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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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于6月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高级经济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2021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栏目。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高级经济考试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8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4月1日

2022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于12月下旬左右公布。

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通常会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出,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预计于12月下旬左右公布,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是各省市人事考试网。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搜索“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2、进入“成绩查询窗口”

点击中国人事考试网站首页左侧导航栏的“成绩查询”,进入“成绩查询窗口”。

3、进入“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页面

在“考试成绩查询入口”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进入“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页面。

4、进入“安全工程师成绩公布”页面

由于安全工程师考试在10月份举行,点击考试左侧的“XX年10月”。考试成绩公布后,点击列表右侧的“安全工程师职业考试”,就可以查看考试成绩。

中级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电子版申请领取,另一种是纸质版申请领取。其中纸质版需要考生到规定的地点领取或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

1、电子证书

中级安全工程师资格电子证书的领取需要考生自己打印。考生在收到通知后即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电子版证书并进行打印。

2、纸质证书

中级安全工程师资格纸质证书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或者也可以选择邮寄,本人没时间可以选择代领,不过各省代领的相关规定不同有些省份不允许代领,找人代领时要咨询清楚当地的政策。

12月27日,咨询工程师2022年成绩已经公布了!!

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请考生到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

贵州人事考试最新通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社科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事业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充实黔西南州社科联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州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1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州社科联公开考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聘日常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社科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执行。 二、原则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职位及名额 黔西南州社科联下属事业单位州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22年10月24日(含当日)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6.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考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报考人员在附件中下载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所需的附件资料对应扫描件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肖老师。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4)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社科联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5)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书扫描件;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书扫描件; (7)本人签名《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书》(附件4)扫描件; (8)近期正装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 3.资格初审 本次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州社科联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两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回复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聘资格。 4.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若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3:1,将由黔西南州社科联考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此次职位考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由州社科联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6日10:0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5日(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若考生委托他人领取则需携带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信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州社科联办公室(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三楼);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布。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 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4)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社科联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5)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书原件;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书原件; (7)本人签名《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书》(附件4)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社科联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考聘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3:1,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布。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复检)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社科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组由州社科考聘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过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7)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社科联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由州社科联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考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州社科联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环节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州社科联办公室) 2022年黔西南州社科联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2022年黔西南州社科联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2022年黔西南州社科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事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书 原文标题:黔西南州社科联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 考试补考时间及网上确认的通告 》,有关经济师补考安排说明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 考试补考时间及网上确认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为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工作(铜仁市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4月8日上午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2月11日至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报名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费工作,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四)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五)考生完成确认后请于3月31日至4月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 考试补考时间及网上确认的通告2022初中级经济师补考经济师补考经济师补考时间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青海人事考试最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0年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招募公告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实施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团联发〔2020〕21号),现面向2018年—2019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毕业生及就读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青海生源应届毕业生招募青南计划(含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募数量、范围及方式青南计划(含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120名。青南计划在青南地区以及海西、海北、海南州贫困县(区)、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基层团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基层青年专项在本省各市、州的乡镇(街道)从事为期2年的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等基层志愿服务工作。从2018年、2019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毕业生及就读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2018年—2020年青海生源毕业生中招募120人。二、招募条件和程序(一)招募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4.已参加过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再次报名;5.招募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成人高考、自考、函授、电大不列为招募对象)。 (二)招募程序。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到岗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名方式、时间(一)本次招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8月7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8月8日18时。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9日9时—2020年8月22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二)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三)资格初审由青海省三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报考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的1—2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四、笔试时间、内容(一)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试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含志愿服务相关内容)。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一)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募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选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五)招募志愿者分配服务地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服务地(志愿者挑选服务地区不得选择户籍所在县(区))六、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七、考试注意事项(一)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二)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三)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四)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五)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准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发现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计算机或其它设备带到考场。八、相关要求(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二)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聘疫情防控指南》(附件1)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三)所有考生需填写《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考试当天提交监考老师,省外考生及近期出省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联系单位:团省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报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号707室邮编:810000传真:附件:1、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2、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笔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共青团青海省委2020年7月30日(点击查看大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2〕39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16日9:00─9月22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9月16日9:00─9月23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设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四)学历专业相关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条件未变,按照原专业对照表执行。

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规定。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4日─18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18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2月底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8152240。

1. 原专业对照表

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

2022年重庆初级经济师补考成绩什么时候出?

一、2022年重庆初级经济师补考成绩查询时间:6月7日前。

二、2022年重庆初级经济师补考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三、2022年重庆初级经济师补考成绩查询流程:

初级经济师成绩公布以后,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到成绩查询的界面,按照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就可以查询到个人的分数。

原文标题:关于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经济(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的通告

安徽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徽淮北考区暂停原定于11月12日、13日举行的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123 2022年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一(更新中).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纲变动对比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淮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2022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考点学校基本处于封闭管控状态,不具备正常开考条件。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决定暂停举行淮北考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原定11月12日、13日举行)和淮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11月12日、13日举行)。2022年度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后续安排目前暂未确定,待明确后将及时在安徽人事考试网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通告。如安排补考,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缴费,届时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正常参加考试即可。如不安排补考,将对所有报考成功人员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0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一(更新中).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纲变动对比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成绩将于2020年7月24日正式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公告为准。每位考生可以登录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除此之外,各地考试机构也会第一时间公布考试成绩,大家可以关注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考试成绩官网、省招考网等官方网站,以及当地媒体,以及当地省考机构,了解考试成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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