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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事考试系统 ♂
襄阳市人事考试系统湖北襄北监狱笔试地点在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文化交流中心,具体地址为:襄阳市政府文化交流中心(襄州区南城大道中段121号)。
襄阳市人事考试经验 ♂
襄阳市人事考试经验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它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人事考试中心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考试的统计分析;负责考试的结果处理;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负责考试的质量控制;负责考试的宣传和推广;负责考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考试的绩效考核;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维护等。总之,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
襄阳市人事考试继续 ♂
襄阳市人事考试继续【 #卫生职称# 导语】 从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湖北襄阳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工作安排,结合襄阳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参加2022年度卫生技术(含医、药、护、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参加“基卫高”评审的人员也应参加此次测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根据鄂职改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与申报专业、级别相同的水平能力测试。 援派期间(包括援外、援藏、援疆、援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卫健委确认、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二、测试方式和内容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测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等。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操作系统”→“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公众服务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当前考试”→选择“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确认基本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填写报考信息”。 (二)选择专业。测试人员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执业范围,遵循实际工作岗位与报考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详见《襄阳市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三)提交审核。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主管部门(县、市、区级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和本人签字后,上传报名表提交审核。上传图片(要求务必清晰彩色版,建议扫描)。 (四)审核缴费。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经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网上缴费”扫码缴纳费用,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信息经审核缴费确认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实行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办理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答疑。网上报名中所遇政策问题请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00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8:00 (五)测试时间:暂定5月28日星期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随时调整,请关注襄阳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六)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核验体温,并出示健康绿码。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考试现场出分,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控制在80%以内,“基卫高”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低于常规5分确定。合格证书作为参加相应专业、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考生2019年度及以前取得的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水平能力测试报考费用标准为正高及高级(副高级)100元/人。 附件: 襄阳市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2022年4月11日
襄阳市人事考试继续教育 ♂
襄阳市人事考试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为大家整理“2018年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考试评审常见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1、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应该怎样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答: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网上报名。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考前的报名资格审核应该到哪里进行?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和照片后,到所选择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和时间请咨询所选择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每年考前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会公布机构名称、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2018年度我省各地县(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地址链接为: 3、报名资格审核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按照有关要求,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等材料。没有工作单位、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的,《报名信息表》可不加盖公章。 4、高校在校生可否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答:高校在校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5.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如何领取证书? 答:从2018年起,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到报考时选择的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然到当地人社部门领取。2018年后的证书由本人领取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后本人签字即可,不必留存复印件;委托代领时,出示被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后即可领取。 6、成绩合格考生领取证书时如果忘了报考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忘了报名点是哪个县(区)的,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中查阅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的4至9位为考生报名地的行政编码。各市州会将如何查询、证书管理号的编码说明和报名点编码对照表放在本地相关平台上,供考生咨询和使用。武汉市有关编码和联系电话链接为: 7.考后多长时间才能领取证书? 答:证书统一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按照他们提出的“考后两个月出成绩,三个月开始印证书”工作目标预计,一般考生四个月左右证书会印好并发到湖北。我省财政部门在收到证书后组织整理和安排市、县领取,并在20个工作日内陆续开始发放。 8.领取证书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证书自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9.会计职称证书掉了如何补办? 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各地需向相应的考试主管机构提交补证申请。在我们收到国家考试主管机构通知之前,2017年及以前的证书补办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资料。2018年之后的证书遗失,应提交本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原领证的考试管理机构先行登记,待我们收到国家考试主管机构通知之后集中补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补发证书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办理一次,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10、会计证还需要年审吗?怎么办理调转手续? 答:会计证已经取消,不需要年审和调转。 11、我现在在外地工作,怎么参加继续教育? 答: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在工作所在地完成继续教育,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学分登记。所在单位临时派出在外地工作,可以选择网授或参加会计相关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除面授外,我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了十多种可供选择的继续教育方式。《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参见链接: 12、不想参加培训机构的面授,请问还有哪些完成继续教育的途径?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参加所属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四)参加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 (五)参加所属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培训、比赛; (六)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省财政厅组织的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智人才培训;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 (八)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九)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十)参加属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十一)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13、个人完成继续教育后如何完成学分登记? 答:为方便会计人员,我们现正在组织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研发部署完成后,会计人员可以注册登记并选择属地会计管理机构,上传个人本年度发表的论文,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单等,通过互联网完成学分的申请、登记。会计人员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到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完成学分登记。预计系统将在2019年上半年开发部署,请大家留意省财政厅公众网会计考试栏目和湖北会计微信平台。 14、2018年的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答:由于目前处于新旧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过渡阶段,不要求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2019年起,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15、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如何进行? 答:按照财政部要求,我省将组织会计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请大家等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开发部署后,积极注册登录,并按要求补充个人的相关信息。具体安排将通过省财政厅公众网和湖北会计微信平台公布,请大家关注。 16、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如何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答:按照单位属地进行申报。单位在武汉市的,参加武汉市组织的评审,具体请询武汉市人社局;单位在省和其他市州的,通过所在市州逐级审核后参加省里组织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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