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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分各个市、州地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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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是陕西省组织当地公务员考试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也是通过该网站了解招考信息,以及进行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报名。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电话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30楼3006房间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2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8159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10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一个考区参加笔试。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报考者原则上选择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不受考位限制;选择其他考区的,考位有数量限制,先选先得(以缴费成功为准),选完即止。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详见《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
咨询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1.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2.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14-16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
事业单位准考证使用注意:
填报本人笔试前10天(6月30日至7月9日)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完成《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7月6日9:00至7月9日22:00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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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如何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点击左上角“网上报名”,打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3、注册成功,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202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大约为2023年3月份。有小道消息,称会在3月20日左右公布,但未经官方证实。还请大家关注本网站如有变动我会第一时间为您更新。
2022年一建成绩公布时间大约为2023年3月份。
2023年1月,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等4项考试成绩将延期发布》,其中提及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一级建造师阅卷工作,考试成绩将延期发布。原来2022年一建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份,预测会推迟至3月发布。
温馨提示:目前2022一建考试成绩暂未公布,为了考生能及时准确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可在本文下方预留相关信息,将有专业老师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一建成绩查询提醒免费服务!
一、网上查询: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输入准考证号和考试时间,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的成绩。
二、现场查询:考生可以到当地考试机构,凭借准考证号和考试时间,现场查询考试成绩。
三、电话查询:考生可以拨打当地考试机构的电话,凭借准考证号和考试时间,可以通过电话查询考试成绩。
四、邮件查询:考生可以将准考证号和考试时间发送到当地考试机构的邮箱,考试机构会将考试成绩发送到考生的邮箱。
一建是通过性考试,只要及格就可以,一建是按照是按照分数线作为合格标准的,一般为科目总分的60%。一级建造师总分和合格分数线: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 ,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 78 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 96 分合格。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内容,可以在下面预留相关信息,将为您提供一建考试、查分等更多有用信息!
陕西人事考试网官方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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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15日发布通知,2022年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6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8日17:00止。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考生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考生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对不属于报名范围但在陕西省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考前7天,在陕确认报名的考生确因突发疫情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11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示范区考区、省直考区,请工作地或居住地(户籍)在陕西省境内的人员,就近就地报名参加考试。考区设置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予以关注。三、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四、报名时间及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注册报名时间:9月19日至26日17:00;网络核查时间:9月19日至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9月19日至28日17:00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二)网上注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考试合格后,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三)网上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报考考全科级别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免二科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增报专业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四)资格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各考区咨询电话: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考区省直考区,89530805(五)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六)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9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七)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有关事项说明(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四)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五)考生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六)考生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考生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十)考试大纲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内容为准。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点击下载)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点击下载)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9月15日附件1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全科级别(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考生,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考生,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免二科级别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增报级别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为省属公立医院、中小学和幼儿园等36个事业单位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39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3日至1998年5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需求表》,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该表所附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5月23日8︰00—5月3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23日9︰00—5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5月23日9︰00—6月1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5月30日18︰00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由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1日18时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申请减免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考务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0日9︰00-6月24日18︰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单项成绩为零者,予以淘汰。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及地点:6月25日下午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计划、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布。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主要范围详见《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确定并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2)考试分值: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公布。 (4)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加权确定的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4、面试:面试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2)考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确定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1)考试总成绩分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按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排名末位(包括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情形)且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按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按归口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89530892(省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3.各主管部门电话:按《招聘需求表》所附电话。主要解答所属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附:1.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一览表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部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及联系方式 2.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表(报名至公共科目笔试阶段)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网上报名 5月23日8﹕00-5月30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 5月23日9﹕00-5月31日18﹕00 网上缴费 5月23日9﹕00-6月1日18﹕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6月20日9︰00-6月24日18︰00 公共科目笔试 6月25日下午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预计7月上旬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