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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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呼和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呼和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网报及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条件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许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许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许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所需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8436230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4670278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9月14日至9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批复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为61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2年11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看。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及部分市州设置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省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州报考人员可根据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二)免二科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六、报名告知许诺要求 (一)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许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虚假许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许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0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并按要求进行考前信息采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即扫“小兰帮办”;查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得进入。 应试人员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三)“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研判后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情况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在考试前出现防控政策调整变化,我中心将及时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公众号及短信等方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做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呼市考试中心: 呼市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二楼;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新华大街9号;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87奈伦国际B座18层;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地调院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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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信息网已经公布简章了,赶紧去查询吧网址:一)报名方式及时间5月14日8:00—5月20日24:00,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5月17日,各高等院校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人事考试部门);5月22日,各高等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报人事考试部门,其中,驻呼和浩特市的高等院校和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直接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驻其他盟市的高等院校报所在盟市人事考试中心;5月23日—25日,人事考试部门对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5月26日8:00—29日24:00,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民生计划”、“西部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但可调剂(报名表中设“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分配”栏,报考“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民生计划”、“西部计划”的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相互调剂)。(二)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市和区外的高校毕业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6月15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录取办法各盟市按照考试成绩等额确定入选人员,并对入选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资格复审,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并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8月10日前,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盟市在录取过程中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照顾。七、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在做好工作交接后要按时离开服务单位。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促进其顺利就业。(一)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的选调生工作,主要从派遣到基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一经选调将纳入到自治区选调生队伍进行管理。(三)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五)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六)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七)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八)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九)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及旗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延续锻炼期一次。延长服务锻炼的,占当年选拔招募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联系电话: 6610900 661165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简章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一、数量和名额分配2010年自治区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各盟市名额分配见附表1。二、资格条件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2010年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4、在校期间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5、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服务。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适应能力。7、身体健康。三、聘任职务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农牧民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通过法定程序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等职务。鼓励回原籍担任大学生“村官”。四、程序和时间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聘任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1、报名和资格审查201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并下载打印一式3 份。应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往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原户籍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交《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01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各高等院校、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1份留存,其它2份务必于5月22日前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2010年5月26日至5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2、考试考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0年5月30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和浩特市高校和区外高校毕业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6月15日后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面试和考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结合各盟市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以盟市为单位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7月1日—7月20日,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本盟市考生的面试和考察。各盟市的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复印件,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始材料。考察时要再次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3、确定初步选聘人选。各盟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成绩初步等额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并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布。4、体检。8月1日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5、公示。8月10日前,各盟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示。6、签订聘任合同。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村官”经岗前集中培训后,与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五、待遇和优惠政策(一)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1、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2、在嘎查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待遇。5、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二)选聘期满,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2、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3、三年之内具备“选调生” 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4、三年之内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公务员应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5、三年之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6、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派遣证,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8、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9、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经苏木乡镇党委初审,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可申请延续一个服务期。为确保考生准确了解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与所报盟市的组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联系。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表3。联系电话:内蒙古党委组织部2010年5月12日

呼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自治区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协助中心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并搞好催办督查工作。( 2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的经验和办法,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 3 )研究拟定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 )负责中心的考试收费、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议组织、业务培训、薪酬考核、试卷保管、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钢印,起草综合性文稿,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合同),业务宣传,文书档案等文秘综合工作。( 6 )负责印制、发放人事考试相关合格、资格等方面的证书。( 7 )负责人事考试各种教材、光盘的发行工作。( 8 )负责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有关人事事务的承办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录用聘用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录用聘用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建立、完善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日常管理和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 3 )负责录用聘用考试题库和考试软件建设,协助录用聘用管理处制定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征订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及测评教材等。( 4 )负责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笔试的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登统和面试的命题、考生分组、发放面试通知书、考场设置、考前考官培训、公布小组面试成绩等考务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厅机关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审核结果,公布考试成绩。( 6 )研究、探索、开展社会化测评考试服务工作。( 7 )对各市录用聘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路234号 邮编:010051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电话 综合科 王永宽 大中专招考科 汲利国 中招考试科 王元奎 成人大、中专招考科 周九恩 自学考试科 杨松柏 监察科 高晓林 信息科 刘伟 研究生招生考试科 包红梅

呼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主任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路234号 邮编:010051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电话 综合科 王永宽 大中专招考科 汲利国 中招考试科 王元奎 成人大、中专招考科 周九恩 自学考试科 杨松柏 监察科 高晓林 信息科 刘伟 研究生招生考试科 包红梅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6个内设机构:(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宣传和干部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有关文件起草和会议的组织,落实局党委会议决议、决定;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拟订党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二)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行政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扶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事务的督查;负责拟订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实绩目标考核;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政策法规科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重大正大政策,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起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五)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六)就业促进科(呼和浩特市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事业保险政策,建立事业预警制度;拟订事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增征缴规章、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事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研究农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指导市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七)公务员录用任免科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管理与录用、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公务员登记、非领导职务任免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承担市政府机关职位设置、分类和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相关年度增韧控制计划;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烤炉申报、调任(配)、登记、遴选、竞争上岗、辞职辞退等方面工作,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工作。(八)公务员考核培训奖惩科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培训、奖惩、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拟订市政府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奖励和惩戒工作;承办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烤炉、调配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烤炉、招聘、调任(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事宜。(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职称改革和组织指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定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评定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执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拟订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规定,负责全市有关部门(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的资格申报和来市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参与制定引智专项经费的实用管理办法,负责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一)军官专业安置科(市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指导全市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本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拟订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办法;承担市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市军转服务中心工作。(十二)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高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工资审核工作。(十三)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知道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指导监督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十四)劳动关系科(呼和浩特市反战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知道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承担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十五)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制度;依法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十六)人才开发科拟订全市人力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订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市安置和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工作;拟订全市人才流动政策规定;指导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工作。(十七)养老保险科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全市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十八)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拟订全市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十九)医疗生育保险科统筹拟订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认定及管理办法;监督、知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改革工作及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二十)工伤保险科贯彻执行自治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务鉴定工作。(二十一)审计监督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审计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资金)管理的违纪案件;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二十二)劳动检查科拟订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检查,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三)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拟订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二十四)信息科组织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工作信息与情况通报;承担局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数据库统计分析汇总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建设、各类数据库建设和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指导局系统信息中心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二十五)信访科负责受理、承办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督查研究和反映重要的信访信息与社情民意;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领导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事宜。(二十六)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行政审批政策;研究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承办和全程受理本部门管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办行政服务事项和办理事项必须的勘察、勘验工作;组织需市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协调工作;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办理部门领导交办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其他事项。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呼市考试中心: 呼市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二楼;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新华大街9号;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87奈伦国际B座18层;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地调院南楼。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紧急通告,通告取消举行2022年中级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城乡规划师共3项职业资格考试,详细的紧急通告内容如下,下面是整理的“呼伦贝尔2022年3项职业考试取消举行通告”,供各位考生参考阅读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5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陈巴尔虎旗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经陈巴尔虎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高效规范、聚焦高端、注重需求、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引进计划 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44名。引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31以后出生,仅限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员)。 (7)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中要求“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或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12月31日前; (8)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议呼伦贝尔市域外报名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呼伦贝尔市内报名人员流动以呼伦贝尔市及陈巴尔虎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报名人员填写《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4),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络报名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具体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见《岗位需求目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5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初审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凡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 (3)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需提前开具证明; (5)本人所在党支部所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注:材料(1)(2)(3)(4)为必须准备项,材料(5)(6)(7)按所报岗位要求准备。 3.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4.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5日。报名人员需将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照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要求,提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详见引进程序,报名环节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资格初审后形成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报告,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复审工作在人岗相适评估前集中开展,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本公告引进程序报名具体要求)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名单,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期间,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查;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并可重新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加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5人确定为参加人岗相适资格人选,加试成绩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5人的,全部参加评估。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委托呼伦贝尔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评估过程由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实行全程纪实。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将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发布。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评估成绩满分100分。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最终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例的总和。具体占比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人岗相适评估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时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陈巴尔虎旗政府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构化面试如成绩出现并列,将按照《岗位需求目录》中确定的优先引进条件确定人选,如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如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将按照《岗位需求目录》中确定的优先引进条件确定人选,如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评估结果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核。 2.对档案审核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等,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3.档案审核、政审考察过程中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五)体检 对档案审核、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按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六)公示和引进 1.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考察、体检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引进。自作出暂缓引进结论之日起90天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引进程序。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陈巴尔虎旗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岗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引进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或未拿到毕业证的不得聘用,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议定。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陈巴尔虎旗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陈人社发〔2022〕76号)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引进人员如已有职称,且用人单位有空余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任。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陈巴尔虎旗。引才单位对服务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引才单位设定的标准执行。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及评估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及评估无关。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需回避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情况等咨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 陈巴尔虎旗委组织部、陈巴尔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6717036,。 附件1: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旗属事业单位). 附件2: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融媒体中心) 附件3: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卫生健康系统). 附件4: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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