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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事考试院网站 ♂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网站近日,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芜湖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要提前申请“健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详情如下。根据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芜湖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需要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芜湖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各位考生: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10月30-31日在芜湖考区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考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要提前申请“健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并主动向芜湖市人事考试院报备(工作时间联系电话:)。3.当天“健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请考前主动向芜湖市人事考试院报备(工作时间联系电话:),且考试当天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原件,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4.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5.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6.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点, 并现场出示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接受体温检测。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7.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倡导考生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建立免疫屏障,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芜湖市人事考试院2023年10月2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社工师# 导语】 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安徽芜湖社会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经济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芜湖考区)将于2022年6月18-19日在我市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现将此次考试我市防疫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时阅知的《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有关要求做好个人每日体温监测和本人“安康码”状态。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市外返(来)芜人员须在皖事通返(来)芜登记系统中登记信息。 二、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在考点入口处有序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按规定主动扫“安康码”和“行程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并出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安康码”非绿码或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带有“*”的考生; 2、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3、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试前14天内疫情发生地区来芜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入场及离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须摘除口罩,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防疫人员进行综合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 五、因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未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不能参加考试的;因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不能参加考试的;因其他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期可以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退费。 六、考生报名时已经熟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考生及时关注“健康芜湖”公众号发布的芜湖疫情防控政策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考务相关咨询电话: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6月2日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聘用人 ♂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聘用人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1、法警兼驾驶员3名(均为男性,其中持驾驶证A1照的1人,持驾驶证A2照的2人); 2、书记员1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历史。 (二)年龄: 1、应聘书记员为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法警兼驾驶员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法警兼驾驶员为大专以上学历,会驾驶(实际驾龄3年以上),身高米以上,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书记员为全日制政法、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文档处理技能。 (四)身体健康,书记员符合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要求,法警兼驾驶员符合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区监察局将予以全程监督。 (一)公告 2011年2月25日起在《大江晚报》上刊登《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4822831。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驾照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交笔试考试费45元和专业技能测试费45元,共计90元。 5、若报名比例达不到所聘职数1:3比例的,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开考。 6、应聘者于2011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到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各职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5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法》、《刑法》等。 2、专业技能测试: ⑴应聘书记员职位者,在经过笔试后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和文档处理实际操作,要求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即被淘汰。 应聘书记员职位者经过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分别按其总分的30%和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取前3名进入面试。 ⑵应聘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者在经过笔试后均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该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驾车的实际操作驾驶能力。 应聘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者经过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分别按其总分的30%和5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取前9名进入面试。 3、面试: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入围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交面试费80元,逾期不交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汇总:书记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的权数合成;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30%、驾驶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20%权数合成。 上述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和总成绩将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取舍)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单位(学校)的政治思想状态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确定聘用人员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有关会议批准,最终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政策和待遇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之签定聘用合同,一年一聘;用人单位按照弋政办[2008]4号文件管理聘用人员,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144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43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本《招聘方案》由弋江区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弋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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