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
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在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告 为简化报考程序,便于应试人员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我局从2008年9月10日起,省直考区将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和考试合格后的考后资格条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9月10日起,凡在省直考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完成网上支付考务费(具体考试项目见报名文件)。请各考生认真对照相应考试项目报名文件通知要求,按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表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务费支付。 二、网上支付系统使用广东银联网关进行交费。采用国际通行的SSL加密技术,对支付数据进行数字加密,确保在线支付安全顺利完成。 报考人员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部分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带有区域性,具体情况咨询卡所在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以银联卡扣款单作为缴费凭据,我局不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慎重填报,缴费确认后(进入国库广东省分库指定帐户),不再办理退考。并请注意: (一)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所持银联卡的使用说明,对照广东银联支付网关银行卡网上支付范围,确定所持卡种类及使用地域。 (二)为确保银行卡使用时信息安全,建议不要在网吧或网络终端安全系数小的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四)避免在银行清算时间段(每晚的24时前后)做支付,以免单边错帐。 (五)在网上点击“支付”前,请记存下网关显示的该笔交易的订单号、系统参考号,便于查询、校对。 (六)考生在网上支付前、后都应在银联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网上报名支付扣除情况。 (七)因交易量过大出现短暂时间内不能进入时,请稍后再进入,或更换其他银行卡进入。如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八)网上支付失败时,首先应在银联在线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是否扣款。如未扣款,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支付,直至支付成功;如已扣款,则不要再进行第二次支付,应立即拨打银联热线电话)寻求解决处理办法。如果考生在没有进行余额查询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支付,出现重复扣款,责任自负。 三、考试之前,省直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请考生自行保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通过(滚动考试在有效期限内)的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持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四、网上报名实行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一)报考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名者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务费网上支付缴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未在本网站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逾期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的获取。考生须在考试日前20日起至考试日前7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拨打或登陆网站咨询。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设置在省直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
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14日~21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9日~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需另外提供2002年底前已取得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2年1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12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2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一、注册
凡通过2022年度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1.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咨询服务电话
人事考试考务支出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是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公正:考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有考试的内容、标准、流程和结果必须公开,所有考生平等参加,没有任何人和组织可以私下操作和干扰。2.严格监管:考务管理应当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严密监督全过程,落实全程录像、实名制、防泄密等措施,加强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和管理。3.科学合理:考试内容应当科学合理、公认,并符合实际需要。考试流程应当合理,严格执行规定,避免出现漏洞和乱象。4.对错有据:考试结果应当公正客观,对错有据。考试成绩的评定应当建立在科学、准确、公正的评分标准之上,没有任何人和组织可以干扰改动。5.教育导向:考试不仅是选拔人才,还具有教育导向作用,应该以考试评价为基础,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促进育人质量的提高。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统计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8月3日9∶00~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4日~16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1年12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十一、考试大纲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 南通市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 盐城市专技处: 扬州市专技处: 镇江市专技处: 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
人事考试劳务费支付管理
劳务费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执行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每个细节,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劳务费管理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一、总 则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管理制度《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 3%预留。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1、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单位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劳务合同就进场的施工现象。2、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项目要按月结算劳务费,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时完善验工计价工作,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 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各项目部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二) 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1、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劳务费支付单》。2、公司在京单位负责审核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合同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兑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3、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4、公司委托的在京单位,应对各项目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5、各项目每月月末向公司报送劳务费兑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兑付情况。七、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所属各项目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3、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监督考核各项目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4、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经营者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能更好的处理细节,保证质量,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工作1、每月20号左右,由建设集团经营部XX下发由建设集团核定后的各分子公司劳务总结算数。结算数字以两种表格体现,表为:按工程名称分解劳务费用,并由逢时公司开具劳务发票交至冶建公司财务部;表为: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劳务结算数。2、以建设集团经营部下发的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结算表为依据,将各分公司、项目部结算额返至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做二次分解,此次分解具体分解到各劳务施工队负责人以及结算费用出自哪个施工合同。分解结束后制表并将纸质版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返至我部。3、我部在接收到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二次分解的当月劳务结算后,分别核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结算总额与集团经营部下发的按单位结算表格即附表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结算总额是否一致。如若不一致,联系相关负责人重新分解。4、确认结算结果无误后,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费分解表按劳务负责人为汇总单位,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结算分解表做汇总,计算出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5、以汇总出的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为准,扣除逢时公司税金。同时通知各劳务负责人以税后结算数开具劳务发票,并将发票收齐于每月30前进行逢时劳务费挂账。二、劳务费的支付1、依据每月各劳务负责人给逢时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挂账数制表。并以此挂账数为基数扣除当月承兑贴息费用(按当月实际贴息费率浮动)及保证金(5%),得到当月劳务负责人实付劳务费金额。2、将此表格发至各分公司、项目部,由分公司通知所属劳务负责人,督促各劳务负责人依据其实付金额制作所属劳务人员工资表(工资表必须详细到每个劳务工并提供卡号,且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当月劳务人员信息表、考勤表。3、逢时公司在收齐各劳务负责人交回的三表纸质版表格后,再次审核工资表金额是否与实付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劳务负责人需重新制作工资表。相符则按实付金额给劳务负责人办理劳务付款手续,劳务负责人需向逢时公司开具与实付金额相符的收据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再付款凭证签字并按手印。4、按照各劳务负责人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劳务费支付。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延伸推荐:各地国考报名费用明细(仅供参考)北京 每科50元江西 80元两科安徽 两科80元,三科120元河南 每科30元广东 考务费90元,加试135元浙江 每科50元山东 每科40元福建 每科50元河北 考试费100元,加试150元宁夏 每人100元辽宁 每科50元天津 每科45元上海 报名费10元,每科45元江苏 98元,参加加试142元湖南 两科100元,三科150元重庆 每科50元陕西 两科100元黑龙江 报名费90元,加试135元海南 免费内蒙古 报名20元,考务100元湖北 每科50元广西 每科43元四川 100元或150元贵州 100元云南 每科40元青海 每科50元,公共科目100元新疆 每科40元,考试费15元吉林 两科95元,三科130元甘肃 150元山西 每科50元西藏 免费
您好,国家公务员考试劳务费用每个地方有所不同,会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而定的。可以参考一下往年的费用,一般一颗45元
公务员的考试费用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发展状况而定的。北京是每科50元,河北是两科100元、三科150元,内蒙古是报名20元、考务100元,浙江每科40元,广东每科45元,海南、西藏是免费的。
更多地区的考试费用,可以参考下表:
如果因为家庭条件困难,无法承担考试费用,也无需担心,因为国家有减免政策。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群有:(1)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按照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即可。(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下面介绍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的支付流程:用户登录--选择支付方式--网银支付--支付完成。
每科3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
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
一、考公务员报名费
国考虽然是统一笔试,但是具体的考试费用是由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中心来定的,所以不同省份报名费用是不同的。国考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另外国考有一部分人群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
二、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群
三、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而且劳务报酬有不同与工资以及服务费用,这些概念都是有区别的,比如公司是包括绩效等,而其他两样就没有这项.
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包括手续费、管理费、介绍费、佣金、劳务费等支出.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每人每天200.山东省考试劳务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天二百,并且会中午进行管饭。省考就是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每年省政府研究决定聘用岗位和数量,发布招聘通知,组织统一考试。如果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就能够进入省公务员管理序列,成为一名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