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事局中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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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人事局中级资格考试

内江市人事局中级资格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四川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详情如下: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现将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二、考试人员及地点(一)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停考考区考生。具体为:成都(包括省直属考区、成都财政考区、成都人事考区)、攀枝花、泸州、内江、南充、达州、资阳、阿坝、凉山考区的相关考生,在报名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二)已于9月3日至5日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区中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考生,将安排到延考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批次以打印的准考证显示内容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四、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财政厅在“四川省财政厅网站”和“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9日前,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后,向财政厅报送考试数据光盘及相关资料。 (四)2022年12月31日前,财政厅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五)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并向财政厅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延期考试考区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实名注册),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二)9月3日至5日已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区,向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当次考试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要求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及管控起止日期等),报名点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通过审核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考试报名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三)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考生退费工作,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报名点所在地财政局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五)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管理实施工作,确保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六)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各考场(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生可在工作日向相关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考试事宜(联系电话详见“四川会计服务网”上的“四川省管理机构联系表”)。?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2日原文标题: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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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由市中区人社局负责集中组织。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点此查看》》》2014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资料

牡丹江人事局资格考试

根据省人事厅通知,现公布 2006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处)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近期 2 寸照片 1 张和证书工本费,中级人员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外语和计算机成绩证,统一到市人事局职称科审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 84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40 分)。

二、2006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级别

1 梅小东 工商管理 中级

2 牛传忠 工商管理 中级

3 王龙 工商管理 中级

4 徐禄 工商管理 中级

5 朴福仙 工商管理 中级

6 王蕾 工商管理 中级

7 朴鹏 工商管理 中级

8 于嘉政 工商管理 中级

9 李智霞 工商管理 中级

10 赵海涛 工商管理 中级

11 徐晶 工商管理 中级

12 卢世敏 工商管理 中级

13 高金岩 工商管理 中级

14 王立波 工商管理 中级

15 徐秀环 工商管理 中级

16 王冬梅 工商管理 中级

17 刘静 工商管理 中级

18 马克亿 农业经济 中级

19 赵景胜 农业经济 中级

20 吴明霞 农业经济 中级

21 王宝成 农业经济 中级

22 元胜刚 农业经济 中级

23 赵永军 农业经济 中级

24 年毅强 商业经济 中级

25 徐嘉 财政税收 中级

26 乔羽 财政税收 中级

27 徐丽娟 财政税收 中级

28 石芹 财政税收 中级

29 冯涛 金融 中级

30 高丽丽 金融 中级

31 凌汉武 金融 中级

32 孙文革 金融 中级

33 李妍 金融 中级

34 王伟 金融 中级

35 付灵茹 金融 中级

36 刘冰 金融 中级

37 刘金章 金融 中级

38 张长春 金融 中级

39 吴志敏 金融 中级

40 刘岩 金融 中级

41 盖睿 金融 中级

42 陈晶 金融 中级

43 张松 金融 中级

44 高春祥 金融 中级

45 姚振海 金融 中级

46 李瑞霞 金融 中级

47 李东来 金融 中级

48 宋杰 金融 中级

49 刘晓 金融 中级

50 张在兴 金融 中级

51 赵辉 金融 中级

52 郭宝君 金融 中级

53 姜涛 金融 中级

54 马明辉 金融 中级

55 马可心 金融 中级

56 王铎 金融 中级

57 刘钢 金融 中级

58 吴艳萍 金融 中级

59 逄爱武 金融 中级

60 孙仲佳 金融 中级

61 玄凤仙 金融 中级

62 周继华 金融 中级

63 张云剑 金融 中级

64 王海霞 金融 中级

65 孙丽娟 金融 中级

66 李雪梅 金融 中级

67 朱冰 金融 中级

68 徐远方 金融 中级

69 刘江川 金融 中级

70 王 开 公路运输 中级

71 李欣 人力资源 中级

72 李池国 人力资源 中级

73 王微 人力资源 中级

74 张晓琪 人力资源 中级

75 顾艳莉 人力资源 中级

76 邢广艳 人力资源 中级

77 原妍 人力资源 中级

78 冯明志 人力资源 中级

79 迟松波 人力资源 中级

80 党卫红 人力资源 中级

81 姚振羽 人力资源 中级

82 李文慧 人力资源 中级

83 衣明甲 人力资源 中级

84 徐春艳 邮电经济 中级

85 李新 邮电经济 中级

86 张瑞 邮电经济 中级

87 王海琨 邮电经济 中级

88 齐铭 邮电经济 中级

89 滕伟东 邮电经济 中级

90 王振海 邮电经济 中级

91 赵萌 邮电经济 中级

92 王莉娜 邮电经济 中级

93 凌振东 建筑经济 中级

94 杨芸芳 工商管理 初级

95 张静 工商管理 初级

96 曹丽辉 农业经济 初级

97 陈敬宇 商业经济 初级

98 李淑红 金融 初级

99 常军 金融 初级

100 张庆斌 房地产 初级

101 李春艳 房地产 初级

102 孙玉梅 房地产 初级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黑龙江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2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各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号)要求,各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数量。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网上报名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 2.现场确认2022年5月31日 3.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 地点:牡丹江医学院信息中心(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2.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提供用于本次考生练习的模拟练习软件。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5月31日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查盖章。具体时间为:委直属单位5月31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上报;各县(市)区5月31日下午13点30分至17点上报。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谎报、瞒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各县(市)区,委直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承担资格审核主体责任,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将随时取消考试、评审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1日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10306B室。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22年7月1日前,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联系。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93元/人,由单位统一收取现金,连同报名表一同上缴。 (二)缴费方式 2022年5月31日,考试费和《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间另行通知。 (二)高级职称考试为人机对话形式,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不存在阅卷人的主观因素干扰。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有事业单位出具的聘任报告(或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在申报单位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 8.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方可申报。 (二)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 (2)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人员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 (4)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相近)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政策倾斜 (1)免试:援疆、援藏或援外服务时间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申报人员,请填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见附件3)。 (2)降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降段人员请填报《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4)。 各单位审核后,于2022年5月31日现场确认时,将《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和《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同时提供政策倾斜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八、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具体负责考试工作。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 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200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将于5月16、17日考试。你现在只能准备2010中级会计师考试了,报名时间在10月份。相关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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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怎么领取 前几天才出的公告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高效衔接,经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决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我中心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 通过我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资中教育网2015下半期教师资格证领取人员名单 目前2015年秋季资中县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尚未公布。根据2015年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内通知安排:全省统容一认定结束时间到12月10日。认定机构数据处理时间:12月11日---12月20日。可关注资中县教育网或内江人事考试网查看领取通知。 可参考2015泸州江阳区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8日(工作日)。 2015年上海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错过怎么办 您好! 您是之前已copy经通过了体检,但是没预约领证吗? 建议您直接拨打各区的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 时间的话要在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更多信息上海中.公教师考试网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过了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证件 若已经取得了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最早可在16年春季认定。 该证明有效期为三年,须在此期间完成认定。 具体认定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安排以当地认定通知为准。 2015年秋季考的教师资格证什么时候拿证 全国统考的话 2015年下半年11月初考笔试 1月份考面试 面试通过后申请认定教师证 一般在2016年6月份前拿到证书 2015拿到的教师资格证有有效期限吗 1、教抄师资格证本身是袭永久有效的。 2、从事教育行业且有编制的情况下,需要每年审核一次,每5年一次注册。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将被撤销教师资格。 3、不在编或者不在职的情况下,教师资格证是永久有效的。 4、教师资格证考取的过程中,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有效期是2年,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有效期是3年,3年之内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即可。 2015年学校颁发教师资格证是终身的吗 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验证一下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的均可以查询验证。查询验证的教师资格证是长期有效且全国通用的。 2015年上半年通过的教师资格认定,什么时候领取资格证 您好,中公教师考试网为您服务。 在笔试和面试都结束了之后,就要在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已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根据当地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当地认定证书部门进行领取。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如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时须在领取现场签字。 注意:领证时,请事先记住以下名单中本人的序号,以便查找。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拿证。//zgjsks/zg/2015jz_bkzn/ 2015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证什么时候认定 以上海为例。 2016年春季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请于2016年4月1日至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4月10日前)提交。请务必在4月1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10: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注1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2016年4月1日--7月31日期间,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在一个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在两个以上省市申请认定的,在本市申请认定视为无效。 (二)上网下载并准备有关申请材料。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正式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若符合系统设定的自动审核标准,提交后即可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等材料;若不符合,将由后台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审核,如人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再次登录下载有关材料。 (三)现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预审)。 请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受理地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A4纸);表中要求由单位填写部分视申请人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职介中心、街道办事处或镇 *** 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2)对于持人才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共同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如本人人事档案已转入现工作单位,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3)对于工作属人事派遣性质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并由与填写的工作单位栏相一致的单位填写盖章; (4)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如: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5)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学校学生处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户籍未迁至上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需回原籍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户口簿主页、有申请人信息页,集体户口另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人员不用提供《户口本》,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3)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 6.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硕士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博士生需提供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党校、军校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当年就读学校招生部门档案中复印后盖章,不可以录取通知书代替)。 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1个月内有效,A4纸)。 7.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合格人员递交彩色或黑白的打印件);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9.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印有“学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2015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合格证领取地点在哪儿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合格证实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领专取,领取地点就是属在报名时所选的教育局,查看更多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教师考试网//,最后祝您考试顺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湛江市人事局中级考试

现在各行各业正规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首先经过省、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各行业专业技术考试,考试合格后,取的行业技术资质合格证后,交政府人事部门职改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以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加盖有人民政府公章)的才是效的职称证,可全国通用 。

市人事局颁发的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证书是全国通用的,没有区别。

市人事局通常颁发初级和中级证书,省人事局通常颁发高级职称证书。同等级职称证书颁发的标准市级和省级评选标准相同,所以都是可以全国通用。

扩展资料:

2019职称评价标准改革

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利用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实现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二、注重考察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改为考察其他成果形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三、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并向基层一线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四、职称评价对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的则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评审。

五、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考 网我根据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领证通知”得知,湛江2022年会计职称证书已发放,可现场领证,也可邮寄证书,现场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 湛江市报名点考生: 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已发放的证书/合格证明如下(陆续更新中): 初级会计、 中级会计 2022年以前考取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合格证明均已可以领取。 二、现场领证 (一)2017年9月后发放的证书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地址:赤坎区湾南路10号,电话:。 (二)2017年9月份前发放的证书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地址: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3楼308室,电话:。 (三)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 三、证书邮寄 2020年后考取的证书方可选择邮寄。请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在首页点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网址:)申请办理。咨询电话:。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原文标题:领证通知(202302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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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可能网站正在建设或更新,你可以登四川人事考试网()查看相关信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 13日(11月1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由市中区人社局负责集中组织。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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