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成绩复核
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一
建成绩复查申请流程
考生通常需要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然后发送给指定邮箱,之后等待成绩复核结果就可以了:
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各地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请考生以当地成绩复核通知为准。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申请复查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照片、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复查申请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如果公务员考试成绩不正确,可以重新核对。以陕西省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将笔试成绩提交省人事考试
2、请亲自递交覆核考试成绩的申请。
3、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审查申请。
4、考试结果正确的考生将被通知考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试结果是否正确。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评审内容如下:
1、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每道非多项选择题是否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评比,成绩是否在规定的差值范围内,是否有评比遗漏,总分和总分是否正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题卡按照国家秘密级别事项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闽南网——陕西省考成绩出炉分数排名会公布吗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成绩复核人事考试网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从12月13日起已经可以查询成绩了,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众所周知,中级经济师的合格标准是84分,如果考上生不幸查到成绩是83分,距离合格只差了1分,是否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呢?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可以申请复核吗?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能不能进行复核,具体要看所在地区发布的通告,每个地区的要求都会不一样。从往年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在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都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具体请以所在地区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中级经济师成绩复核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年的中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考试结果存在疑惑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否则错过了规定时间,此业务将不予受理。
具体做法,考生可以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然后”点击“成绩复核”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申请。届时,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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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成绩复查方法主要有两种:
1、网上查询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后,点击右侧的"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及密码即可查询到笔试、面试的成绩。
如果考生对本人的笔试和面试分数有异议的话,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材料;如果是非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地址等)原件。
2、现场审核
对于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来说,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材料;如果考生是首次报考或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但未通过本次考试的考生则无需再次提供相关证明。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35号)中明确指出:《资格证》有效期为5年。《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资格证》者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接受复审"。
人事考试网成绩复核
根据中级经济师考试管理规定,成绩有效期是两年,考试实行的是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的办法。
中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成绩管理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例如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原则上只需要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一门专业科目即可。
当然根据近年的考试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影响,取消年度考试,那么考生应当根据所在考区官方通知为准(原则上已经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会被顺延保留一年)。
考生可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进行成绩查询,考生可以于中级经济师考试结束2-3个月之后,登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一、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具体时间请依据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上交复查申请。
二、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部完成,申请人不能查阅试卷,复查试卷只看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没有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三、复查申请表各地区略有差异,考生在成绩发布后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请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为准。
四、原则上中级经济师成绩复核同一科目只受理一次(具体要求以所在年度为准)
是考生考试成绩没有复核结果的意思。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没有成绩复核结果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时,系统没有给出任何反馈信息,是在湖北人事考试还未进行成绩复核。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是湖北省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人事考试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成都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录名额及职位 此次成都市共录用人民警察194名。详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关于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的规定,并应符合《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中相应职位要求。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报考“特警”职位的报名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前,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我是应届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7日至5月3日。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阅读《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 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 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 用。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行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办理退费手续。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3日8:00至5月17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日期:2008年5月18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特警、排(制)爆职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命题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考试日期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同时,上网查看有关注意事项。 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上公布。并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16日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 考生带上本人《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明确了 职称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参加面试相关 手续。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于7月25日分别在上述3个网站公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要求执行。 政审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录用的人民警察,经集中培训后上岗工作,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新录用的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告》和本《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赖忠平、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陈云鹏、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张毅等三人组成的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赖忠平: 陈云鹏:、61882713 张毅: 本《简章》由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见《公告》或电话咨询。 附件:一、《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 三、《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咨询电话: 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61882675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2008年四川省招警公告》 《注意事项(4月19)日》 附件1: 附件1:《职位情况表》 附件2: 《分配表》 附件3: 《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不久前,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啦!成绩出来后,有人欢喜有人忧。如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吗?
当然可以!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复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
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一般情况下,人事孝试点错成绩复査的撤销LHA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以证明考生在复査中发生了错误。申请提交后,即可申请撤销LHA,撤销后,考生将恢复原状态,可重新参加复査,重新获得有效的复査成绩。
辽宁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复核考生申请信息。
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1.考生使用考生准考证号(15位)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2.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考试科目信息以验证身份。
3.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中勾选需复核的科目并填写复核原因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红色字体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示申请完毕,点击“退出系统”按钮退出。
4.考生如需增减复核的科目,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调整科目,以最后一次“提交成功”为准。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核系统,系统将告知考生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