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事考试网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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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教退役军人专升本免试入学
自从2022年开始,全国各省份都落实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利好政策。各地的基本要求都是退役士兵+专科毕业生,即可免试入读本科。(具体政策各省有出入,以省份要求为准)
但是免试也不完全是免除所有的考试,只是免除了各省份专升本的文化课考试,不和普通考生一样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考核,但本科院校仍然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专业测试。
一般来说专升本政策公布后都有一个相对稳定期,也就是说短时间内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仍然会持续进行,同学们不用担心23年又会取消免试。至于免试政策公布时间,根据各省份2022年的政策来看,一般在专升本总的招考政策公布同时也会明确退役士兵免试的相关信息,所以大家收藏好下方这个各省份专升本政策发布时间表即可。
简单解读一下两类免试对象:
第一:于2021年退役,且已经专科毕业的同学。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大专应届毕业之后入伍当兵,然后2021年退役;另一种是在入伍期间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在2021年退役的同学。
第二:专科就读期间入伍(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之后还需要继续完成专科学业,然后能够在2022年7月份拿到毕业证的同学。总结起来就是:专科毕业证+退役证明这两样要同时具备才符合免试要求。
目前从黑龙江的退役士兵免试政策来看,只能是2021年退役+大专毕业,或者是往届退役+2022年应届大专毕业。至于其他省份具体政策如何还需等待官方通知。除了黑龙江之外,云南2021年也实行了“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
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高校对口专业的退役军人包括: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专科学习,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具有云南户籍及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历的退役2年内的退役军人。其中与黑龙江不同的一点是:对往届退役士兵的限制放宽至2年内。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四)招录计划裁减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二)体能测评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资格复审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2.组织实施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五、大职位选岗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六、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八、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九、重要提示(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公务员局2023年1月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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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江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还未公布,可以参考2014江西政法干警考试科目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公务员公共科目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2、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更多有关2015江西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请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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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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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学历提升退伍军人怎么报名?昔日立志从军忠心报国,今朝荣归故里再铸辉煌。对国有功的退伍军人,我国在很多层面都制定了优待政策,比如,本文即将介绍的由教育部制定的针对退伍军人提升学历方面的各种优待政策。一、退伍军人申请提升大专学历的 1、退伍军人学历提升方式一:成人高考 众所周知,成人高考拥有费用低、学习形式灵活、入学门槛低、通过率高及拿学历容易等众多优点,适合基础和考试能力一般的学生,特别是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及以下学历的学生。 成人高考针对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江西省教育厅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退伍军人学历提升方式二:高职扩招 起,全国高职院校扩招,扩招的5类对象中,退役军人赫然在列,这也说明了教育部在制定新的政策时,从来没有忘记退役军人。 提醒:根据教育部高职扩招政策,高职扩招必须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扩大入口,畅通渠道,统一出口,做到“质量型扩招”。(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育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50%。统一出口,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放松。) 二、退伍军人申请提升本科学历的 1、退伍军人学历提升方式一:成人高考 优待政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可免试入学就读考生所在设区市的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2、退伍军人学历提升方式二: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的招生对象只有两类,一类是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另一类就是退役士兵。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负责审核,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采用单独录取的办法,由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要求进行申报。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录取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分数线。(比普通分数线低一截) 成人高考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录取。 高职扩招报名流程:现场申报,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选择院校,专项测试,录取。 此外,退伍军人提升学历还可选择网络教育,这也是一种简单,灵活的提升学历路径。 成人高考的录取率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成人高考的加分政策,除了大家熟悉的满25岁可加20分,退伍军人参加成人高考也是可以加分的,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下成人高考加分的相关介绍。 退伍军人报考2020成考会加多少分? 退伍军人享受加分政策的具体规则如下: 1、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可以加20分;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 3、普通专科高校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可以凭借士兵退伍证及其他个人证件申请免试入学。 退伍军人在报考成人高考是,需要准备的报考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 全国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详情: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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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试时间是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考核时间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考核地点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第一会议室。
为您提供: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方便。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5日8时至20日24时。笔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式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
具体的职位及计划、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5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 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2.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限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3.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退伍人员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服役前或服役期间获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报考。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二)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退伍人员限辽宁籍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7.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8.具有招录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考各学历层次试点班须具备的学历条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安系统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及公安系统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需要回避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人数、职位简介、试点班教育层次、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对招考(招生)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省级政法机关咨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 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 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26日至29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省级政法机关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 2015年8月26日11时至8月29日24 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8日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B座综合楼一楼)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8时至2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条件、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或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上、下午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15: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8月28日仅在上午公布一次)。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内容按试点班学历教育层次区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辽宁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教育入学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教育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查阅《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沈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
9月1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0日 9:00-11:30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教育入学考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现场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和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面试前,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公安系统的,面试前,由省公安厅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注意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及法学硕士学位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出具。
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退伍人员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本人户口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证明;已就业的,另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系统,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职位资格条件,或者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因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面试人选,按计划招录培养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报考其他学历教育层次试点班的面试人选,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面试后,无论何种原因,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级政法机关根据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总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不再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省级政法部门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复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和考察通过后,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依据复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选。复试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4.公示。研究生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选,以及报考其他职位的拟录取人选,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5.院校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取人员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依据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由有关省级政法机关及定向单位统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送有关录取院校。2016年2月下旬到校入学。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由录取院校在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被录取人员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定向到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各学历层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特别提示:
1.凡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的报考者,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技术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xls
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专业指导目录
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安系统体检体测事项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精彩推荐:
2020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的考试报名情况,2020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2020年9月,笔试预计在2020年11月。根据《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情况不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属专门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仅限辽宁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报考的职位,限辽宁省户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参军和毕业生参军,并已退出现役〔需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同时符合招考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19年9月4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该县(市)户籍〔含该县(市)生源2019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江西省退役士兵人事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江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还未公布,可以参考2014江西政法干警考试科目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公务员公共科目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2、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更多有关2015江西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请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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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2015江西省公务员面试成绩已经公布:
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6月27日、28日。入闱面试考生须在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将于6月10日另行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如果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面试费30元及2张与准考证同底照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
2015年江西公务员面试真题及解析
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汇总江西公务员考试笔试教材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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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事考试网退役士兵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您可以参考一下公告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4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陕西人事考试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申请加分要提供退役证,所受奖励,最高学历证书等。
退役士兵申请公务员加分,要带以下材料: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退役士兵公务员加分政策注意事项: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确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某年冬季以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与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二、服现役年限的计算。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三、具体加分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参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时,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加分优惠: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2、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3、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四、超期服役年限的计算。超期服役年限是指超出2年义务兵期的服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