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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考录单位均属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4)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529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绵阳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会同绵阳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绵阳市公安局报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联系方式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27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水巷48号,31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等)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申请认定机构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的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小学(含小学特殊教育)教育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提供小学以上(不含小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同时须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书。 (5)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等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将以下资料交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笔试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 1.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绵阳人事考试举报

因工作需要,我区拟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中学教师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二、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公费师范生。三、招聘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3.熟悉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4.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优良,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5.遵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7.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四、招聘岗位及名额绵阳市安州中学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详见附件1)五、招聘程序(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3.报名所需资料:(1)本人自荐书;(2)《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公费师范毕业生自愿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三)考核1.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2. 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3.考核方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4.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想素质、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四)签订就业协议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经综合评议后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等额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协议。(五)体检及考察(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检。(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参考依据。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就业协议》。(六)拟聘人员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七)聘用手续及待遇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交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岗位所需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所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六、信息发布考核、体检、考察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机关纪委 点击下载>>>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安州中学(7人)语文11994年8月1日-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1.须为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2.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英语1英语、英语教育物理1物理学化学1化学、化学与应用化学政治1思想政治教育历史1历史学信息技术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3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2022年度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设在四川省范围内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清正廉洁;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文稿起草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作经历1年以上(不含上派学习锻炼和借用)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 7.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区市直属或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9:00至2022年4月21日17:00。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以“考调绵阳市委宣传部+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能代表个人水平的文稿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等资料(纸质材料需提供刊物封面和文稿内容,网络材料需提供链接网址和文稿内容); (7)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7:00。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4月22日前,通过邮件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至3: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减考调名额。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4月23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拒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面试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2年4月24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4月24日,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调人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组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集体研究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安排至单位相关科室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十)公示和转任 顶岗试用期满后,拟调入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在各个环节形成的缺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检举举报。 本公告和职位具体条件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考调政策咨询电话:(绵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派驻绵阳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2022年度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绵阳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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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 绵阳人才网、四川人事考试网、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 4 月1 日—2012年 4 月 8 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8 日24: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4 月1 日—2012年 4 月10 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 4 月23 日—2012年4 月27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12号),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2年5 月 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KB)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 四川中公教育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绵阳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3

2023年四川绵阳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笔试考试时间,参考历年时间具体安排:2023年下半年四川绵阳事业单位统考报名时间9月15日至9月22日,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3日(笔试考试),笔试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参与2023下半年全国多省事业单位联考。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该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中心

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分站 绵阳人事局主办绵阳人事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考录单位均属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4)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529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绵阳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会同绵阳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绵阳市公安局报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联系方式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川绵阳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领取的通知来源:绵阳市人事考试网2022-10-30 08:41:54字号最新办证通知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B栋5楼507室,电话:)领取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办公。

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您好,朋友,2013年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1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报名要求,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2013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网址为绵阳人事考试网: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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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27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水巷48号,31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等)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申请认定机构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的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小学(含小学特殊教育)教育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提供小学以上(不含小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同时须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书。 (5)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等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将以下资料交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笔试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 1.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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