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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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委托函

人事考试委托函

该事业单位把档案调过来查看完后,必须转回所在学校的,到时考上了再调到事业单位。看档案其实就是为了看你的人生经历,有些人的档案是有问题的,所以要看,看的时候侧重每个时期你的父母亲的名字是不是一致,你的学历有没有造假之类,有没有不良记录或历史问题等等。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____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委托人事局考试函

您好。按理说,人事部门应该有专人负责。人事档案是不能对私人公布的,是保密的。所以你需要找人事单位。

有时会因为工作需要而出现调档情况,人事调档时就会有调档公函,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人事 调档函 ,供大家参考!

人事调档函 范文 一

广州市番禺区人事局: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为: ,其人事关系在我单位,人事档案由我单位管理。该同志2008年在番禺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已合格。为完善档案管理,请贵单位将该同志的《200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转递至我处为盼!

(资格证书可直接发给本人)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

2009年 月 日

附: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人事调档函范文二

________: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___(档案号:___)等___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多谢合作

___公司人事部(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调档函范文三

调档函

******: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档案号:***)等*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多谢合作 ******公司人事部(公章)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电话: 介 绍 信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xx_,身份证号码:xxxxx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

请予接洽为荷!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 调档函 贵校xx级xx专业xxx同学经我公司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被我公司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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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还有报到证,都去复印一张会有用的。到人才交流中心就可以了。

人事招聘考试委托函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华图为您解答:关于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方便各地各单位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操作,根据部考试中心《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命题服务2015年试点工作方案》,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参加部考试中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按照自愿参加、分级负责的原则,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全年集中安排2次,其中笔试时间为5月23日和10月31日,面试时间为6月20日和11月28日。公共科目笔试由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印制和统筹阅卷。面试试卷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命制。二、考试时间及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按照分类设置的要求,各考试类别分别提供相应的公共科目试题,具体如下:1、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C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4、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D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5、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进一步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二级分类)。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E类)》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二级分类选做相应部分。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考试网下载,仅供各地各单位实施招聘考试和应试考生备考使用。面试:上午8:30开始 《结构化面试》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三、考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接受省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委托,按约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公共科目笔试交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制卷、评卷,面试由我办命题、制卷。对招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考试,我办可提供网上发布公告、报名、收费、安排考场和组织监考等考务服务。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承担本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若参加分类考试,应按要求委托我办。各县(市、区)参加分类考试的,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意。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其考务工作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四、具体要求(一)各地各单位如委托我办参加分类考试的,应在考前30日以委托函(格式附后)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委托我办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等,应在考前40日提出书面委托。(二)各市、县(市、区)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在杭的单位可委托我办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三)报名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后)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完毕后,应在考前20日将试卷订单(附后)、考生数据库(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送我办。(四)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前1日凭单位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领取试卷,认真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密及保管工作。(五)各单位在考前应告知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笔试科目作答要求(附后)作答。(六)考试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后2日内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五、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各地自行组织考务工作的,留取每人每科30元供组织考务使用。六、注意事项各地各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时,应明确不同招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E类需明确到二级分类),并告知考生《考试大纲》的下载渠道。不同类别考生原则上应分别安排考场,不得将不同类别的考生混排在同一考场内。附件:点击下载1.委托函2.试卷预订单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4.笔试科目作答要求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人: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

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 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 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委托融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寻找投融资人,并协助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甲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具体说明乙方不得向意向投融资方公开的事项和提供的资料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自行与乙方推荐的融资方接触或协商,如融资实现后,视为乙方完成委托融资服务,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的回答;

3、甲方应如实提供融资项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在内作出回复;

5、甲方应积极配合与融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

6、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4、乙方应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

6、乙方应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7、乙方就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七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以下项目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融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按甲方要求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进行商谈;若甲方于投资方就该融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则此阶段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额度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的费用作为融资服务的定金。若此次融资最终失败,则乙方退还甲方的此项费用。

第二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后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此协议规定的服务费余款。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找到意向融资人后,甲方不将服务费用交付给乙方,自行与融资人完成融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承担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灭菌物品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应灭菌物品进行灭菌,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应为三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并具备有效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甲方实际开放床位??__张,消毒供应室建筑面积__m注册护士__人,洗涤(灭菌)员__人。(此项由甲方填写)乙方实际开发床位__张。(此项由乙方填写)

2、乙方需灭菌的物品由乙方派专人负责回收、收集,于每日上午九时前用密闭容器送到甲方供应室,双方当面点清物品。

3、甲方负责器械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检测。必须保证乙方消毒、灭菌物品达到标准要求。

4、乙方派专人每日到甲方供应室取已消毒、灭菌合格的物品,当面清点。由乙方用无菌密闭容器运回,暂存放在乙方专用无菌间,由乙方根据需要负责发放。

5、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的消毒费用。

二、责任

1、如甲方对乙方应消毒、灭菌的物品没有达到消毒、灭菌标准要求,可拒绝使用。造成感染等后果经查实属消毒灭菌不严所致者由甲方承担责任。

2、如乙方对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导致破损、污染、开包、过期使用等,造成感染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被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污染及阳性病人使用后的器械由乙方负责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后,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双层包扎,标示明确。因乙方冲洗、包装不合格给甲方工作人员造成职业暴露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4、若乙方在使用消毒物品中发现“指示卡”未达到标准要求退回重消,不另记消毒费用。

三、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急需消毒,甲方不得拒绝。

四、合同生效期间,乙方不得自行清洗、包装、灭菌物品。

五、如乙方的消毒供应室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甲方: 医院(盖章) 法人签字

乙方: 医院(盖章) 法人签字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一份,有效期为一年。

人才供应方即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求才方即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社会、经济和双方事业发展的人才需要,本着平等协商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人才供求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所称“人才”,系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具有同等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并从事或可以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的高级人才,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重大科技项目主研或发明人、年利税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的厂长经理。

二、 乙方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由甲方按以第____款方式提供人事人才服务: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招聘,包括人才信息发布、筛选、考核。

2.甲方仅提供人才信息,甲方协助乙方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评价。

3.甲方提供人才信息,乙方每年参加_____至______次甲方组织的人才集市招聘人才。

4.乙方作为会员单位上甲方开办的“_________人才网”求才。

5.乙方每年在甲方开办的《_________特刊》“人才市场专栏”上刊登求才信息。

6.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代办审批手续,乙方自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7.乙方的所有人员委托甲方进行人事代理(协议另签)。

8.乙方新补充人才委托甲方实行人事代理(协议另签)。

三、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的人才服务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其标准按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在服务后____周内交清。特殊人事人才服务事项,其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如乙方选择以上“二项”第三款、第六款服务方式,则由乙方在招聘结束后,代甲方收取应聘成功者的成功费。

四、乙方需求的人才信息应及时报给甲方,如需求对象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则乙方必须在上年_________月底前报给甲方。

五、如乙方全权委托甲方招聘人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简章》。除高级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外,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招聘工作,并按质按量交乙方验收使用。

六、乙方新招聘的人才,包括全权委托招聘、批准自行招聘、网上选聘等,应按劳动法规签订合同,并由甲方代理合同鉴证,费用由乙方代甲方收取。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符合《劳动法》、《企业法》、《_________省人才市场管理办法》、《_________市人才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办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事考试院出题函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不允许代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突发地在陕报名人员,报名缴费后确因疫情管控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我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须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考试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6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9日至29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9日至30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 应选择陕西省 ),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 。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 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 核查通过 ”、“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

1.核查结果为“ 核查通过 ”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或者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 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

1、 选择告知制方式 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试一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 ,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 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2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做答,《城乡规划实务》为 主观题 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 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社部规〔2017〕6号)

第五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第八条《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9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测绘综合能力下午 14﹕00—16﹕3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9月18日? 上午? 9﹕00—12﹕00?? 测绘案例分析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一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考试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全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免一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两个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四、报名办法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申请,撤回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一)选择告知制的办理方式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二)未选择告知制、撤回申请、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方式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 8月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二)报名程序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三)资格核查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1.网上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申请的。3.考后核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四)缴费时间及办法1.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缴费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河南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豫人社函〔2017〕407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3元考试费,主观题科目《测绘案例分析》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7元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9日9:00至9月18日9: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一)监督监管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二)虚假处理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七、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八、资格证书办理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九、注意事项(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cn)查询成绩。?附件: 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doc

人事部委托有关的人事考试院。国家公务员考试,每个省参加考试,试卷均运至北京,由人事部委托有关的人事考试院改卷。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一般是由专门的考试机构出题,或异地请专家出题,出题是严格保密的,只有少数两三个人知道,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考试公平。

委托函人事考试中心出卷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一般是由专门的考试机构出题,或异地请专家出题,出题是严格保密的,只有少数两三个人知道,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考试公平。

第三方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社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包括考试中心命题,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这样可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命题期间,命题人要与主管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一旦泄密,将追查命题人的责任。以山东为例,大多数地市基本都会参加山东事业单位统考,但省会济南是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一般晚于统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是严格按照《出题方案》进行操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各科试卷出题均是由县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公安等机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实施;

二是建立用人单位招生考试试卷命题人才库。在临近出题的前一天,由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从各科人才库中随机抽签确定出题人员各1人,随即通知各出题人员到位后,带到特定地点实行全天候监管并切断一切与外界的联系,出题人员按照县招生办指定的有关科目书籍资料参照出题A卷和B卷两套;

三是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科的A、B两套试卷进行随机抽签,确定一套试题作为考试卷,在出题地点进行打印,试卷制作及装袋,所剩多余资料全部当场销毁;

四是所有参加出题、打印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县纪委监督,严禁与外人接触。考试期间出题人员和工作人员原地休息待命,待到考试的最后一科开考一个小时后才解除监管;

五是试卷由专人护送到达考点,临近考试时间半小时内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并由考生验证密封签后拆封发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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