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纪检监督流程
人事考试纪检监督流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纪委办案流程是: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3、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三十条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法律分析: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四条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 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应及时派人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纪检组全程监督人事考试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用于招聘的计划共222个,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8︰30-5月23日17︰30。 2.报名网址。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澧县教育局网站。 3.报名流程 进入澧县人民政府、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澧县教育局网站->点击“澧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等待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考资料上传。考生需拍照上传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暂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上传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暂不提供)。 (3)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n,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4.报名服务。报考人员线上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帮助解决。联系电话:32214893221293。服务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网上资格初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1日8︰30-5月23日18︰30(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1日8︰30-5月23日18︰3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5月21日8︰30-5月23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2020年5月28日8︰30-5月30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澧县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一般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如岗位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的,可不设置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总分100分,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发布 2020年6月1日8︰00前,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澧县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020年6月1日11︰00前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查分(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 2020年6月1日16︰00前公布查分结果。 六、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日期为2020年6月2日-6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于2020年6月1日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3:1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与现场资格复审公告于2020年6月1日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现场资格复审内容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暂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暂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现场资格复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6月4日8:00前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日期为2020年6月6、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于2020年6月4日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 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岗位加试相应专业技能展示,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加试操作考核。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分和最低分的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面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考察及递补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与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招聘学历条件为大专的小学教师岗位,选择城区学校岗位的必须具备本科学历),同时签订《澧县教育局新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拟聘人员不选择或不到所选择的学校、学科岗位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人才激励措施。根据中共澧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吸引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澧县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含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可享受3000元/月工作补贴3年。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考试相关信息,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有关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在整个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证件伪造、请人代考或考场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今后禁止参加澧县事业单位招聘。 4.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不服从安排及违反服务期承诺的,作违约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6.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注册“健康码”配合查验,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十三、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实行全程监督。 澧县人社局咨询电话:3221604(考试相关政策及面试环节咨询)、3221489(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环节咨询) 澧县教育局咨询电话:3221293 澧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需要在你考试当地的服务中心申请复核要求,给你参考一下湖北的要求。一、成绩复查范围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发﹝2012﹞121号)》规定,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二、成绩复查程序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且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可填写《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本人签字后于4月21日12:00前提交省人事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2.省人事考试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对考生的查分申请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在4月26日17:00前公布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3.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内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话(传真):
纪检监督人事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科技人文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需要在你考试当地的服务中心申请复核要求,给你参考一下湖北的要求。一、成绩复查范围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发﹝2012﹞121号)》规定,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二、成绩复查程序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且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可填写《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本人签字后于4月21日12:00前提交省人事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2.省人事考试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对考生的查分申请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在4月26日17:00前公布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3.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内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话(传真):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地区,高校纪检的具体工作和要求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高校纪检需要参加相关考试,如公务员考试或纪检干部考试,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此外,高校纪检还需要深入了解学校的纪检工作规定,积极开展纪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正常秩序。
高检纪检是指高等检察院纪检部门,其工作性质与其他单位的纪检部门类似,需要进行培训和考试。以下从不同角度来解答高检纪检是否需要参加考试及休工作的问题:第一段:从岗位要求来看。高检纪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很多法律规定和执法技能。因此,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高检纪检需要参加考试,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第二段:从职业发展来看。参加考试不仅是一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也是一种职业发展的机会。通过考试,工作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而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好的发展。第三段:从休工作来看。高检纪检需要参加考试,但不一定需要休工作。通常情况下,考试时间会与工作时间协调,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但是,如果考试时间确实与工作时间冲突,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段:从单位政策来看。每个单位对于高检纪检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和休工作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些单位可能会规定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之余参加考试,而另一些单位可能会给予工作人员休假或调休。因此,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单位的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执行。
纪检对人事考试监督
纪检监督考试提要求说什么张艳霞对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级考试,一要高度重视,以严密的组织管理和细致的服务,做好考务工作;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设置预案,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偶然性、突发性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丁连元就纪检监察工作对考试提出要求:一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二要严格考试纪律,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三要严肃执纪问责,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考试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纪检委和监察局属于招考监督部门,事业单位考试不公平可以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纪检组监督人事考试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公开选拔调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调动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岗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岗位。计划选拔调动公务员10名,均为文字综合岗。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中央和国家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本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以下简称《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选拔调动简章及职位表,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调动资格。特别提示:报考者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2:00。宣传部接收报考者上传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调动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2: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21年7月28日9:00—2021年7月30日24:00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选拔调动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调动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在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综合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1年8月上旬,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询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拔调动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看面试公告,等候面试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编制管理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拔调动人员的依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注重了解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部务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档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预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岗位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拟选拔调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拟选拔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 (二)调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调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调训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相应岗位调训工作。调训期为3个月。调训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笔试成绩复查情况公告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截止到2012年10月21日,共有1名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对1科次成绩提出了查分申请。10月23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了相关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下,对提出查分申请的试卷进行了复查和核对。查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此次复查的结果是:提出查分申请的1名考生(计1科次)的成绩准确无误(查分结果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