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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长子县人事考试网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今年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2、录用数量。全市拟录用54名乡镇公务员和25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9名(各县市区录用名额见附表)。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村(居)委会主任必须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职。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必须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职。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此次考录工作的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公告由市委组织部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推荐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7月5日——7日(上午8:00—下午18:00),报考人员可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城 区2188878 郊 区2188932 长治县8089020 潞城市6779032 屯留县7528919 长子县8331113 壶关县8778319 平顺县8923104 黎城县6563900 襄垣县7229711 武乡县6382439 沁 县7022670 沁源县7833666 高新区2036968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5张;大学生村干部须同时提供乡、村两级党组织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市范围内有考录名额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长治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长治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可从“中国长治政府网)和长治党建网()下载打印。 (6)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造假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四)考试。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考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定于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在长治市市区进行。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考录职位数2: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考录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市委组织部组织入闱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 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空缺职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 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市考录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初任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本《公告》由市考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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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黎城县人事考试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岗位特点;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教师70名;医生28名,护士5名;乡镇计生服务员9名,共计112名。其中,黎城县人民医院岗位、黎城县中医院岗位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其余岗位为全额事业编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黎城县2012年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四、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报名要求 1、一般要求: 报考人员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特殊要求: (1)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 报考证明; (3)2012年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013年毕业的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要明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毕业时间及毕业时可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4)按黎城籍报考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转回户籍的,需提供转出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 (5)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黎城县现任代理教师需提供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报考人员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各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 5、报考可由本人现场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报名时填写 《黎城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8月3日 地点:县政务大厅 请考生于笔试前两天到县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信息查询 1、招聘单位及其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详见《黎城县2012年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可于2012年 7月16日起登陆中国黎城政府信息网()查询。 2、设立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65100 五、考试及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详见《黎城县2012年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3)其余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 拟定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请广大报考人员登录 黎城政府信息网查看黎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以公告的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1)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2)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具体详见《黎城县2012年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4、体检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余岗位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一并对入围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013年毕业的在校生经体检合格后,暂不进入考察考核环节,保留资格。待本人毕业后,由毕业院校出具在校期间鉴定材料一份,交由指定的考察考核组审核,审核结果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 七、聘用审批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填写《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从填表的下月起算,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2013年毕业的在校生,取得毕业证书之前,暂不填写《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保留资格。2013年8月底前由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所报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结果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经审定,毕业证合格者,填写《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六个月,从填表的下月起算,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教育、卫生、计生等岗位按照部门要求须取得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的,2年内(2014年8月1日前)须取得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前一律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果2014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人事关系。 4、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5、教育、卫生、计生三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下,本人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工作单位。 6、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最少为五年(含试用期),工作不满五年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八、招聘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费用,除收取的报名考务费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孙希谋(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程 琦(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常 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 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祝志杰(县纪委常务副书记) 何亚波(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雁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长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中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宏斌(县公安局局长) 李红伟(县教育局局长) 李亚刚(县卫生局局长) 王联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帅中(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虎玲(县电视台台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吴长生(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冯海宁。 十、监督检查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县纪检委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3、公开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结束后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 监督电话:县纪检委:656411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65100 十一、本方案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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