解放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怎样理解 ?答:凡1948年底以前解放的地区,都可视为个别老解放区。由这些地区的人民政府规定的薪金待遇办法,即为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也包括经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薪金待遇。2.问: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否办理离休?答:可以。3.问: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以后提为干部的,可否办理离休?答:可以。4.问:什么叫包干制?建国前实行包干制的干部,可否办理离休?答:在供给制的基础上,增加必需的城市生活费用,合并计算,包干使用,称为包干制,也称包干供给制。凡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可否办理离休?答:可以办理离休。6.问: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改办?如何改办?答: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以由退休干部原所在单位予以改办。各项经费的支付手续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劳人劳〔1982〕42号《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第007号《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办理。7.问:现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办理离休?答: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符合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离休条件的,可以办理离休。8.问:符合离休条件,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的干部,可否办理离休?答:符合离休条件的,可以办理离休。二、关于离休待遇问题9.问:哪些单位属于“日伪单位”?答:“日伪单位”一般是指日伪军政单位,以及由日伪军政机关直接开办的企业、事业单位。10.问:退休的部队干部改办离休,离休工资是否还包括军龄补贴?答:现仍保留的军龄补贴不再变动。11.问:符合1982年调资条件的离休干部,其生活补贴的差额如何发给?答:对1982年的生活补贴,应按本人升级以后的月工资实际增加的数额予以补发。12.问:抗日战争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工资额相当行政八级以上,但不享受副部长级待遇的干部离休后, 发不发生活补贴?答:不发给生活补贴。13.问: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当年的奖金还发不发给?答:在离休前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与在职干部一样享受离休前这一段时间的工作(生产)奖金,没有上班的不发。14.问:离休后仍坚持上班的干部,奖金发不发?答:按照规定,干部从离休的下个月起,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坚持上班的离休干部,可与在职干部一样继续发给工作(生产)奖金。15.问:离休干部还发不发洗理费和上下班交通补贴费?答:可与所在单位在职干部一样对待。16.问:按规定副部长级以上老干部宿舍配有服务人员的,这些老干部离休后,是否还可享受护理费待遇?答:一般的不再同时享受护理费。17.问:离休干部看病、学习、因公用车或私事用车是否应该收费?答:正副部长级离休干部用车,保证随叫随到,司局长级(含十四级)离休干部看病、住院和处以下离休干部急诊、重病住院,应保证用车,均不收费。在机关车辆不能保证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同意,可租用车辆,费用报销。学习、因公用车免费,因私事用车应该按规定收费。18.问:《处理意见》第十五条所提探亲待遇,其费用按什么标准报销?答:干部离休后除继续享受国家对在职干部规定的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用自理。探视地点只准一处(顺路中途下车的不限)。陪同人员的费用自理。19.问:离休干部出国探亲,路费怎样报销?答:按对在职干部的探亲规定报销国内途程的往返路费。20.问:离休干部出境探亲期间的医药费能否报销?答:在国外及港澳看病的医药费,不予报销。21.问: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50元的特需经费从哪里开支,怎样使用?可否跨年度使用?答: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分别在行政费、事业费中的“离休干部其他经费”项下开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开支。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不能挪作他用。可以跨年度使用。22.问:从生产岗位离休的干部,其口粮标准是否降低?答:从生产岗位离休的干部,自离休的第四个月起,改按当地脑力劳动者的口粮定量标准供应。在本文下发以前已按体力劳动者标准供应的,不再改动。23.问:现吃农业粮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后是否改为供应商品粮?答:应该改为供应商品粮。24.问:已按国务院国发〔1980〕253号文件办了离休手续而不符合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离休条件的干部,《处理意见》规定“不再改动”。他们享受的待遇是否与按 62号文件规定办理离休的干部相同?答:《处理意见》规定“不再变动”,即指仍按离休干部对待,他们的待遇可按国务院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干部待遇办理。三、关于填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问题25.问:多年未安排工作和长期病休的干部,以及因单位合并现未任职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答:可填写离休前最后一次任命的职务,“文革”后没有明确职务的,可填“文革”前的最后职务。26.问: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答:有职务的填写原职务,没有职务的填“干部”,后面注明享受什么级别待遇。27.问:因工作需要调低职务的“原职务”怎样填写?答:填调低后的职务。如果仍享受原职务待遇,可以注明。28.问:离休前担任顾问的,“原职务”怎样填写?答:离休前担任顾问的,应填写是哪一级顾问。29.问: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哪里发给?答:由发给离休干部工资的单位承办发证的具体事宜。30.问:民政部门管理并发给退休费的干部改办离休后,并移交干部、人事部门管理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谁负责发给?答:由接受安置的干部、人事部门发给。四、其他问题31.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单位和部队的离休干部,可否享受对当地离休干部的生活品供应优待?答:各地制定的对离休干部生活品供应优待办法,应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单位和部队在当地的离休干部。32.问:什么叫易地安置?答:易地安置是指跨省、地、县安置,在本县范围内安置的不属“易地”。

由于我国从1985年至今的工资改革已有三次了,而且都是大的变动,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都是当是的一个项目,现在都已合并或冲销了,保留工资是有的,现在的称呼也是叫保留工资。个人建议没必要苛求这些,离休费问题现在基本不存在问题,放心好了

人事局考试干部退休

无论你干什么工作 都是有规定的 ,除特殊岗位外 一般都是男的60周岁 ,女的50周岁 ,女干部55 。今后还有可能延迟退休呢 !

按干部身份。

如果是男的,一般来说在社区工作的话,也是达到60周岁退休的,退休年龄自然就是60周岁了,如果是女性的话,那么作为干部身份退休年龄是55周岁的

按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累计满十年的退休规定。

按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

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岗位业绩双看重,单位内部分配具有自主权,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安置未聘人员实行“两条腿走路”。原有的固定制身份人员中的落聘、待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转岗聘用、参加培训等办法,在本单位、行业、系统内妥善安置。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和按国家规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员,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期满后,双方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参考资料:法定退休年龄-百度百科

老干部中国人事考试网

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老年大学是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座落在市中心月湖风景区东侧,总建筑面积达15513平方米,学校设施齐全、教学设备现代化。目前,在校学员达8850多名(单课9800多人次),是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多学制的综合性老年大学。先后获“浙江省规范化建设示范校”、“全国先进老年大学”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宁波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智能化和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管理、维修及消控室管理岗位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的从事固定消防设施管理上岗证和5年以上驾龄;1975年8月(含)以后出生,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山西路173号7楼711室)。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事编制网()或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或宁波老年大学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可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复印纸规格为A4),由本人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40分,面试60分。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若应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按规定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市委老干部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 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事编制网()、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和宁波老年大学网()上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监督电话:87184373(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 2010年8月5日

2022湖南永州冷水滩区事业单位招聘142人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为。以下内容节选自区人社局发布的《2022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考程序1、报考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17:00。2、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2022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阅读相关文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网上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安排2023年国考面试时间部门 面试时间自然资源部 3月30日各地统计局调查总队 3月29-30日(详见公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3月28日中国地质调查局 3月27日司法部机关 3月26-27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3月26日中央办公厅 3月23日至25日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3月23日、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3月24日-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3月24日、25日应急管理部 3月24日各省邮政管理局 3月24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 3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 3月21日至2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3月21-22日海关系统 3月19日、3月2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月19-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月18日至20日浦东干部学院 3月18日国家邮政局机关 3月17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3月17日农工党中央 3月17日对外联络部 3月17-18日农业农村部 3月17日商务部 3月16日至17日全国人大机关 3月中下旬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3月16日司法部燕城监狱 3月15日上午中国科协 3月15日中国文联 3月14日下午、15日全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机关及派出机构 3月15日、3月16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月11日至3月16日中国科协 3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3月15-16日水利部 3月15日-18日,详见公告海事局 3月11日-20日,详见公告各地税务局 3月8日-3月13日,详见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家乡村振兴局 3月11-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3月12日民政部 3月11日中央网信办 3月10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3月9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3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 3月5日-6日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3月6日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3月4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3月1-2日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月27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2月26日-27日中国人民银行 2月26日、2月27日国家审计署 2月27日中央纪委 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2月25日中央台办 2月23日、2月24日交通运输部 2月22-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 2月22日至23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月2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 2月18日、19日

退伍军人事务局干部考试

很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政府部门,挂牌成立于2018年11月6日。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1、2017退伍军人考公务员没有政策上的优待。2、退伍军人符合公务员职位表中学历、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国家或地方公务员。3、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需要符合一般社会人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比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等,所以如果是退伍军人同时又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那么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4、非现役军人只要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和要求,都可以报考。但复员,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国家并没有具体优待政策,公务员招考中,与其他社会报考人员的要求完全一样,既没有放低学历要求,也没有实行考试加分政策。5、退出现役的、转业军官符合相应安置条件且愿意进党政机关的,可以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定向的军转干部考试,通过考试后,可以安置进入行政机关做公务员。6、普通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退伍的,只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近几年开始实施的政法干警定向招考,就有专门针对高中学历退伍军人的职位,这样,较低学历的退伍军人要进公务员队伍,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是不错的选择。

1、在网上报名,参加笔试。2、在通过后,携带自己的个人资料然后进行面试。3、面试通过后,还需接受体检和考察,全部通过后就考上了。退役军人事务员,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办理的人员。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新职业,是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规范的职业,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归口管理。

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需要符合一般社会人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报考条件达到公务员考试要求的,报考流程、科目和普通大学生一致,以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为指导。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者基本素质测试)和《申论》,有的省市和地区考《公共基础知识》。

公务员考试纪律要求:

各级组织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考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湖北干部人事考试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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