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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不好确定属不属于,你查下专业目录。
一、招募职位、职数及服务期限 扶贫岗位10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6名。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方式及条件 1.溆浦籍(于2019年6月20日以前取得本县户籍、溆浦生源)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高校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愿到我县农村基层从事支农和扶贫工作,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9届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录用上岗前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到溆浦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按不低于招募计划1:3的比例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募计划,经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将核减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或其他县(区)。 四、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16名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招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募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募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募,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录用及待遇 1.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察)合格后,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市、县两级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招募审批(备案)手续。 2.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执行,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按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七、公开选岗和集中培训 8月底前,16名招募对象集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集中培训时间以市人社局通知为准。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募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溆浦红网、怀化人事考试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纪律要求 1.招募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募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募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募纪律,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 2.未尽事宜,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2023年湖南省怀化溆浦县县直企事业单位招聘4名教师公告(第二批)为贯彻落实《溆浦县落实<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溆浦工作和创业,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范围及对象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二、引进数量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24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溆浦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三、资格条件1.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公告中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专科直接考取的研究生及通过定向委培考取的研究生。(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7)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溆浦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1)现役军人;(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4)本公告发布日前,已是我县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溆浦县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我县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四、引进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2023年11月23日上午8:00至2023年12月4日下午17:30。(2)现场报名。2023年12月2日上午8:00至2023年12月4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溆浦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范培训证明报名,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及规培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3)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岗位专业时,可以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面试。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指导。面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果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则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5.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溆浦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享受住房补贴人员将全额住房补贴款收回退还县财政。五、政策待遇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月。发放期限为3年。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事业单位、企业分别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100%、50%。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4.医疗服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六、其他事项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溆浦县政府门户网()、溆浦红网()、“微溆浦” 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3.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4.公告中“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42所“双一流”大学为准。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联系人): 谢冬来县人社局(联系人): 粟海方监督电话:0745-12380中共溆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12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红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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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近人事考试网的公告是说3月中左右会出公告,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时间是在4月下旬,而且这次也是全省联考。其实襄阳本地人的话其实可以到襄城十字街的市委党校内的华图学习中心去看看,他们哪消息每次收到额比较快,可以去咨询询问下。
根据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4日。201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方式为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报名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仍可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各地人事考试网站官方地址如下2018经济师报名入口及人事网站汇总地区网站名称及网址北京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广东广东人事考试网深圳深圳考试院浙江浙江人事考试网江苏江苏人事考试网天津天津人事考试网山东山东人事考试网广西广西人事考试网安徽安徽人事考试网河北河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南湖南人事考试网山西山西人事考试网河南河南人事考试网重庆重庆人事考试网福建福建人事考试网陕西陕西人事考试网吉林吉林人事考试网辽宁辽宁人事考试网海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贵州贵州人事考试网黑龙江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云南云南人事考试网江西江西人事考试网四川四川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宁夏宁夏人事考试网甘肃甘肃人事考试网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青海青海人事考试网
你好!咨询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符合
红安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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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广安人事考试网红
广安市2014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30名。
准考证打印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广安市2014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网址
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广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
西安人事考试网红
(一)招聘对象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3年4月25日之前已正式落户)。6、学历要求起点为大学专科、本科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护理、助产岗位按照单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执行(年月日计算办法同上);学历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和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考试复习资料: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套历年真题打包下载、最新版考试大纲下载、全套网络视频课程加讲义打包下载,50套全真模拟试卷打包下载等等复习资料,我去年就是看的这个资料考上了,我现在已经入职了。你自己可以参考下这些复习资料啊,冬白瓜里面有打包下载的。
为加强西安市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31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456名(包括人民警察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大专学历限西安生源或西安常住户口(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论坛) ,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日至1992年9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1.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者应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民族、政治面貌、招考范围等资格条件。对各级、各类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中核验。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西安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西安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6日18时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8日18时。 为指导报考者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 9月8日18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8日12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 电话:)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9月16日至9月17日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限定 本次招考各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0年9月9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0年9月 9 日上午8时至16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 9月18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0年10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下,由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届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和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同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本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需要隔人递补情形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后,再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各科成绩均为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为1:1。进入体检人员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职位以综合成绩排序末位考生出现并列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员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按归口分别组织。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或《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纳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实施,以适当方式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后所出现的缺额,从缺额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分工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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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推荐您关注>>>>>>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以下为2013年该考试的相关信息,您可以作为参考:
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涉及33个部门,124个事业单位,416个岗位,合计703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3年4月25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6、学历要求起点为大学专科、本科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护理、助产岗位按照单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执行(年月日计算办法同上);学历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和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8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人员;
7、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与下载准考证、基础知识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市人才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9日(截止9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
3、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5、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录取意见。
(三)缴费和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5月20日—25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在网上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四)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2),护理、助产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汽车驾驶岗位考试内容为汽车知识、交通常识和交通法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6月2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安排。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于6月5日-10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汽车驾驶岗位的须提供地方驾驶证B证,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还须提供部队退役证明材料。
6月1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和安排。
(六)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于6月17日至23日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的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6月29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安排。
(七)体检和考察。
7月3日—9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实施,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月11日—1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市人社局将于5月4日、6日和8日三次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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