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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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相关文件

人事考试相关文件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9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其他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3、首次报名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5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数据库和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场设置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考试费2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03109

八、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和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网址:)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联 系 人:陈晓丽 李莹光

联系电话: 84822499

九、考生须知

(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256名,其中省直机关631名,市以下机关6625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书》,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2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1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月8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专门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月22日至2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A卷

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C卷

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职位报考者的考点设在所报考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1月18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报考者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省政策咨询:;

(二)省考务和技术咨询:;

(三)省监督举报:;

(四)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其中,各市以及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合肥市:

淮北市:

亳州市:

宿州市:

蚌埠市:

阜阳市:

淮南市:

滁州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宣城市:

铜陵市:

池州市:

安庆市:

黄山市:

广德市:

宿松县: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1.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2.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报考指南.doc

人事部职称考试相关文件

A. 在北京如何评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啊

就是写论文吧,如果你是注册规划师,就直接认定了~

B. 城市规划毕业满四年能评定中级职称吗

不能。需要工作五年才能评中级职称。

C. 关于职称评审的,本人学城市规划专业,在设计院工作六年了,去年就可以申报中级职称了,但是去年我没有通

江苏: ①②③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①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②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③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发表论文选择九品论文网,带你体验服务!所推荐刊物100%为正刊,绝不推荐非法刊物、特刊、增刊、带后缀的副刊。开启绿色快速 通道(部分期刊可加急),1-3天快速审稿,1-3月快速见刊!

D. 城市规划专业需要哪些职称考试

1,如果评工程师,就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 2,如果是职业资格,则要考注册城市规划师

E. 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相关事项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5)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要求扩展阅读

证书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

F. 本人城市规划专业,如何想在北京取得中级职称

上北京人事考试网,关注报名信息和考试。

G. 我跟你一样都是城市规划专业,想报中级职称,请问你申请下来了吗

中级职称是要考试,不是什么能申报下来的,考英语和计算机C级。

H. 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出来是什么职称

一般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他可以进市政部门然后考规划局公务员。也可以进规划设计院这个相对来说好一些。还可以进一些企业公司这个效益是比较好的。还有一种就是如果自己对设计这方面不感兴趣的话,那就可以转行干别的看你自己的喜好。

I. 北京城市规划中级职称怎么评

为加强我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按照《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和《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起,我市设立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详见附件)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价工作。 一、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 在北京地区从事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级别名称与评价方式 按照工程技术系列试行条例等有关要求,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等级设置为四个等级,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本通知所列内容为副高级(高级工程师)有关要求,其他级别按照相应考试或评审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人事考试频道。 级别和名称 评价方式 正高级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评审。 副高级 高级工程师 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中级 工程师 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初级 助理工程师 参加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四、专业设置 专业领域 专业技术工作内容 安全技术领域 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安全监督监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等技术工作。 职业健康领域 职业危害防治,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职业健康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研制、开发;职业健康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五、副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或大学普通班毕业满10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8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10年。 6、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依法注册后,连续注册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进入用户定制中心后,选择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并初审通过后,按照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按照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答辩等工作流程进行。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9月21—29日;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2—16日;现场答辩时间:2015年11月下旬。 (三)申报材料等有关具体要求和详细工作流程,可查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致电咨询。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5年7月27日

人社部职称评定新规如下:

新规定优化了考试专业设置,将原有的15个专业调整优化为10个专业。将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将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新增知识产权专业。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文件提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与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和相近系列职称相互衔接。取得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如: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导游、拍卖师等。可以对应相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考试的条件。

取得经济系列相近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如:会计、统计、审计系列,符合相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一步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

新规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考试等级 A B C 适用范围 1.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2. 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 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2.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 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报名条件 参加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其报名条件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避免在答题卡上漏涂或错涂“试卷代码”。各市在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一)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签上本人姓名后交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由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集中到报名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4月28日至5月28日。确认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联系人:王仑,联系电话:88597897。6月19日至29日,考生可直接在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各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8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 各市仍采用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卡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5月30日前请各市上报未编场的报名数据库和《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试卷预订单》(见附件)。已编场的数据库请于6月29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语种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人事部第3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执行力度,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人事考试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虎跳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3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605、230606、230607、230608、230609、230610、230612、230613、230614、230615、230616、230617、230618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昭化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教育局:8724345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昭化区公路养护段:8722843昭化区水利局:6280257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8310170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8315089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8778019(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 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行政相关考试证件

人力资源可以考的证书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经济师、薪酬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说的是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证书属于职称类证书,适合一些在国企或者是事业单位任职的人群,薪酬管理证书是国家为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能型初、中、高级新薪酬管理职业技能人才,主要工作包括薪酬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相关的税费管理等内容。

拓展:

人力资源是: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

在数量上:是指特定区域(一个国家或地区中)中,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口、未到劳动年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提出者:是由美国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教授、人力资源领域的管理大师戴维·尤里奇提出的,在此之前人力资源被叫做“人事管理”。

与人力资源相关叫做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问题一:如果从事行政方面的工作,需要考取哪些证件? 人事: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证、心理咨询师的证。 行政:行政工作注重经验与人脉,工俯经验主要是工作流程的熟悉、工作细节的把握,人脉主要是指工作关系网,别人不能解决的事情你有办法,就是优势。至于证件,除非是特别大型的单位,不是第一要素。如果你真要进某个大型单位,文凭和证件是敲门砖。一般的行政工作要求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文秘等等。 问题二:行政人员需要考哪些证书 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学历,如果学历可以的话建议考个人力资源管理师,随着现在人才倍出大大小小的公司招人也很是挑剔,如果你把这个学好的话,那么在公司很是吃香哦!现在这部份人才很是缺乏也很受用!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 1.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 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三:行政人员需要考哪些证书 这个职位的要求不需要什么证的,但是几点建议给你;1、涉外秘书证书或秘书资格证。这些证就是证明你待人接物、文字功底做好的证明,行政助理将面对很多的文字上的东西,比如修订或拟定一项制度。那么即使你没有做过,你“照猫画虎”能画个像模像样的出来么?有些事物是死的,可人是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鸡蛋有人画的就好看有人画的就难看。就看你对文字的敏感程度以及悟性。2、档案管理资格证。行政管理中文件存档也是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存档其实是统筹学一个概念分枝,那么我相信对档案管理接触多了,有了很直观的认识之后你的统筹力也将会有提高。是对你今后全盘协调,内外统筹打下基础,是你升职的前提啊。 个人认为是这两个证可以考虑去考一下。但就目前这个行政助理的职位来说,能力重于一切,职能管理部门管事很多,就看悟性和你本身的认知观是如何左右你的行为,考证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你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应该有个很好的规划,祝你成功! 问题四:行政主管需要考什么证件 1.秘书证 全国秘书证书考试内容:文书写作、公关礼仪、档案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室工作、法律与经济管理概论、外语(英、日、俄等) 2.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师考试内容: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3.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4.各类计算机和英语证书 5.企业行政管理证书(这个列在此处,有打广告之嫌。自己酌情选择) 企业行政管理证书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在引进英国国家职业资格NVQ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System)标准体系和考评技术的试点中,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CCIEB)联合推出的面向现弧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也称NVQ 企业行政管理证书。 请给予采纳!谢谢!! 问题五:行政管理可以考什么证 选择还是很多的,例如人力资源管理,秘书资格,教师资格等,看你对哪些领域感兴趣了。 问题六:行政管理应当拥有哪些证书? 行政管理需要什么证书? 我告诉你吧 你只要有毕业证 就可以找工作了 拿毕业证的前提就是计算机和4级英语过了 其他的不用担心 如果你要让自己提升自我 可以考取相关证件 推荐考取 经济师 (人力资源管理类) 每年5-8月报考 11月开考 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这个对你以后评职称也是有帮助的。 问题七:做行政工作有哪些证可以考 行政方面不需要证件,行政里面有几个需要证的,电工证,厨师证,还有就是安全师资格证,你是想从事人力资源吧,那就考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的就可以了,做人力资源的,这个人力资源管理师一定要。 问题八:考取行政管理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 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企业行政管理师; 证书权威,全国唯一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可根据编号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网站查询; 本培训是目前唯一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办公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培训。 秘书证; 秘书证是秘书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资格证、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格证、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证和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 问题九:企业行政人员需要考那些证书? 一般招聘的都是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个人的兴趣爱好也是极其重要的;性格和交际等。不过,一般行政工作人员都差不多的,不过是帮忙拟定学校或公司的条例或规定、做一些招聘工作、办理保险、居住证等。放心吧,Have a try. 问题十:做行政助理需要考什么证书 10分 可以考虑往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展,首先,有行政助理过渡到人事专员应该是不难的,人事专员日常工作主要集中于公司内部人事手续的办理工作最多加一点招聘或者培训工作,等有部分工作经验的时候考虑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师常级---中级----高级的过程进行学习考试,不过走这个过程的前提是你想系统的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如果简单的为了证书而努力,没那个必要。各级别都是有国家统一的教材的!可以网上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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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人事考试网的网页(),点击-工具下载。 2、点击正文下方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3、网页下方出现提示,点击-保存下拉三角形,点击“另存为”指定路径。 4、打开保存的文件夹,右击解压到当前文件夹,无需安装,点击“Photoprocess”应用程序。 5、点击-打开照片文件-找到需要处理的照片。 6、软件自动识别所打开的照片是否符合报名的照片要求,审核未通过会在右边的提示框中提示,并说明原因。 7、审核未通过时,另外选择照片,按要求选择白底的照片,审核通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以备报名填表时上传。

查询考证条件的软件如下:1、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2、中国教育考试网。3、国家政务服务平台。4、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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