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事考试网
丰林县人事考试网
[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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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2014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网址请点击>>>湖北黄石2014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湖北黄石2014事业单位考试
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3月29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黄石市人民政府网( );
2、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3、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4、黄石人事考试院网()。
同时,应聘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黄石教育信息网();
(2)黄石卫生信息网();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为黄石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报考岗位请查询《黄石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7:0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对于不会操作网报系统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设有专线电话和邮箱服务,由专人提供咨询帮助和服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如对选报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4日09:00至4月10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网上缴费。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者,则视为放弃。研究生岗位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查后,不需缴费和确认。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
(四)现场确认
享受减免笔试费用人员的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4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或民政部门2014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人员的确认。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 “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明》进行现场确认;从报到时间起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员,凭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黄石市人事考试院508室(芜湖路9号,电话:)现场办理确认或退费手续(审核原件、交复印件)。逾期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名单将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4月 17日09:00至4月19 日14: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年限计算认定。招聘岗位中凡有年龄、学历、学位、从业经历(含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四、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予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划后仍还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将通过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调剂和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退费。改报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9:00至17:00。
招聘要求起点学历为大学本科或以下学历的岗位统一组织笔试,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公共基础》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 19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公共基础》。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
笔试资料:2014年黄石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应聘人员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相近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和岗位招聘计划;仅有1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或1人参加面试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和岗位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将通过单位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方法
面试以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为主,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市人社局通过直接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单位)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资料:2014年黄石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对外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查)询。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
体验、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十、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十一、纪律监督
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纪委举报投诉电话:
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政策咨询电话: 、6516574
市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 、6529277
市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 、6216677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 、635334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 、3861220
市体育局咨询电话: 、6222450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6222400
附件:1.《黄石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黄石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表》.doc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9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吉林省东丰县人事考试网
1 是有限的。2 由于公务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都是固定的,所以查询时间也是有限的,一般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定时间内。3 如果您参加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可以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及招聘公告,了解进一步的招聘信息和流程。同时,也可以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招聘信息和考试动态。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查询开放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到10月份。报考者可以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委员会网站上查询考试相关信息,如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获取等,以及考试政策和考试大纲等。在考生报名时,也可以在官网上进行查询,了解具体报名要求和报名流程,报名时只需要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招聘的事业编的报名今明两天的是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网隶属于吉林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承担该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任务。
尊敬的用户,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查询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会根据考试情况而定,一般会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登录该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和面试名单。同时,考生也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查询成绩时需要准确输入自己的考号和姓名,以免出现查询不到成绩的情况。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丰县人事考试网
【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 () 丰县人民政府网“卫健委”专栏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第十派驻纪检组) 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七)其他条件: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报名安排表:(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四)资格审核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三、考试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四、选岗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六、公示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九、其他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丰县教育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丰县网人事考试
丰县中学2021高考本科上线率在9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各项升学率稳保全县之首,列于全省之强,每年的本科升学率在90%以上。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七)其他条件: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报名安排表:(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四)资格审核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三、考试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四、选岗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六、公示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九、其他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丰县教育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丰县教育局各部门电话如下:
1、办公室。电话:。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和事务。
2、人事股。电话:。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编制管理、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特级教师的评选、职务评聘、工资待遇、到龄教师的退休工作及技术工人的培训和技术等级确定方面的有关工作。
3、教育股。电话:。
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城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
4、成职教股。电话:。
负责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发展规划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结构调整和整体改革工作。
5、基财审计股。?电话:。
参与制定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指导、协调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全县中小学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校园规划、校舍和教职工住宅建设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和总务后勤的管理工作。
6、安全保卫股。电话:。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考核目标,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7、督导室。电话:。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订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统筹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全县教育督导活动,制定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参考资料:丰县政府网-丰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丰县中学高考985的声学应该在百分之一左右,因为它不是一个当地的重点高中。其学生资源与教师素质都不是最好的,升学率也不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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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23年高级经济师报名通知已经出来啦。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考函〔2021〕5号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二、考试时间安排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三)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四)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四、考试成绩管理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报名条件(一)高级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初中级考试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人员不得更换照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期间,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请谨慎选择)。(三)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核程序如下:1.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名中级考试应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高级考试应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2.以下四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4.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已完成报名填报需要现场核查人员,高级考试人员请于2023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6:00,初中级考试人员请于2023年7月27日9:00-8月18日16:00,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报名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四)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七、其他事宜(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二)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4∶05。(三)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四)考后合格证书可经邮政EMS进行寄送,具体邮寄事宜请关注本网站证书发放通知。(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2。附件: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2.《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23年4月1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