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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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考试院

人事部考试院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这是2个不同的职责部门,都有他们存在的合理性。人事考试院主要负责人事方面的组织命题考试等工作,一般与学历教育关系不大。而教育考试院往往是一个当地的教育考试负责机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历考试,并进行这些考试的阅卷和文凭认定等工作。想比较而言,教育考试院负责的范围更广,服务的人群也更多。

人事考试院工作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事业单位。和省人才中心一样是事业单位,省人事厅直属,就是工资少。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组织部副部长人事考试院

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 #选调生# 导语】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选调数量 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 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公共科目笔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 南宁市委组织部:0771–5780292; 柳州市委组织部:0772–2806332; 桂林市委组织部:0773–5625981; 梧州市委组织部:0774–6021841; 北海市委组织部:0779–3186288;或 防城港市委组织部:0770–2823766; 钦州市委组织部:0777–3688126; 贵港市委组织部:0775–4563083; 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06803;或微信公众号:ylwmxf 百色市委组织部:0776–2836186; 贺州市委组织部:0774–5129022; 河池市委组织部:0778–2103506; 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崇左市委组织部:0771–7969818; 特别提示: 1.广西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2.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医院人事部考试

医院的事业编也是普通的事业编考试一样,需要参加统一的事业单位考试,考试通过才能获得事业编制。

事业编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只考一科,如果不是医药卫生类的应聘人员就考公共基础知识这一科,如果是相关专业的报考人员就考综合基础知识这一科。两科的考试试题都是省人事厅统一出的。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试题内容主要是由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相关的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报考省的省况等基础知识加上综合写作能力组成的套完整的试题;而综合基础知识的试题内容包括40%的公共基础题和60%的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的人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是报考省在公开招聘后,在相关的主管机关指导招聘单位或者相关的部门根据规定的程序按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达到合格线的考试人员才能参加面试,面试的顺序按照考试的分数由高到低来排序的。面试合格者才算应聘成功。

事业编介绍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1、笔试 笔试考一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检、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2、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信息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不一定要考试,但很难。每年县级以上各级人事部门会把编制上报到上一级编制办,编制办会审批后组织统一考试,但为满足工作的需要,编制办会给各级人事部门几个不用考试就可以进入的编制,这些编制往往被领导瓜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各市州有关单位立即展开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各考区从即日开始立即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于8月15日前完成。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复审。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务必于8月17日前上报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职位合并建议、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建议、取消招录计划建议、减少招录计划建议等内容,省考录办综合平衡后,再调整审定并公布全省职位合并方案。在此基础上,全省各考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开始筹备面试。面试工作于9月底完成。2015甘肃省公务员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甘肃省三支一扶、一万名、进村进社、大学生村官等基层考试成绩查询、幼教面试时间;2015年下半年甘肃省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考试内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2015年甘肃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考试时间;2015年甘肃省农信社考试公告考试时间等相关甘肃省公职考试最新信息,可以在甘肃人事考试网查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法院人事部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 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8月24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用人单位及名额 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114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82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法医、刑事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阿坝、甘孜、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职位和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县(市、区)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三州所属各县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可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中,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司法会计、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藏汉翻译、彝汉翻译、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29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法院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30日,报考者应在此期间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应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网络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9月1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9月22日-2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驻地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并附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后,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笔试原始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 5.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2014年11月底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和各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其他职位的)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 《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法院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1日-14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法院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各市(州)组织部会同市(州)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应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由招考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应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各用人单位均设立专门的考录监督小组,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1.《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2015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不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招聘考试是由人事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我国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必须参加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考,一般情况下笔试是由市级人事劳动部门组织考试,笔试可以由县级人事劳动部门组织,也有考核招聘,不进行笔试的情况。

书记员速录考试练习用提示: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看打,每段均为10分钟,语速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该提示信息是根据部分买家当地考试情况归纳总结,实际考试情景可能与本提示有所不同,请以招聘要求为准。附赠听打资料,链接: 密码:2l4t

专科生是不能考的,不知道你所在地区有没有优惠政策,参加司法考试的要求看往年的报名简章就行,每年要求都一样。 就是行政编也得根据招考简章啊!更何况是事业编!

工信部人事考试院

计算机类别的,装逼都不太够资格,全看实操,公司才不管你有什么证书……

有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承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系统专业人才培训及相关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

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是对参考人员在其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评价,可以作为企事业单位选拔和聘用信息技术人才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更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90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更名的通知》(工信人〔2009〕235号)原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系统专业人才培训及相关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主要职能

1、教育培训与职业资格考试研究和专业人才需求预测;

2、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的拟定及实施;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4、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

5、委托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

6、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7、继续教育培训与咨询服务;

8、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1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9日、30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6日、7日。具体考试时间、资格名称及科目见《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1)《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请报考上半年考试的人员于3月15日9:00至4月2日17:00期间、报考下半年考试的人员于8月9日9:00至8月27日17: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在缴费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缴费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报考人员报考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上半年考试的人员请于4月6日16:00前、报考下半年考试的人员请于8月31日16:00前登录平台,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报考上半年考试的应试人员于5月25日16:00后、报考下半年考试的应试人员于11月2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用书

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看相关信息。

(二)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的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2B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解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否则会影响阅卷,并不能正确评分。同时,严禁将草稿纸从试题本上撕下或带出考场。

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等具有通讯存储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和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相关文件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如有变化,按新的通知执行。

附件:

1. 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 202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0〕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科目合并于11月7日、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资格名称及科目见《2020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二、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三、报考流程(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请报考人员于7月20日9:00至8月10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在缴费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缴费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报考人员报考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二)网上缴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7日16:00前登录平台,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1月3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五、注意事项(一)考试大纲及用书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看相关信息。(二)答题方式应试人员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区”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的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对应的信息点,不用2B铅笔填涂或在试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规定在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科目,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解答不予评分,答题字迹要清楚和工整。下午考试科目如有选做题,必须准确填涂选题框,否则会影响阅卷,并不能正确评分。同时,严禁将草稿纸从试题本上撕下或带出考场。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蓝黑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等具有通讯存储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其他事项2020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和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相关文件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五)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0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全顺利进行。附件:1. 2020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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