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临夏州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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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疆伊犁省考成绩查询时间_入口?资格复审材料有哪些?2023新疆伊犁成绩查询入口为: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往年新疆成绩查询时间推测,大概率2023年新疆成绩查询时间会在4月下旬或者5月初。在此,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新疆省考资格复审材料有哪些?

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

(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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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临夏州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考生注意查询时间。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称河州,是甘肃省辖自治州,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和甘肃两个民族自治州之一,成立于195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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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10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临夏州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夏州的中国公民及学籍在临夏州高校毕业生;2.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港澳台居民持我州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州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且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根据《教师法》规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4.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须附肝功化验单)。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四、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州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临夏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临夏州内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3.《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4. 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1)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8月3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或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注意事项 1.拟申请人员严格按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凡因申请人报名操作失误及在公告发布的网报时间段内因个人原因没有提交成功或现场确认而导致的无法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3.拟申请人员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再提交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待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上报州教育局认定。未尽事宜请参阅(临夏州教育局官网),各县(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丁老师 安老师(现场确认地址:临夏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和政县教育局人秘股:康乐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王老师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韩老师 张老师 石老师(现场确认地址:积石山县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0年5月1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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