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中国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中国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现场核查主要是通过对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报名信息、照片等进行核对,以确保考生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还会对考生所携带的文具、计算器等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考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配合监考人员的工作,如实回答问题,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

重新上传资料重新核定学历认证流程如下: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选,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面。2、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3、点击上图中的添加学历信息,添加之后,点击保存等待核验。(有学位添加学位信息,没有不需要添加),只有添加学历信息,核验通过之后才能点击网上报名。4、等待核验结果,核验结果通过之后。等待报名通知出来后,即可进行考试报名。

湖北人事考试考后复核

一般情况下,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是考后的2-3个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9月份,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湖北人事考试网,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可以申请成绩复核。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实行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增项: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6、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湖北一建一般是考前资格审查,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承诺制报考顾名思义就是个人承诺认为条件符合即可报考。即使来说你的条件不符合你自己在网上报名也是可以的。

全国是从2019年开始实行承诺制报考的,这个对于大部分考生来说是很友好的,直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不用去当地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核查,节省了不必要的时间。

7月份网上报名,首次报考首先要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注册账号密码。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一级建造师报考-选择省份-填写信息-学历核验-签署报考同意书-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缴纳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一级建造师网上报考流程。

1.报考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最好本地单位在本地报名。武汉市的单位报考地级市选择武汉市。襄阳的工作单位报考地选择襄阳。

2.个人信息是否属实,有些人专业不符合报考成功并且考试合格。湖北一级建造师报考有专业对照表。报考之前千万要认真核对。

3.是否具有真实的工作经历,本科4年的工作经验、专科6年的工作经验。一般都是核查工资流水以及单位给员工缴纳的S保-记录可以核实工作年限问题。

浙江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

浙江2021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为8月28日,考生可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二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或无效的资历、学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成绩合格之后该做什么在成绩分数出来并且合格之后,就开始进入审核环节。如果考生在考后审核中没有通过,那么即使考试成绩上线,也不会被授予二建证书,至于复审时间和复审资料,人事考试网会另行通知。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后需要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

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注册申请。

2022年浙江省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已经在11月完成了考试,考生们在考试结束后需要进行考后的资格审核,那么大家对于本次资格审核是否了解呢?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浙江省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通知,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本文中看看吧!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得知: 2022年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考后核查。 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 10个工作日。 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考 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一造四门科目考试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考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制度和内容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项目投融资,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 工程造价构成以及基本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在内的造价预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核心的合同价款管理,竣工决算的编制等。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工程地质、工程构造、工程材料、施工技术等专业技术,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建设工程进行计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综合利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科目的知识内容,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

一造怎么进行复习

1、选择题多加练习: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以选择题为主,它不用我们写出答题过程,所以即便不会做,蒙也有可能蒙对答案,这是选择题的优势所在。对于选择题的复习要坚守“熟能生巧”的原则,教材是一定要熟悉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的考点都来源于教材,多加练习争取对每个知识点都滚瓜烂熟,这样也就不必担心自己做会出错。

2、案例题多加分析 :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是考察主观题,针对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科目的复习,考生们要注意提高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肯定是要亲自动笔写解题过程的,在平时练习的时候,建议先根据自己的解题思路,将能想到的知识点和分析都写上,最后对答案,这样就能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了,然后逐一巩固即可。

中国人事考试网复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现场核查主要是通过对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报名信息、照片等进行核对,以确保考生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还会对考生所携带的文具、计算器等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考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配合监考人员的工作,如实回答问题,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

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1、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

2、点击左侧成绩查询栏目,进入成绩查询页面。

3、输入自己的证件号及姓名(证件号为考生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

4、选择"一级建造师",点击进入即可查询成绩。

查询成绩时显示“-1”、“-2”、“-4”各代表以下内容

-1 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 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其流程进行核查。不过核查是有范围的。

a、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而对于主观题评分标准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b、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c、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成绩通过后复核: 有省份是实行考后审核,要求考生成绩公布后,通过考试的考试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提交现场复核材料,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核发证书。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考后复核

江苏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的审核是比较严格的,若是考生没有通过审核的话,考试成绩作废处理。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一、江苏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要求

1、审查对象: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成绩发布期间,考生须保持手机号畅通,以便查收提醒短信。

3、审查要求: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江苏省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5、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8月9日9∶00~17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公布。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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