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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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工作手册

人事考试工作手册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特警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暂不缴费,并于7月5日到招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领取体能测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11日至12日上网缴费完成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成绩排序进入面试。(三)面试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2、网上公开调剂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尚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法医、狱医、特警职位,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3、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在本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4、面试面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及《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执行。面试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普通职位。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执法类职位需三项合格;报考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类职位需两项合格(具体要求见职位表)。2、特警职位。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方法和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需四项合格。体能测评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公式中的单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以下执行:1、普通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或矫正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高和视力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他身体条件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34号)规定不检测项目外,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2、特警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按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09〕14号)执行。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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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15年3月23日发布,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0:00至2015年4月3日24: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

事业单位考试各市时间不一样,只要不冲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不冲突都可以报的。

点击查看》》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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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我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河北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星期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中、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成绩查询 (一)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我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3日至12日,审核截止到8月14日。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8时。10月24日至29日开通打印准考证。 (二)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验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 (三)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查询,在准考证须知载明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并提示2023年1月可上网查询。省统计局完成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公示(河北省统计局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后抽查核查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一)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各市统计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三)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14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统计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六、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求 1.考生要注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告知制,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2.考生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对于在考试前一周内遗失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发放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可以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场设置 1.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各设区市统计专业职改办接到省统计专业职改办反馈的考生信息后,要严格按照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度表(附件1),填写考场设置表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盖各设区市统计专业职改办印章)和考点名称、考点地址、乘车路线、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于8月20日前报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2.考场要设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设备完善、管理有序且不受外界干扰和便于集中管理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10月20日前将考点设置及考务人员一览表(附件3)报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3.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每个考场人数按25人设置。试卷预定种类分25份(袋装)、5份(袋装)两种。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不设考点,报名分别在石家庄、保定市;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生由省统计专业职改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石家庄市。 (三)考务要求 1.强化试卷管理。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妥善做好试卷领取、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2.严格考场管理。监考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尤其是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避免出现考生坐错考场、坐错位置现象,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考试结束后将收齐的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1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另外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上交省统计专业职改办留存。 3.因特殊情况必须启用备用卷,应先向省统计专业职改办请示。启用考试备用卷后要说明原因,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考试结束后2天内,务必将答题卡、备用卷、考场情况记录卡和答题卡交接单(附件4)安全送交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4.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各地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在℃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 七、高级统计师考试及申报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试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省内合格证书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考试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底。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但不得参加评审。 八、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一)积极谋划,做好考试宣传和准备工作。 各设区市收到通知后可根据当地情况安排报名工作,同时要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力度。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各市统计职改办及时告知考生。 (二)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对考生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对考生的询问耐心解答,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及省有关考试规定执行。 (三)周密组织,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我省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各设区市统计局参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2022年修订)做好考试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及防范考试舞弊行为的方法,切实履行好职责。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妥善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各设区市要提示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并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对考风考纪出现的新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要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附件5)和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财政纪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考务费105元,中级考务费210元,高级考务费100元。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在报名结束后于8月25日将接收考务费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及行号信息发至省统计专业职改办,以便及时向各设区市反馈考务费。 联系电话:,87045012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河北省统计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人事考试培训工作操作手册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人事方面的工作,需要通过以下的培训:

第一、贵公司员工手册的内容是必须培训的(里面肯定包括了厂规厂纪、奖惩制度、作息制度及一系列的 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包括的太全面了,基本上员工需要注意的问题都囊括其中,所以必须培训。所以个人按员工手册去培训是绝对正确的。第二、如果贵公司建立有ISO9001 /ISO14001/OHSAS18000等等一系列体系的话,就必须培训公司体系中提到的方针政策。如质量方针,环境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等。第三、意识培训,员工的意识直接决定了考试者培训达到目的的效果。所以,一定要加强员工的意识培训。使员工树立一个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意识。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特警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暂不缴费,并于7月5日到招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领取体能测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11日至12日上网缴费完成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成绩排序进入面试。(三)面试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2、网上公开调剂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尚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法医、狱医、特警职位,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3、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在本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4、面试面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及《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执行。面试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普通职位。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执法类职位需三项合格;报考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类职位需两项合格(具体要求见职位表)。2、特警职位。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方法和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需四项合格。体能测评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公式中的单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以下执行:1、普通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或矫正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高和视力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他身体条件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34号)规定不检测项目外,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2、特警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按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09〕14号)执行。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2〕27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报名:9月15日至22日 网上交费:9月15日至23日 准考证打印:11月15日至18日?? 成绩查询:2023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成绩发布后15日内,请持续密切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通知公告专栏或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通知专栏,及时参加资格审核,切勿贻误。 票据发放: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网上自行打印,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 证书发放:证书发放采用网上邮寄服务。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实施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有关部门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做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四要素”要求,且持有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详见《报考手册》“问题解答”。 2.考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见准考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五、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交费发票)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 附件1:??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 附件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报名期间用于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原文标题: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基础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免1科级别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三)增报专业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认定可参考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试行告知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建造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的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1。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2年3月28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各市现场核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2年3月28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4月2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税〔2015〕6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等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6元/科(含购买国家试卷费6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6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6月9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6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3.按规定的程序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贵州省人事考试工作手册

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一、认真阅读《招录简章》,了解报考的条件及要求,筛选出适合自己报考的岗位,记住各个报名及审核的时间节点;

二、登录报名系统后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三、注意线上审核的时间段,要及时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及时修改,通过后及时缴费;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可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注意:报名时不是很确定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时候,可电话咨询招录单位,不然审核不通过又错过修改时间段就会失去此次考试的机会,所以报名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填写的资料是否正确,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进行修改。

贵州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六)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了以上的基本条件外,具体的还得看公务员招录简章及职位表的要求。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主要有以下流程:1、公告、职位表发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的征程从发布公告和职位表开始。包括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招考简章、招考职位等信息。2、网上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或)提交报考申请。3、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5、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6、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是贵州公务员考试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了笔试才能有参加面试的机会。7、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可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查询。8、排名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9、面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各地市招录网站上统一公布。10、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1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

2022贵州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贵州健康码”显示为“绿码”、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供贵阳市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2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一级建造师11月11日更新)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要求。参加考试前,须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报名通知、准考证信息、考试机构发布的涉及本次考试的所有温馨提示等相关内容,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八)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阳市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本次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应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十六)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七)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二、入场检测规定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一)“贵州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二)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三)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四)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五)提供贵阳市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入场检测步骤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阳市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以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操作手册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特警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暂不缴费,并于7月5日到招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领取体能测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11日至12日上网缴费完成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成绩排序进入面试。(三)面试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2、网上公开调剂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尚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法医、狱医、特警职位,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3、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在本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4、面试面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及《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执行。面试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普通职位。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执法类职位需三项合格;报考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类职位需两项合格(具体要求见职位表)。2、特警职位。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方法和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需四项合格。体能测评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公式中的单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以下执行:1、普通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或矫正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高和视力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他身体条件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34号)规定不检测项目外,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2、特警职位。双侧裸眼视力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按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09〕14号)执行。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及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其中,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等信息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影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报考职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川人社发〔2015〕28号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对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予以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政策:“5·12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报考者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含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留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九、特别提示(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至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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