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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上班时间 ♂
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上班时间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 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 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应聘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5、具备《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 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时按社会人员报名;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 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招聘办法(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二)统一笔试1、科目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岗位类别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14年5月17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南京、徐州、苏州、泰州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2、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 试、技能操作)人选。3、招聘部门(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统一笔试成绩、招聘部门(单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四、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2日16: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 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4年5月19-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手 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14-16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4月23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五、聘用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 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 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六、招聘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招聘考务技术咨询: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七、招聘工作监督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八、招聘工作举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附件: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4月3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下班时间 ♂
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下班时间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 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 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应聘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5、具备《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 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时按社会人员报名;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 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招聘办法(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二)统一笔试1、科目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岗位类别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14年5月17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南京、徐州、苏州、泰州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2、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 试、技能操作)人选。3、招聘部门(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统一笔试成绩、招聘部门(单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四、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2日16: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 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4年5月19-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手 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14-16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4月23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五、聘用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 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 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六、招聘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招聘考务技术咨询: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七、招聘工作监督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八、招聘工作举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附件: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4月3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 ♂
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各市、区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驻苏部、省属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275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 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 (二)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 (三) 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日和24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 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 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 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二)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1日——12月28日(星期六、日休息)。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地点设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人事考试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五个县级市的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税务管理部门商定。
(二) 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 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三) 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寸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由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帮其查对档案号。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均配草稿纸,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文件精神,200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