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人事考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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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 选聘活动公告【434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吸纳、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实施办法》(内委办〔2019〕33号)精神,四川省内江市决定开展“甜城英才”2022年上半年公开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434名,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内江市域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市厅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专业人才。 3.经中共内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市厅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主要待遇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引进后5年内,按照正高、荣誉人才6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省部级荣誉人才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技师、市厅级荣誉人才3万元/年,在到岗履职满1年后,按年发放人才岗位激励资金。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至2022年6月30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对象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引进程序及主要待遇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对象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按网络提示要求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8:00),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应聘对象需在网络报名时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用人单位考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应聘对象上传附件时,所有材料扫描件需放一个PDF文件里,大小不超过6M;应聘对象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对象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资格及照片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8:00。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对象自行承担。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灵活采取远程面试、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考核测试内容,对应聘对象学业情况、专业水平、基本素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择优确定试用(在岗实习)对象,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逾期不予备案。 (四)考察及体检 用人单位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2号)的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对象参加体检。 (五)审定聘用 用人单位将考察、体检情况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复核。市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送审报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类):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类): 内江市教育局(教育类):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类): 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企类): 内江师范学院: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威远县委组织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上半年“甜城英才”公开选聘活动岗位表.xls 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上半年“甜城英才”公开选聘活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充实政法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3名、司法行政人员(文秘)2名、司法行政人员(会计)1名。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内江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法官助理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二)司法行政人员(文秘)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三)司法行政人员(会计)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审计学,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所有职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本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6日—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告职位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本院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本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8月17日-1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之后,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适当缩减或取消开考职位)。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因已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下旬由本院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本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若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本院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7楼709室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与干部管权限部门审核,均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本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与本院组织,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本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之比为:1。考察工作在本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院。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并由本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体检由本院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由本院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本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本院党组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本院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本院将对新考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本院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及社会监督。 驻院纪检组电话:; 督察室监督电话:; 政治部咨询电话:。 六、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考试真题

内江地区只考察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作为四川教师公招的必考科目,其考察内容比较稳定,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四大版块。每一部分在笔试中的考查比重有所不同,结合历年试卷分析,大致的平均比重如下:教育学40%、教育心理学30%、教育法学20%、职业道德5%。除上述内容以外,每年的题目中还会有5%的基本教育常识内容,一般融合在多选、案例分析等题型中进行考查。所以大家应知晓各部分的考查比重以更有针对性地去复习。

是承认的。自考本科文凭是国家颁发的,当然也是国家所承认的。内江师范学院的自考本科,是四川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内江师范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一、自考文凭国家承认吗?自考本科是国家给颁发本科证书,是国家承认学历在学信网可以查到的,自考本科相对于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教育等形式的含金量较高的一种。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可,国外很多国家也都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的学历。内江师范学院自考本科获得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无论对就业、工资、户籍管理还是对于考研、考证、考公务员、评职称等效力和普通高校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自考本科,宽进严出本身难度偏大,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坚持到最后,而其考取第二学位文凭,难度更是难上加难。内江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大多是在职学生,想进修工作相近专业的文凭。不仅仅是对于考试内容的考核,更多的是对于考生的自我素养以及自我学习的能力一种锻炼,体现出考生非常强的自控能力和自学能力,而且其社会适应能力和时间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二、自考文凭社会认可吗?成人自考本科文凭是学信网可查,国家和社会都认可的文凭。成人自考本科学历也是可以报名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的,并且享受和普通本科一样待遇。但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参加的项目,绝大多数也是自考本科生可以参加的,这其中就包括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参考事业单位。从国家的规定来说,内江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学生完全可以进入事业单位,社会上的企业对内江师范学院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认可的。三、自考本科的用处1、在考资格证方面:自考本科的学历考资格证与统招全日制本科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2、在考研方面: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3、在考公务员方面:一些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职位都是可以报考的;4、在升职加薪方面:自考本科学历是除统招全日制本科之外认可度最高的一个了,很多企业都开始承认这个学历了,所以在公司职位晋级等方面肯定是有用的。5、在出国留学方面:目前多个国家都承认自考学历,所以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另外,2023年内江师范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内江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内江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首先,报考内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内江师范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内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内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内江师范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内江师范学院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警官学院人事考试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上海警察学员考试分为: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

(一)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司法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按照报考职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定向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二、基层人民警察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为《政法》。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时参加了同年得上海市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且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本次招考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录用之后是直接上岗得。

更多上海招警考试信息:上海招警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规范机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是:

A.警官职务序列B.警员职务序列

C.警务技术职务序列D.辅警职务序列

正确答案:D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下图为某市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绘制的小区住户信息登记表的部分内容:

有关该表所反映信息正确的说法有:

A.该楼只有两类住户,即人户分离户、租户

B.人户分离户是指在本楼居住但户口在其他派出所的住户

C.每户标注不同颜色表明对不同人口的管理有区别

D.民警希望加强对人户分离户、租户的管理

正确答案:B、C、D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2015年8月5日上午9时许,赵某携带一个提包,准备验票上火车,被值班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机。因昨天该地区发生一起手机专卖店被盗案件一直未侦破,并且值班民警看到了案情通报,故此民警认为赵某可疑,遂向所长请示并经批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将赵某带至了派出所值班室继续盘问,第2天(即8月6日)上午9时,派出所排除赵某盗窃嫌疑予以放行。

(1)本案中,民警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值班室盘问的法律依据是:(单选)

A.《人民警察法》B.《刑法》

C.《刑事诉讼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确答案:A

(2)民警对赵某继续进行盘问检查,符合的盘问条件是:

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

B.有现场作案嫌疑

C.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

D.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正确答案:D

(3)如果赵某在继续盘问期间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派出所在规定时间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最长可以延长至:(单选)

A.八小时B.十二小时

C.二十四小时D.四十八小时

正确答案:D

(4)如果民警在继续盘问期间,赵某交代六部手机均为盗窃所得。经鉴定,六部手机价值两万余元,派出所对赵某正确的做法有:(多选)

A.立案侦查B.先行拘留

C.决定逮捕D.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A、B

附件: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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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公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09]41号)精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一、指导思想和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招录及培养模式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其中:(一)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二)本科教育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三)研究生教育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基层法院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不包括法警),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三、招录计划2009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2392人,其中法院系统100人、检察院系统62人、公安系统2100人、司法行政系统13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7所院校。具体计划见附件1。四、招录对象及条件(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4年7月29日后至1991年7月29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二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视力不低于,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2007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五、招录程序及办法(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于2009年7月23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2、报考资格审查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留存报名信息。3、报名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09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者要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准备工商银行联卡或建设银行联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23日8:00至8月30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报名考务费。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2009年8月5日至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二)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下载考试大纲。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至30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笔试成绩9月中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报考专科、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其中报考专科、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五)录取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录取名单函告相关院校和省招生办,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六、培养、管理与使用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七、有关优惠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附:1、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拟录用职位计划表2、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警官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与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15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 (1)从公告发布时起至6月16日17:00,由湖北警官学院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取消面试考试资格;所填报的信息涉及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相关时间节点:《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3.缴费确认。 (1)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1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费确认报名,报名费为50元/人。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2)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3)招聘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生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 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已缴费确认的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基础知识及分析判断等综合素质。统一进行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3.报考01至12号岗位考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 (二)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湖北警官学院研究,报省公安厅同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日后一周左右通过湖北警官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适时查看。 五、面试 (一)面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科目: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水平、表达等方面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临场应变、分析问题等方面能力。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下同)。 3.报考01至15号岗位的考生参加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报考16至25号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运动员等级证明、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资格复审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湖北警官学院研究,报省公安厅同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3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含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报考1至12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课堂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报考13至15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报考16至25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含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湖北警官学院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免笔试”的考生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课堂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湖北警官学院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 七、体能测评、体检与考察 (一)体能测评 1.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2.参加人员:所有面试人员。 3.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情况,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考生体检、考察弃权或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警官学院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湖北警官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警官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警官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湖北警官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警官学院 2022年6月10日

内江人事考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12日(5月12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更多内容:2015上半年四川资中县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更多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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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内江人事医学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同, 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各个地市每年的招考时间和招考次数都不同,您需要及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诶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考前会下发考试公告和考试大纲,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范围,考试大纲中都有明确的标示。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参加县(市)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考试内容与此相同),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四川内江隆昌市考试报名入口是内江人事考试网,大家可以在2022年12月6日上午8:00至2022年12月13日中午12:00期间进入报名入口报名。

一、四川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

>>2022四川内江隆昌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二、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1.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除了事业单位常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职业能力测验、国情省情之外,还包括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知识点。

2.《综合知识》考试题型主要包括三种,除了单项选择与多项选择题之外,还包括判断题。公文写作部分全部都是客观性选择题,没有主观性写作题。

2022四川内江隆昌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11月06日-11月13日

招考人数105 人

笔试时间12月06日

报名

为拓宽考聘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 13日(11月1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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