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事考试网公告(泗县人事考试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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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泗县人事考试网公告

2、泗县人事考试网官网

3、泗县人事考试网官网官网

泗县人事考试网公告

泗县人事考试网公告

一、引进对象

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引进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宿州市2021年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附件2)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5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引人数。如招录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附件3)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录所需相关材料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如暂无空编,可采取“先进人,后入编”方式解决,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宿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安家和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县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县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宿州市2021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

六、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宿州市委组织部)

(砀山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委组织部)

(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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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2021年宿州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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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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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对象

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引进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宿州市2021年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附件2)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5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引人数。如招录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附件3)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录所需相关材料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如暂无空编,可采取“先进人,后入编”方式解决,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宿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安家和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县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县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宿州市2021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

六、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宿州市委组织部)

(砀山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委组织部)

(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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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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