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寻甸人事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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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高中教师紧缺问题,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及《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17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公开招聘29名高中教师(含职业中学)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招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07年以来尚未就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报考寻甸县职业中学专业教师除外。 4、报考英语教师,应具有国家四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学科学校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生物 化学 地理 历史 政治 建筑规划 合计 寻甸县第一中学 1 1 1 1 1 5 寻甸县第二中学 1 1 2 寻甸县第三中学 2 1 2 1 1 1 8 寻甸县民族中学 1 2 2 1 1 2 1 1 1 12 寻甸县职业中学 2 2 学科合计 3 3 4 1 3 4 3 2 4 2 29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报名表上注明。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按专业岗位统一报名,考生只报专业岗位,不报学校;聘用时考生按高分到低分再选择学校。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寻甸县教育局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命题范围分别按照中学教师(专业)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寻甸县教育局拟出方案,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二)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 (三)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9日至10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和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照公布的岗位进行选岗。成绩并列者,专业分高分者优先。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政发〔2008〕21号《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和《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2662492 县教育局:2662314 县人事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事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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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寻甸县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批准我县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55号)文件,招聘录用工作由各县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自行组织笔试面试。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确保8月31日前圆满完成招聘任务,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寻甸县2012年度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防震减灾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填写《考试诚信书》。 5.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 (二)报名要求 1.按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命题范围分别按照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①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交纳面试费50元。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验收,使教师县内流动制度化、公平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按控编减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原则,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寻甸县(不含托管四乡镇)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相符或近两年担任与选调岗位相符的学科教学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22日

上午:8 :30—11 :30,下午:14:00—17 :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消减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

上午:8 :30—11 :30 ,下午:14 :00—17 :30

地点:寻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日期:2017年7月26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7年7月25日16:00—18:00开放考场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

附件:

1.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4.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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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验收,使教师县内流动制度化、公平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按控编减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原则,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寻甸县(不含托管四乡镇)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相符或近两年担任与选调岗位相符的学科教学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22日

上午:8 :30—11 :30,下午:14:00—17 :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消减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

上午:8 :30—11 :30 ,下午:14 :00—17 :30

地点:寻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日期:2017年7月26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7年7月25日16:00—18:00开放考场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

附件:

1.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4.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寻办通〔2013〕19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1.寻甸县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且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 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

2.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二)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的须具有在职在编教师身份,参加工作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并征得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我县公开选调。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中心学校出示,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及在辖区内排名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人员)、编制实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②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寻甸县辖区内照顾方与本人的关系证明(由照顾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单位的一个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初中、小学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二级目录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40号(云南大学正门左侧)。

7月24日下午16:00—18:00开放考场。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

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初中、小学教师按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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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

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寻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寻甸人事考试

中国人事考试网。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昆明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各位考生根据公布的考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寻办通〔2013〕19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1.寻甸县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且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 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

2.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二)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的须具有在职在编教师身份,参加工作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并征得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我县公开选调。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中心学校出示,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及在辖区内排名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人员)、编制实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②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寻甸县辖区内照顾方与本人的关系证明(由照顾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单位的一个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初中、小学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二级目录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40号(云南大学正门左侧)。

7月24日下午16:00—18:00开放考场。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

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初中、小学教师按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

点击下载>>>

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

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寻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寻甸县人事考试

中国人事考试网。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昆明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各位考生根据公布的考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寻办通〔2013〕19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1.寻甸县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且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 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

2.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二)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的须具有在职在编教师身份,参加工作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并征得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我县公开选调。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中心学校出示,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及在辖区内排名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人员)、编制实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②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寻甸县辖区内照顾方与本人的关系证明(由照顾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1份。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单位的一个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初中、小学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二级目录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40号(云南大学正门左侧)。

7月24日下午16:00—18:00开放考场。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

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初中、小学教师按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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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年寻甸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书

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寻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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