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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网职称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____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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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 ♂
贵州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贵州省考咨询电话。
贵州人事信息网承担全国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全省执业资格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部门主要职能:
综合部:负责中心财务、文档、信访、人事、会议组织、考试材料征订等办公行政事务,负责院固定资产管理。
考务一部:负责各项职(执)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阅卷及相关的证书制作、发放。负责相关考试文件的起草,下发。
考务二部:负责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及命题、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管理工、省直证书的制作、发放;负责省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
信息部:负责各项考试的考前、考后有关信息处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院技术设备的配置维护工作;负责对违纪考生的通报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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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网联系电话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贵州考区停止举行2023年经济 (初、中级)考试的公告》,2023年贵州考区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停止举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贵州考区停止举行2023年经济 (初、中级)考试的公告》,2023年贵州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目前已经取消,原文如下。关于贵州考区停止举行2023年经济 (初、中级)考试的公告根据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广大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现就贵州考区停止举行2023年经济(初、中级)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贵州考区停止举行原定于2023年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经济(初、中级)考试。二、本次考试在贵州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将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三、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已经取得的2023年经济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四、下半年其他人事考试的举办情况和要求,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最新防控要求另行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送的短信通知。因停止举行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您来电咨询。各考区咨询电话如下:贵阳考区:六盘水考区:遵义考区:铜仁考区:黔西南考区:毕节考区:安顺考区:黔东南考区:黔南考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2023年10月26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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