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院招聘公告
人事考试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10.现役军人;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二)报名程序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6.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7.兼报事宜。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三)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四)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六、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七、面试(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九、体检(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考察(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十一、公示及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十二、关于岗位递补(一)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十三、其他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政策技术举报电话:、5099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二)其他条件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面向“生源不限”或“非北京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4.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限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5.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6.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门头沟区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登录网址: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选择“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登录报名。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报考人员,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填报操作。(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10:00至3月1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分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是否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请详见附件1“是否组织专业考试”一栏。1.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管理岗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不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4.笔试成绩相关信息公告考生可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五)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上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5.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和工作经历一致的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上必须明确所聘用的岗位;6.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等材料;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形式等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拟招聘人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七)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八)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九)聘用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三、其他强调事项(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三)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四)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七)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九)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报考监督电话:69843949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1.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考试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及驻衡高校(含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现将衡阳市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市情简介衡阳,古称衡州,雅称“雁城”,是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4万,辖五县二市五区。衡阳是文化名城。在历史上留下了神农创耒、祝融播火、大禹治水等远古传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中国古代四大发明有其一,蔡伦造纸;古代四大书院有其一,石鼓书院;中外古代两大唯物主义思想家有其一,王船山;中华五岳有其一,南岳衡山;新中国十大元帅有其一,罗荣桓。衡阳是枢纽之城。扼两广、锁荆吴,历为商贾云集之所、兵家必争之地,是全国交通枢纽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粤港澳地区向北的第一个大城市,湘江、蒸水、耒水三江汇流,拥有1条2千吨级黄金水道、3座机场、5个高铁站点,铁路、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全省前列。衡阳是产业之城。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国家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10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家综合保税区。目前已布局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输变电装备、钢管深加工等14条产业链,以祝融学院为代表的互联网直播、以“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为依托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来势向好。衡阳是创新之城。先后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连续多年成功入围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拥有1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居全省第三。衡阳是英雄之城。中国抗战文化代表城市,湘军发祥地。1944年衡阳万守军抵御12万日寇长达47天,是中国抗战史上敌我双方伤亡最多、中国军队正面交战时间最长的城市攻防战,史称“东方的莫斯科保卫战”,衡阳成为全国唯一的“抗战纪念城”。解放之后,衡阳二七二厂、七一二矿为第一颗原子弹提供了关键原材料,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和核工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二、需求计划全市共有90家用人单位计划引进983人。其中,41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含市直园区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19人;4所驻衡高校及3家附属单位计划引进408人,42家产业链企业和县市区单位计划引进156人。引进人才需求中,博士研究生589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10人,本科学士生84人。本公告发布市属企事业单位、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及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引才单位、岗位、人数、联系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2023年驻衡高校及附属单位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2)、《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3)。各县市区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目录,由各地按相关规定另行发布。三、条件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具体年龄要求为准。(四)2023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6.现役军人;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引才措施(一)提供灵活的引才方式。主要有两种引进方式:1.单独引进。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手续,企业引进的人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入职。2.市校企合作引进。驻衡高校、本地企事业单位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即:人才人事关系转入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作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既在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任务,又通过兼职、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享受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三方人才政策待遇。(二)提供快捷的引才通道。非公有制企业引才和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面谈面签,随引随办”。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精简流程,提高效率。一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也可延长报名时间;二是简化考试考核程序,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原则上在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中,只选择一至两种方式考试考核,具体方式在各地各部门引才公告中予以明确;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来衡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为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安排车辆摆渡。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三)提供优厚的政策待遇。1.享受人才补贴。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5年,其他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市校企合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补贴外,驻衡高校提供安家费及科研经费,本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固定薪资及项目奖励,确保博士年薪最低不少于25万元,一次性综合补贴不低于65万元,最高可达150万元。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2.创业融资担保。为毕业5年内在我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免资产抵押,免担保费。其中:个人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1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500万元,单笔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为3年。因创业失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时,由担保公司代偿。3.解决家属安置。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4.聘任职称岗位。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5.提供优质服务。发放“雁城英才卡”,引进的人才可凭卡可在我市享受创新创业、金融贷款、安居保障、人事档案、景点旅游、休闲生活等服务,“钻石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障、驾照转换、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五、组织实施(一)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采取用人单位“面谈面签,随引随办”方式引进。(二)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人才引进由当地党委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衡阳市第七中学、衡阳市第十七中学、衡阳市实验中学、衡阳市衡钢中学和高新成章实验学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医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人才引进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3.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蔬菜研究所人才引进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5.宣传文化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市场监管系统、水利系统、市委党校、园区所属事业单位、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报名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各部门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人才可登陆各地各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或衡阳智慧党建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三)市属国有(含参、控股)企业人才引进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含产业链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六、监督管理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七、其他事项(一)高层次人才、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5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非高层次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8日附件:1.《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2.《2023年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需求目录》.xlsx3.《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您好,2021湖南水利特岗招生衡阳区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是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招聘考试的统称,招聘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水利建设技术支撑人员等。2、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是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的统称,招聘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水利建设技术支撑人员等。3、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是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的统称,招聘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水利建设技术支撑人员等。4、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是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的统称,招聘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水利建设技术支撑人员等。5、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是湖南省水利建设技术招聘考试的统称,招聘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技术人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水利建
学校湖南水利特岗招生衡阳区域的学校有:1、衡阳师范学院2、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3、衡阳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4、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5、湖南城市学院6、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7、衡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8、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分校9、湖南文理学院10、衡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衡阳文化艺术职业学院12、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13、湖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全额事业编制初、高中教师共50名,具体引进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 3.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应聘对象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应聘沅江一中须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专业毕业生;应聘沅江三中、琼湖书院、沅江二中、沅江四中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聘职业中专信息教师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只须本科院校为师范类。 (2)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与应聘职位一致。(应聘职业中专信息教师须在聘用后三年内获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由教育局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师岗位 (1)应聘对象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与应聘职位一致。 3.教师资格证 职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者暂时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在2021年12月30日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不得报考的情形 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特岗服务期内教师。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21届毕业学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引进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与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9:00—下午17:00 (1)应届毕业生 第一组:4月19日在湖南师范大学、4月20日湖南科技大学。 第二组:4月19日在衡阳师范学院。 第三组:4月19日在天水师范学院、4月20日在陇东学院。 (2)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月19日至20日在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1年沅江市初、高中教师人才引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寸照3张)、诚信考试书((详见附件2、附件3)。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书面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学历证书。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三)资格审查。审查引进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资格。如个别紧缺科目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扩大招生院校范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个别紧缺科目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教育局申报,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公告另行网上发布通知。 (五)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及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教师引进对象与所毕业院校、招聘单位各1份)。 (六)体检与考核。签约对象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直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向就读院校或单位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 2.签约对象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沅江市教育局,未按时的视为放弃。 3.应届毕业生须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按时报到没有违约现象将在2021年10月底予以无息退还),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签约。 4.往届毕业生须上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放弃签约。 5.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7.被聘用为我市正式教师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凡符合“沅江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的违纪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面试、体检、考核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详见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加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环节后,在体检、考察、拟引进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与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人才引进职位。 八、本次人才引进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QQ群:768552269 监督电话:(沅江市纪委) 1-2021年沅江市初高中教师人才引进职位表.xls 2-2021年沅江市初高中教师引进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书.docx 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西安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2023陕西省事业编考试时间为:3月16日-20日。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从2023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一)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2023届公费师范生;(三)2023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二)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失信被执行人;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四、招聘方法及流程(一)现场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报名时间及地点:序号类 别所在高校时 间地 点1综合类西安交通大学3月1日14:00-17: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2卫生类西安交通大学3月2日09:00-12:00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3综合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月2日14:00-17:00太白校区食堂三楼4教育类陕西师范大学3月3日09:00-12:00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外5综合类教育类西北大学具体时间见所在高校校园网长安校区6综合类长安大学渭水校区7卫生类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篮球场8综合类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启真楼一楼大厅9综合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南绣山3.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简历;(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4)就业协议书。(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2.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三)考试考核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四)确定拟聘人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五)体检和考察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七)聘用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五、注意事项(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资格。(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四)各区县、开发区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需要,在核定的招聘计划内,可择机赴省外开展进校园招聘。(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1.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2.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卫生类)3.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阜南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推动美好乡村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 “三支一扶”人员选拨笔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阜阳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考试(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和范围
招募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省范围内”包括三类人员:一类是本省生源,另一类是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第三类是已落户我省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第三类人员报考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 报考支教服务的专业条件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支医服务岗位的专业条件为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岗位专业为:农业技术类、植物生产类的毕业生;报考支农、扶贫服务的招募条件专业不限。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全省近几年来在人事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尚在停考期内(或终身禁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募考试。各县市区在报名时,认真审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招募名额: 全市共招募107名。其中颍上9名;阜南20名;临泉14名;太和县14名;界首市19名;颍州区7名;颍泉区19名;颍东区5名。各县市区招募岗位见附表1《2014年阜阳市“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三支一扶”服务规定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多项保险;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并据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5月7日18时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颍上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410709
阜南县: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6723363
临泉县:县人社局(县政务新区南楼431室)咨询电话:6522706
太和县:县人社局事业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咨询电话:8622731
界首市:市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4888361
颍州区:区人社局三楼人才科(文峰宾馆对面)
咨询电话:2787728
颍泉区:区人社局四楼人才科(文峰宾馆对面)
咨询电话:2617231
颖东区:区人社局人才科(区政府二楼) 咨询电话:2317850
阜阳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咨询电话:2272096
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5张;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推荐协议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5张,2014年7月15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就业协议书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
3、填写计划登记表:考生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4、费用: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考试费用45元,合计共90元。
《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4年版,每本35元),考生报名时自愿购买。
如果你是问的事业单位联考,虽然安徽省还没有出来具体时间,但是按照之前的时间安排,估计就是在3月底左右会出公告。当然在3月份,安徽省内还有部分事业单招正开启招聘,这里给你列出了2个:1.安徽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23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13日至3月16日 考试时间:4月1日 考试内容: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考试类型:事业单位2.安徽省申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10人简章报名时间:3月20日截止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另行通知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考试类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考试不一,需要及时关注本省的考试讯息哦~
2023年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1月10日至17日。
2023年安徽省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月10日至17日。安徽事业编考试主要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课。前两个是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的公共考试科目,每个岗位都要考,专业科目,并不是每位考生都需要考的,一般来说管理类岗位不需要考的,具体还是要看自己的报考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考生的判断能力、语言分析能力、常识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等等,大部分都是选择题;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科目并不是所有人都考,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土木类和学前教育类等五个专业科目,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来定是否需要考试。
事业单位定义: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于1981年5月。现下辖涡阳县烟草专卖局、蒙城县烟草专卖局、利辛县烟草专卖局和谯城区烟草专卖分局四个县级局。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隶属于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行政上担负烟草专卖市场管理职能,经营上集烤烟、卷烟经营为一体,为国有独资中型企业。其烤烟生产有80多年历史,是安徽省四大烤烟区之一,每年生产收购量在10万担左右,所收烤烟销往全国各地。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工作由具备国家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职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法律专业2人、财务专业1人、工商管理专业1人,合计4人。 岗位安排:按照皖烟人[2008]74号文件规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在基层一线工作、锻炼。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具体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2、所学专业与拟应聘的专业对应。 3、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录用后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5、社会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6、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报考“财务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的。 (2)报考“法律专业”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的。 (3)报考“工商管理”取得工商管理经济师职称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12日。 报名方式:投递报名和现场报名。 1、投递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人员招聘信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于7月12日前,邮寄个人应聘资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四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原件通知面见时校验。 2、现场报名 2010年6月28日--7月12日(08:30--17:30),应聘者携带主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招聘机构现场报名。 邮寄/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一楼信息部邮编:23000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韩先生0551-26912282691217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分专业按照报名顺序通过资格审查的前30名取得笔试资格。每类专业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否则取消该专业招聘考试。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将于7月13日在安徽烟草商业系统门户网站()、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公布。 2、考试考核 应试分为笔试、面试二个环节。 笔试(2010年7月15日):主要测试管理公共知识(含申论)与从事本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笔试结束后,于7月17日09:00前公布笔试成绩(安徽烟草商业系统门户网站、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 ②面试(时间:2010年7月19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发出面试通知。7月19日组织面试。面试人数按拟聘人数1:6确定。 ③综合成绩的计算:财务类专业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类专业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④综合成绩公布:7月20日09:00前公布综合成绩(安徽烟草商业系统门户网站、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 3、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组织体检,并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须在三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录用 通过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必须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无违法违纪记录,经审查合格后,依法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由试用单位对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烟草行业员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事项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单位内部监督,亳州市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58-5128139、5111476 笔试、面试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德昌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达州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职位表见下图↓↓↓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全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在达州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按照《达州市公安机关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 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后,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复习参考资料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按照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3:1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他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辅警以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达到招聘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筹,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名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岗位,招聘名额为100名。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12)现役军人;(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4.在苍溪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四、报名(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至3 月1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至报考者报名缴费的银行卡帐户。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3.政策性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时(附件4)。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1)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仅限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仅限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常用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下载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doc附件2: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