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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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水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现在临沂和沂水县三区九县等是全市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全部同一时间,报名在临沂人社局网站报,没现场报名,大约阿紫5月份就报名,“临沂”鸿图教'育。临沂教师考试:一六、一六、七五二、四七(裙号)(一)笔试:应聘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政治、中学生物、中学物理、中学化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品德(小学1-2年级品德与生活、小学3-6年级品德与社会)等专业类别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应聘其他专业类别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沂水县人事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 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我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且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非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未就业人员,自愿申请放弃了2009年度教师招聘的公共事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食品工程、法学、日语、俄语专业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后出生,原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报考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已申请参加了2009年度师范类教师招聘考试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后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二、考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符合公开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四)身体健康;(五)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招聘计划见附件。四、报名办法(一)由毕业生本人携带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愿意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人事局批准。(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报职位时,应符合对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要求。(四)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按报名人数减一确定招聘计划数。(五)加分确认: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毕业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报名时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的,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凡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者,不再作加分确认。(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七)报名时,认真填写《沂水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同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报名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试考务费。五、报名时间和地点(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7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地点:沂水县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六、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一)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报考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务于12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七、聘用办法(一)确定拟聘用人员1.根据考生成绩,按职位及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2.如遇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或名次时,按在校学习各科平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组织体检。档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满后,各职位的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岗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不按期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后,由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四)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八、纪律与监督要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简章由沂水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沂水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2252661监督电话:监察局2251521 人事局2251548附件: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沂水热线可以查询

简章已经出来了,怎么没有各专业要报名的呢??

山东省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简章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计划一览表 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办字〔2006〕93号)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聘用部分教师到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专业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我县报到的2007、2008年度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2.按照规定已到我县报到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7、2008年度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三)招聘专业及数量(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毕业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缴纳规定的报名费。 2.根据学以致用原则,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对所学专业与学科不一致的,俄语、日语专业可报英语学科;对外汉语专业可报中文学科;法学、中共党史专业可报政治学科;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教育科学、数控技术专业可报计算机学科;中国古代史、专门史专业可报历史学科;生物科学专业可报生物学科;艺术设计专业可报美术学科。其它专业可报小学教育或教育心理学学科。专科毕业生允许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学科之间选报。 3.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专科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本人应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考试,经批准后方可报考。对师范类中的公共事业管理、财务会计、食品工程、法学、日语、俄语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考试,但也必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报名时,认真填写《沂水县2008年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5.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人所需的材料。 6.所报学科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按报考人数的一半确定招聘计划数。 7.报名资格的审查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6日-28日,共3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沂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试的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笔试、说课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40%、说课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及格分数的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1.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含硕士毕业研究生)。 2.说课内容。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其中报考教育心理学学科的说课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及运用;报考小学教育学科的本、专科毕业生均用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教材(自选一门)。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不说课,加试五项全能(唱歌、舞蹈、弹琴、普通话、简笔画)。 说课时,提前1小时抽题备课(教材自备),每人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评委由5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务于8月29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说课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六、聘用办法 1.硕士毕业研究生面试合格的,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专科毕业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及招聘计划剩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相同者采取以下办法确定取舍:先按省级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然后按党员、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最后按在校学习各科平均成绩高低依次取舍。 2.县教育局、人事局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以档案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聘用人员自己选择聘用岗位,具体办法是:先由硕士毕业研究生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其余各学科的聘用人员再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岗位。不参加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此递补,聘用人员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后由教育局根据增人计划下达聘用通知书。 4.对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沂水县教育局2276339 监督电话:县纪委2251521县教育局2251918 县人事局2251548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临沂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2014年平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节点,亲亲参考下哦: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网上缴费: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21日-23日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2015临沂市平邑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入口,请关注临沂中 公 教育网站信息,加油,祝考试成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以行政介绍信为准、2008年2月18日以后变动工作单位的不能报考),身体健康。 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工作人员考录计划、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3、4。全市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行制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选调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人选确定后,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和缴费时间:2009年2月19日-2月23日。 报名网址:(临沂人事信息网)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考简章和《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9年2月23日(8:30-17:00)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在面试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别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查。报考全市检察院系统的,要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面试前,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进行身体初检,因身体初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空缺的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检察院另行通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4月20日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于2009年3月16日-17日(8:30-17:00)到临沂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今年我市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只设置普通管理职位,在县区范围内统一竞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根据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印发《录用通知》,凭《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拟录用人员,分别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录用表》、《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表》,由用人单位盖章,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并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办发[200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考录工作有关时间安排以本简章为准。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有专业限制职位的人员,要严格按附件所列专业要求报考,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

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沂水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为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是沂水县生源地或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 8、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9、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经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教师聘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由沂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沂水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生源所在地一栏盖学校公章),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报到证(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且未取走报到证的免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含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段招聘学科及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 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学段招聘学科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学段招聘学科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沂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大学在校各学科平均分的高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不按期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聘用单位确定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沂水县纪委2251521 沂水县委组织部2251443 沂水县人社局2231551 咨询电话:2276339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47人、普通教师类208人、职业教育类2人、卫生类91人、艺术类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已在平邑县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应聘人员应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平邑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1:3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类别其他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和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1 、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 2014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4月23日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沂水简章

现在临沂和沂水县三区九县等是全市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全部同一时间,报名在临沂人社局网站报,没现场报名,大约阿紫5月份就报名,“临沂”鸿图教'育。临沂教师考试:一六、一六、七五二、四七(裙号)(一)笔试:应聘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政治、中学生物、中学物理、中学化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品德(小学1-2年级品德与生活、小学3-6年级品德与社会)等专业类别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应聘其他专业类别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沂水县人事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 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我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且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非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未就业人员,自愿申请放弃了2009年度教师招聘的公共事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食品工程、法学、日语、俄语专业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后出生,原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报考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已申请参加了2009年度师范类教师招聘考试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后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二、考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符合公开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四)身体健康;(五)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招聘计划见附件。四、报名办法(一)由毕业生本人携带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愿意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人事局批准。(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报职位时,应符合对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要求。(四)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按报名人数减一确定招聘计划数。(五)加分确认: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毕业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报名时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的,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凡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者,不再作加分确认。(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七)报名时,认真填写《沂水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同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报名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试考务费。五、报名时间和地点(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7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地点:沂水县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六、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一)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报考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务于12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七、聘用办法(一)确定拟聘用人员1.根据考生成绩,按职位及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2.如遇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或名次时,按在校学习各科平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组织体检。档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满后,各职位的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岗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不按期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后,由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四)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八、纪律与监督要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简章由沂水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沂水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2252661监督电话:监察局2251521 人事局2251548附件: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沂水热线可以查询

简章已经出来了,怎么没有各专业要报名的呢??

27号就开始报名了,我也在找呢。

临沂人事考试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以行政介绍信为准、2008年2月18日以后变动工作单位的不能报考),身体健康。 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工作人员考录计划、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3、4。全市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行制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选调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人选确定后,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和缴费时间:2009年2月19日-2月23日。 报名网址:(临沂人事信息网)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考简章和《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9年2月23日(8:30-17:00)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在面试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别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查。报考全市检察院系统的,要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面试前,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进行身体初检,因身体初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空缺的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检察院另行通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4月20日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于2009年3月16日-17日(8:30-17:00)到临沂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今年我市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只设置普通管理职位,在县区范围内统一竞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根据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印发《录用通知》,凭《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拟录用人员,分别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录用表》、《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表》,由用人单位盖章,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并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办发[200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考录工作有关时间安排以本简章为准。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有专业限制职位的人员,要严格按附件所列专业要求报考,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

简章已经出来了,怎么没有各专业要报名的呢??

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沂水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为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是沂水县生源地或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 8、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9、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经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教师聘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由沂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沂水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生源所在地一栏盖学校公章),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报到证(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且未取走报到证的免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含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段招聘学科及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 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学段招聘学科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学段招聘学科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沂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大学在校各学科平均分的高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不按期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聘用单位确定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沂水县纪委2251521 沂水县委组织部2251443 沂水县人社局2231551 咨询电话:2276339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27号就开始报名了,我也在找呢。

临沂人事考试简章

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沂水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为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是沂水县生源地或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 8、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9、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经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教师聘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由沂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沂水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生源所在地一栏盖学校公章),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报到证(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且未取走报到证的免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含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段招聘学科及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 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学段招聘学科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学段招聘学科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沂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大学在校各学科平均分的高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不按期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聘用单位确定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沂水县纪委2251521 沂水县委组织部2251443 沂水县人社局2231551 咨询电话:2276339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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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沂费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考简章尚未发布,预计2015年4月发布公告。考生可以参照2014年临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提前了解临沂事业单位考情。2015年临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网上缴费: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21日-23日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点击查看: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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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沂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目前还未公布,预计在3月20日之前出,近期请关注卓博教育网站,资讯会在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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