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人事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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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坡人事考试报名

九龙坡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重庆九龙坡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 4月11日9:00─4月20日17:00 。

2.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现工作或居住地须在重庆市,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报名入口

2022年重庆九龙坡高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重庆2023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上午9:00。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3年重庆市公务员招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

后续的程序

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招考职位中“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将笔试开考比例降低至3比1。

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人民法院法医职位以及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考指标时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九龙坡人事考试报名网

2023年重庆经济师考试报名官网是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经济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全国各地的考生都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在报考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该网站进行报名。

一、2023年重庆经济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经济师有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与中级的报名时间是一致的,大致在每年的7-8月份开展报名;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时间预计在每年的4月份。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份的报名时间并不一致,具体的报名时间要以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通知为准。

二、重庆经济师报名注意事项

1.遵守属地报名制度: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现工作或居住地须在重庆市,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2.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3.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4.“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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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入,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重庆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尚未公布,预计报名时间在8月,报名入口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2年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11月19、20日2022年重庆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地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重庆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流程参考: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及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报考人员将作报名无效处理。(一)注册信息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继续完成报名。(二)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10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请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六)报考注意事项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错过报名。3. 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机会,请报考人员认真操作。一建报名入口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九龙坡区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重庆九龙坡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 4月11日9:00─4月20日17:00 。

2.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现工作或居住地须在重庆市,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报名入口

2022年重庆九龙坡高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毕业生(60名)。2010年、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截止201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截止2012年12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1。 2.实用人才(50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实用人才的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2。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 联系电话:023-68780564023-68789947 (三)报名手续: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要认真对照简章,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对隐瞒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特别说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需填写《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4),《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告之,未领取准考证人员责任自负。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考试考核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以免误考。 2.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总分的50%。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编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特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卫生专技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公示,考生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九龙坡区人社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5楼)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或中途放弃者,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等,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拟聘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本《简章》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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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毕业生(60名)。2010年、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截止201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截止2012年12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1。 2.实用人才(50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实用人才的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2。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 联系电话:023-68780564023-68789947 (三)报名手续: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要认真对照简章,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对隐瞒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特别说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需填写《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4),《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告之,未领取准考证人员责任自负。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考试考核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以免误考。 2.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总分的50%。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编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特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卫生专技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公示,考生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九龙坡区人社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5楼)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或中途放弃者,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等,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拟聘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本《简章》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渝北区石没有的,要考,你要去石桥铺的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如下:(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二)规划财务科(基金监督科)(三)公务员管理科(区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四)人力资源开发科(区人才交流中心)(五)职业能力建设科(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人事考试中心)(七)劳动关系科(八)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九)社会保险科(十)劳动保障监察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十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1.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区社会保险局3.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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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人事考试报名

为了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毕业生(60名)。2010年、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截止201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截止2012年12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1。 2.实用人才(50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实用人才的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附表2。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 联系电话:023-68780564023-68789947 (三)报名手续: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要认真对照简章,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办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登记照片3张。对隐瞒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特别说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需填写《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12年九龙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4),《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缴费: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告之,未领取准考证人员责任自负。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五楼)领取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考试考核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以免误考。 2.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总分的50%。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编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特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卫生专技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公示,考生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九龙坡区人社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5楼)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或中途放弃者,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等,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拟聘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二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本《简章》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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