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引进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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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引进高学历

人事考试引进高学历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会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范围及对象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从县本级企业引进到县直事业单位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二、引进计划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三、资格条件(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5.年龄要求:所用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12.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四、引进程序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报名期间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站(人。2.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2000元;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1500元;以上两项享受时限为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之后仍在聘的按我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政策落实待遇。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4.其他保障。对全职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对全职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六、其他事项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综合实际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须遵从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附件1: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x附件2: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经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范围及对象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二、引进计划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5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三、资格条件(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为198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要求为197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2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11.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四、引进程序(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1.现场报名。接受应聘人员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3月8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①教育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联系人:唐梅;②医卫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办公邮箱();联系人:田子华;③县直单位综合类应聘人员发送至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人:陈俊邑。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5)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人才办。(6)公示与聘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招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由主管部门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公示。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五、政策待遇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住房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按1:3:6分3年发放。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除享受本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外,还享受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有关规定。以上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工作补助按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分别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100%、50%。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4.相关待遇。对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5.其他保障。发放“人才绿卡”,享受衣食住行10项专属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六、其他事项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麻阳新闻网()、“微麻阳”?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4.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附件:1.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xlsx2.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引进人事考试系统

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QS世界 大学排名 榜前200名(附件3)。 2、浙江省内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等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15所重点高校招聘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班级班委以上干部、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0时—5月8日24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并上传《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9日0时—5月11日24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13日0时—5月14日24时。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四、待遇 取得不同学历层次的新聘人员,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国“双一流” 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我县工作期间分别按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68881239。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泾县引进人事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下半年宣城事业单位统考工作已经开始,包括宣城宣州区,绩溪县,旌德县,泾县。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具体刚考岗位请查看2014下半年宣城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10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宣州区人社局网站,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本次统考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是。根据泾县《“泾英聚才”政企共育引进人才公告》和《2021年泾县“泾英聚才”政企共育引进人才考试与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2021年20名泾县“泾英聚才”政企共育引进人才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这是泾县首次做的一次创新“泾英聚才”整齐共育引才计划。

看得我眼都花了``

泸州人事考试引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补充公告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共泸州市委值班服务中心引进返乡优秀人才工作,按照2021年2月2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要求(以下简称《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共泸州市委值班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目录》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泸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目录》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6.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原则 本次返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2月26日及以前报名人员在《目录》中公布的网络报名邮箱,或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目录》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5日(9:00-12:00;14:30-18:0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楼4楼403泸州市国家保密局办公室,联系人:黄兴华、何槟)。 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要求(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已提交复印件资料的可不再提供): (1)报名表(《目录》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泸州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审查意见(模板参看《目录》附件3)。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确认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现场资格确认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考核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考核。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国家保密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次组织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面试。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国保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泸州市国家保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泸州市国家保密局 2021年3月17日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广播电视台(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详见《泸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目录》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目录》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等报考条件[其中,岗位表中能力业绩要求的“市级媒体机构工作5年及以上”相关经历,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印证材料;具备新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还需提供至少2件及以上省级政府获奖作品,主要是指省级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级广播电视学会或更高级别的同类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 4.年龄:符合《目录》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2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原则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公布的《目录》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序号)。 (2)现场报名:到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时间: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 (1)《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前期已投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5)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目录》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12:00;14:30-18:00),地点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杨华、、。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需提供有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所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资格审查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经现场确认有体温≥℃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不得入场)。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分别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在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上公布,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达到比例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中缺考或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均进入笔试、面试。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参加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考核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考核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考核(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经现场确认有体温≥℃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不得入场)。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同意报考审查意见 3.《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表》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2月18日

人事考试网人才引进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支撑作用,汉川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汉川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共130名,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政策待遇1.岗位待遇。汉川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2.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向孝感市推荐优先提拔使用。3.购房补贴。各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汉川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4.生活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5.安家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安家租房补贴。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人才办按1:1给予2-20万元奖励。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汉川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8.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四、招聘程序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五、有关要求汉川市委人才办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牵头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人才引进政策等相关事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详见孝感人事考试网:xg/。汉川人民政府网:tzgg/.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人才引进附件【附件1: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附件【附件2: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引一批“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6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双一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要求学校及专业所属学科均需符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详见附件2)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待遇政策 1.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报考我县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测试。测试分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1,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③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4.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5.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原文标题:[招聘信息]:公安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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