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到南京市人事考试网(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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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备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三)有关要求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三、报名(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准考证打印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一)笔试1、《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2、《岗位信息表二》《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直接考评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六、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七、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八、招聘政策咨询(二)招聘咨询电话 :九、招聘监督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 1 月10 日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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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节选: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2年2月15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西人才网(广西人才网?-?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官方网站-南宁招聘网-求职找工作)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2月17日8:30至2月23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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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虽然笔试的延期公告也发布了,延期公告发布后有人欢喜有人忧,但是这个事情已经成定局了,各位考生一定要及时的查找到自己的错误以及重点复习的知识点,静等考试重启的公告发布,笔试结束后就是成绩查询的时间,那么广西公务员成绩如何查询?入口是什么。今天就由上岸鸭为大家解答一下。

广西公务员成绩如何查询?入口是什么

01

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是所有人都必须考试的,对于一些特殊的人来说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的测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测和申论两个科目,行测全是客观题,也就是选择题,申论考察的是考生的阅读分析和写作的能力,分值都是100分。考试的试卷因为报考职位的不同考试的试卷也会不同。职位表中使用A卷的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使用C卷的是行政执法类职位。

特殊职位的需要加试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

02

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因为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笔试的时间也推迟了,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也已经推迟,具体的时间还需要参考后续的公告内容。一般来说,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大概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查询成绩了,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公务员成绩查询的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各位考生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在系统开启的时候就那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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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陕西省公务员招考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418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3030名(包括人民警察1258名,选调生2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体检和考察 >>公示 >>附件:职位表、考试大纲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至199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年应届(含201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全省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为起点的职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西安市人民警察的法医学、日语、阿拉伯语等职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报考者除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2.报考省、设区的市两级职位,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见习、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各级、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中核验。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陕西省2011年招考乡镇长助理、法官助理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陕西人事考试网() 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或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各招考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5日18:00。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5日18:00。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4月5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21日至4月23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1年4月 7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7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 (六)特别提醒事项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31日和4月2日两次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另外,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4月2日23:00至4月3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和集中审核。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笔试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点,设置考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省级部门及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区参加考试。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1年5月21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面试人选 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除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已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要求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由省级部门组织复审;报考选调生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资格复审;报考省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区职位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需要隔人递补情形时,资格审查机关应先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再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组织进行体能测试。在国家未正式出台新的体能测试标准前,分别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区的面试。省级部门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选调生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负责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主管厅、局具体实施。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5+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2 各科目成绩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后,如出现招录职位空缺或不足的情形,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在参加面试人员相同或相近职位中进行一次调剂,调剂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和考察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省、市区按分工组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具体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82号)进行体检。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意见并签名,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体检结论告知体检考生。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必要时,省、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体检的,应当在体检之日2日前,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体检。暂缓体检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体检障碍消除后10日内,体检对象应当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体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着重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照招考职位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全省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录用通知书载有考生报考时提交的照片。省、市区按分工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附件: 1. 2011年陕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汇总 2. 2011年陕西省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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