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是谁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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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是谁发布信息

人事考试网是谁发布信息

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河南省人事厅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的发布,考试教材的发行,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考试成绩的公布查询,拓展社会化考试;开展对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能力、个性、发展趋势、潜力及业绩考核进行科学评价,开发人才评价系统;举办社会化培训;建立考评信息档案库,管理和维护全省人事考试测评网络系统。河南人事考试网力争给考生在公务员考试时提供最优的信息发布和咨询的服务。

湖北人事考试网不是教育局,而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所属的部门,负责在湖北省组织各类人事考试,提供统一的考试服务平台。湖北人事考试网致力于提供最新考试消息、考试大纲及相关资源,提供考生们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答题及成绩查询等服务。同时,湖北人事考试网还为湖北省的各类考生提供考前培训课程,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考试知识,提高考试成绩。

有,甘肃人事考试网网址:甘肃人事考试网会发布考试信息,提供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服务。

湖北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官方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管理。它是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报名和查询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信息而设立的,与教育局并无直接关联。但是,湖北省教育厅在其中也会发布有关教师招聘等相关考试信息。

人事考试网信息发布

1.发布人事考试动态信息2.发布各种人事考试报名通知文件3.查询各种考试成绩4.发布各种培训信息5.学历验证,时间每周二、周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发布考试介绍、政策、用书的通知。7.咨询问答模块。

他组织的考试。。。肯定可靠

四川教师公招公告的发布官方网站是:四川公务员考试网首页?>>?四川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教师

四川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基本程序

教师招聘考试主要采用当地教育局组织的公考的聘用机制,教育局通过教育网或人事网发布招聘简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签约等一般程序。

概况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报名确认、缴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

官网就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只有它的网站查询才是最可靠的,5月20日已经开通成绩查询入口,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查申请的,人事考试中心会发布通知的,职称英语的信息可以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 网。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即将发布,地址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笔试成绩发布后,将尽快公布本年度青海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过线人员名单,确定入围后续关节的人员。高顿公考小编特地将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整理如下,请大家关注。

1、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省考笔试成绩查询地址和报名网站地址一致,均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本年度笔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将于近期公布,请各考生提前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用于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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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3、2023青海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固定的分数。青海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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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人事考试信息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属事业单位和全省中小学校公招考试时间分别为: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9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全省中小学校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8日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获悉,对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和全省中小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

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9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招聘公告将于3月初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发布。

全省中小学校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8日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各地中小学校具体招聘信息将于3月上旬在各级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

关于四川省属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

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统考招考,每年两次,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法律部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部分包括:公民道德建设、国情省情、事业单位基本常识、公文、经济、科技、文化常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包括:常识与基本技能、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

没有公布。根据查询四川人事考试官网显示,截止到2023年2月15日四川人事考试网注安考试成绩没有公布,在2023年2月底-2023年3月公布。四川人事考试网隶属四川省人事厅,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等。

毕节人事考试信息发布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2022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是2336人。?招录人数: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2366人,其中公务员1776人、人民警察590人。

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招录各职位报名人数及总人数3月10日已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今年贵州省公务员招录3866人,全省共计313114人报名交费,平均竞争比例81:1。

今年贵州省选调生招录792人,全省共计26366人报名交费,平均竞争比例:1。今年贵州省考职位竞争比例最高的前三名分别是2102:1、1877:1、1519:1,依次属于毕节考区七星关区、安顺考区镇宁县、黔东南州考区天柱县,都是属于县乡公务员职位表,申论考B类。

今年贵州省考共计招录4658人,共计339480人报名进行了交费,平均竞争比例73:1,在所有考区中,竞争比例最大的依旧是贵阳考区145:1,贵阳作为省会城市依旧是考生比较热衷参考的地区;毕节考区101:1竞争紧随其后,毕节市作为贵州人口最多的地级市,并且和云南和四川接壤,报考人数多也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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