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组织部或者人社部。入编考试一般由组织部或者人社部门负责。编制单位为公立单位,一般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机关为公务员单位,招聘人员由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国有企业也是有编制单位,人员进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是国资委。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是事业编制。人社局主要是处理人力资源的事情以及纠纷,并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过因为省份的不同,人社局的具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直属单位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常州市国际 人才 服务中心和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主要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吸引国外智力的政策拟定和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审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外国专家局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的证件办理等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承担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工作,协调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争议的处理;负责外国专家在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来常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承担海外人才的 招聘 和回国落户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B座7楼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合署办公),担负全市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人才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和代理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人才招聘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负责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才流动手续;负责全市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评价推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派遣工作等。 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市场招聘部、市场信息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荐部、科教城分中心、代理人员党委办公室等十个部门,并投资成立了常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办公设施有:一楼设有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公;三楼除办公区外,还设有“网站”、中心机房和会议室等;四楼为人才档案室和党员之家。多年来,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才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宗旨,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常州市人事 考试 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考试中心已有可容纳二百人同时报名的报名大厅1个、多媒体考试机房2个、标准化考场20个、安全保密仓库2个、阶梯教室、报告厅和无领导小组 面试 室各1个,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场和报告厅均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达到了省人社厅对市级人事基地建设的要求。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各类全国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外语、计算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信息化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升级考核、选拔考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竞争上岗 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及人事考试命题服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实施并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事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培育市场就业机制,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开发就业岗位工作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本统筹地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实施;负责全市出入境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和支付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论证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做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处理和储存额推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省级统筹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各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户管信息等;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收缴、拨付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进行缴费审核。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承办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受理相关投诉。 信息中心: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综合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设计工作,拟定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以及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劳动力市场等子系统的网络互联;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局域网络和劳动保障网站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城乡初次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及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培训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参加就业训练的学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就业训练的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培训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和国家题库市级分库、试卷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级技能人才资源库;组织开展全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技能鉴定的自学考试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的考评工作;建立各地区、行业(部门)鉴定所(站)备案制度;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复评工作;对各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技术能手评选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技术和方法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发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的配套资料;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培训;承办城镇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联合开展全市在职和后备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与培训;其它培训。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技工学校教学和教学业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技工学校中心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审定我市各技工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技工学校的辅助教材、习题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理论研究, 总结 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质量督导;组织技工学校教研竞赛活动 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常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协助做好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事业性工作。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
是的,公务员考试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公务员招聘的主管部门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各用人单位先根据每年招聘计划和人员缺口,提出招聘人员数量,岗位,资格条件等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具体负责公务员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 *** 、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 *** 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有哪些部门? 各地内部机构设置有所不同一般有: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3·规划和信息处 4·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5·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与其合 6·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 7·职业能力建设处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 9·人才开发处 10·公务员录用管福处 11·公务员考核培训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13·工资福利处 14·养老保险处 15·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16·医疗保险处 17·工伤保险处 18·劳动关系处 19·农民工工作处 20·调解仲裁管理处 21·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2·机关党委 人社局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 *** 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 *** 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 *** 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部门? 就是以前俗称的 劳动局。 如果你毕业后找到工作,那么单位的人事部门就会跑到劳动局的职介,为你办理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存档手续。如果伐毕业后还为找到工作,而学校又不负责管理你的档案了,就会把你的档案转到人才或者职介(这要问你学校的人事、组织部门)。如果你是本地人,你可以去劳动局的职介寻找合适的工作,那里经常发布一些招聘信息,或者举办招聘会。总之,和你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正所谓:社会保障嘛~~~~呵呵 不知道我的答案能否让您满意 人社部门是指哪个部门? 市县一级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县人社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指哪些科室 内设部门没有资格。只有县人社局才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社局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授权;劳动监察大队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授权;社保处有社会保险法的授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是什么部门,主要负责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 *** 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现在还没这个单位,你说的应该是人保局,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以后储用这个称呼,至于今年合不合并,还是个未知数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各科室都分别处理什么事情? 好家伙,你提问那么多科室,就算知道答案,光打字也给累趴下了,建议你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看看,里边一般都有详细介绍的,不存在哪个科室容易进的说法。。。。。。都是公务员编制,你要是一个公务员的话,然后就看你的关系了,领导同意调动,有人员编制的空缺就可以进去,你要不是公务员的话,据我所知有的科室估计有事业单位和协勤人员在工作,一样还是要看你的考试能力和关系了,呵呵。
人事考试部门归人社局管吗
我来回答,一般的事业单位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我认为一般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所以考试还是非常严格的。
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申论与公文写作、专业测试。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 个。现有事业单位包括十八大类
小型企业,一般人事与行政合二为一,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人事部,部门中的一把手多以人事主管为主,行政主管为辅;大型企业,分的就比较细了,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并行而立,各司其职。从实际情况看来,一般人事岗位的领导人事和行政工作比较多,而行政岗位领导人事和行政工作经常会出现问题。
您好,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阅卷也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人事管理考试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
上蔡县人社局是负责管理上蔡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机构。其下设有多个二级单位,包括:1. 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咨询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帮助他们尽早就业。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保障参保人员的福利权益。3. 人事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事管理、考试录用、用人单位登记等工作,是上蔡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机构。4.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劳动法律监督和维权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 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总之,上蔡县人社局的多个二级单位各司其职,共同促进了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
是归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俗称:人社部,人保部和劳动部)管 人力资源考试是一年考两次 考试时间是五月和十一月的第三周周末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我来回答,一般的事业单位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我认为一般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所以考试还是非常严格的。
点击网址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 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 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4、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与技术职务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 5、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6、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7、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 8、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 9、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 10、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 11、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河南省工考中心成立于1995年3月,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河南省工考中心”是“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 核服务中心”的简称。2012年省编办下发文件将中心的名称更名为“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同时挂“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 室”的牌子,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共同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评审、认定、技能竞赛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省工考中心内设办公室、 综合部、考务部、培训部、计算机部和命题部六个部门。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资料扩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社保、文档、外事、党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信访、安全、保密、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
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负责综合性宣传、交流和有关法律事务工作;对地方考试考务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与考试舆情监控,对地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系统内考试业务的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编辑学术刊物、工作通讯;负责人事考试安全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人事考试相关咨询业务。
海门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家可以关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面会有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上面会有详细的一些相关介绍,大家要仔细的阅读,了解考试相关的政策哦!事业单位各个地区的公告发布网站不一样,一般是会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网或政府官网等网站上面公布,大家要找到相关网站,然后关注网站的动态,招聘都是有期限限制的,逾期不候哦!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1、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需要有良好的品行;
3、考生想年龄需要在18-35岁之间,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
4、考生需要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需要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都是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要求,具体大家可以看职位表,上面结束的比较详细。
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2022
全市2023年度计划考试录用83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3名,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69名,乡镇(街道)机关307名,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19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3)、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6)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3)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1.原则上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2.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市、区>职位);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具体标准为:符合政治意识强、担当作为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标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本市职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驻通职位报名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南通考区设置若干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含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五、考察(政审)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六、公示、审批和备案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单位)。七、纪律监督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85215235。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九、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9:00-12:00,13:30-17:30。2.考务技术咨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3.招录机关政策咨询: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水利局:;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省统计局海安调查局:。4.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残联政策咨询: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残联:;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81868299;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86512525;中共海门区委组织部;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5.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附件:1.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2.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3.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