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群里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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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发群里考试报名通知

人事发群里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报考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

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19日

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8月4日至8月20日

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4日至8月21日

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精神,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相关专业”的界定、“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等其他有关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说明,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4日至8月19日。

(二)资格核验时间

8月4日至8月20日。

(三)缴费时间

8月4日至8月21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个人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须签订《报考承诺书》,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核验

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打印所填报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再继续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四)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五)电子发票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应试人员应按2020年版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3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四川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通知 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通过_____________考试的方式,为公司在__________方面储备人力资源,现向公司内部员工发出号召。诚邀各位公司同仁参与本次关于___________的考试,既为公司选拔人才之用,也为个人同仁展现自身才华提供平台,望公司同仁积极报名,共建更有竞争、更有激情、更有挑战的新未来。 备注: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 3、报名条件: _________公司人力资源部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下划线的地方是填空用的)记得采纳啊

湖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湖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湖南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精神,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批次设置(一)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初中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报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 具备博士学位;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为拟申报参评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考试成绩划定有效期,报考人员报考前自行掌握把关。(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的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湖南省区域内的,方可在湖南省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次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报名承诺。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均须执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参考。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2023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度规定考试日高级为2023年9月12日(不含)、初级和中级为2023年11月21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二)信息核验核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验,试行期间信息核验结果区分两类情况。1.核验通过。此类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如无其他异常情况,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核查。考试机构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可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2.无法核验及核验不通过。此类人员按网上报名程序指示完成报名,试行期间实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考后人工核查要求(附件1)参加考后资格审核。(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五)严格失信惩戒。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专栏的介绍。由于此项考试试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四、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一)人员范围。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二)时间及要求。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30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间:(高级)2023年7月17日9:00--7月24日17:00。(初、中级)2023年8月10日9:00--8月20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一)网上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19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复核的市州。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 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高级)2023年7月24日17:30。(初、中级)2023年8月20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5.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3.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附件3)六、考试方式(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三)人员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四)本次所有级别的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五)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六)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七、其他(一)考场设置。2023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分片设置考区,具体考点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高级2023年9月7日9:00 — 9月11日17:00。初、中级2023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7:00。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人员自行承担。(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9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四)考试辅导教材。2023年度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 )上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五)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附件:(见原文链接)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2.《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3.咨询电话及网站4.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5.电子化考试人员考试须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7月14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怎么在群里发考试通知

有微信的话可以用微信的群发助手;没有微信的就用里德zs群发短信给应聘者;或者可以发送邮件给他们,就看哪个方便吧,也可以结合使用

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激烈,很多企业,商家,商超卖场都会在节假日的时候向用户发送会员短信首先短信的内容要标记好,根据企业自身提供的服务,突出活动的内容和重点让会员客户能够快速了解其次一个好的短信群发平台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市场上有不少短信群发平台,效果参差不齐一定要选择一个到达率和拦截率都有保障的群发平台

Hr群发招聘短信,您可以使用微信群发功能在微信群中群发招聘者相关信息。

建议如下:

1、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 ”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通知的主要内容。

2、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 ,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 、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注意事项

1、通知所公布的为重要或重大事项,所以写作时要直陈其事,一事一告,就实公布,语言也要严肃庄重,不发议论,不加说明,更不能抒情。

2、一般不编号,但当某一次会议或某一专门事项需要连续发布几个通知时,则应在标题下单独编号。

人事考试报名通知

浙江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9日发布通知,2022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3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3日。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1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11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机电、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矿业工程等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选报考其他专业,报考时只需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四)其他有关事项。1.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见浙江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3.以上“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的级别不可报错,否则,会影响成绩合成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4.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考全科”(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免二科”(2个科目)和报考“增报专业”(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同)。(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于9月15日至23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均属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考流程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12333,传真88395085。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取得证书后,信息不再修改。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划定的区域内分别用2B铅笔填涂作答客观题和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主观题,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他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手表(无声、无收发、无编辑储存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本人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信息不实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一、有关要求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一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二)根据职责分工,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报考系统和报考流程方面的咨询、建设部门要做好报考条件和注册方面的电话咨询工作。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人事考试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2022年9月9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通知,2022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四)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报考流程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网上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明;(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3)身份证件;(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二)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六、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参加考试。(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九、证书办理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9月14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2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明细可以在其官方网站上查看,一般会公布报名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以及缴费和确认等具体时间节点。3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人事通知考试报名

2020年国家人事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以往时间推测,仅供参考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9月15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3年9月9日-9月16日

现场人工核验(节假日休息):2023年9月11日-9月17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9日-9月18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2日

领取收据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3日

实施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15日

考试科目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1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2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明细可以在其官方网站上查看,一般会公布报名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以及缴费和确认等具体时间节点。3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南通人事考试网报名通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报名办法(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只有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且完成缴费(缴费确认是否成功完成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网上报名方视为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网址:当地人事考试网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3日16:00。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4日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5日16:00。6、笔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江苏事业单位笔试辅导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 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98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至1996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4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09︰00~14︰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5月14日0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85098547;

考务咨询:;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 : 201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2015年江苏南通市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笔试2015江苏南通市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报名入口以及报名注意事项查看: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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