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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事考试公示息 ♂
长沙人事考试公示息2023年7月下旬。2023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为7月9日-10日,根据往年湖南省考考试节奏以及其他省份2023年省考成绩公布时间相关信息,湖南省考笔试成绩预计7月下旬公布,具体以官方公布时间为准,查询网站一般为湖南人事考试网。
长沙人事考试前一天 ♂
长沙人事考试前一天【 #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报名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及材料要求。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均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人工核查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时间及要求。成绩公布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网址:)按照合格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资格核查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详见附件)由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在资格核查过程中将逐个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成绩,一律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的,逾期将不予受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11月4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此次房地产估价师是首次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复核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出现错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核。 六、考试方式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五)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2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科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已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行业部门组织进行,联系电话: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考务实施、85063789。 (五)疫情防控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精神,所有应试人员必须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有部分涉疫情况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在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告知书”。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考后人工核查提交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进行考后人工核查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账号、密码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资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等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凡考生提交虚假资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资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长沙人事考试前一天干什么 ♂
长沙人事考试前一天干什么长沙国考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湖南考区)、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湖南考区)、湖南省2022年度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的笔试将于12月3日、4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应于考前8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前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根据“应接尽接”原则,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公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将考点选择为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目前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应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返)湘要求的前提下,提前7天返回湖南备考。
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返)湘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湖南居民健康码”进行弹窗提醒,提示“入(返)湘人员未满5天”,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弹窗提醒取消。抵湘后不满5天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同时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其他有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有相应健康管理管控措施。请考生入(返)湘前,务必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防疫政策,务必按要求提前报备,提前安排好行程,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非必要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主动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对省内其他市州人员进入本地有相应疫情管理措施,省内考生需跨市州到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的,务必至少提前8天向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2次采样间隔时间至少24小时,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首场考试前一天内。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居史的,以及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的,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有检测结果。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和选择采样点,确保及时得到核酸检测结果。
四、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纸质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按要求的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结果),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接受体温测量(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及按规定要求所做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以备查验)。因防疫需求,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服务。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
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二)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三)处于当地政府采取临时封管控措施管理区域的,或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四)考前8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五)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尚未公布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地区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7日及以后);
(六)考前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七)考前有外溢风险高地区、有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城市后未按防控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的;
(八)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的;
(九)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十)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及各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
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可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充分了解本人所在地疫情风险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考情形。提前入(返)湘及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务必提前咨询目的地或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政策,务必提前安排好参考行程。
务必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十一、此次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相关公告信息。
十二、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所在考点城市组考单位。
十三、因防疫防控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
考务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长沙考点:;
衡阳考点:/2896689;
湘潭考点:;
岳阳考点:。
定义: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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